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对服刑犯监外执行的程序是怎样的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监外执行其实主要就是保外就医,一般只有在符合保外就医条件的情况下,向监狱主管部门提出申请之后,才有可能获得批准。批准监外执行有一定的程序,那现实中对服刑犯监外执行的程序是怎样的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对服刑犯监外执行的程序是怎样的
  对在狱内服刑的罪犯,监外执行的程序如下:1、 对于罪犯却有严重疾病,必须保外就医的,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开具证明文件,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审批。罪犯所在单位可提供有无伪病、伪病诈病以及自杀、自残蹬情况供医生参考。对符合监外执行条件的罪犯,由监狱提出书面书面一件,报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机关批准。批准机关应当将批准的暂予监外执行决定,通知执行地的县级公安机关和原判人法院,并抄送人民检察院。2 、人民检察院认为对罪犯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当的,应当自接到通知之日起1个月内将书面意见送交批准暂予执行的机关,批准暂予执行监外执行的机关接到人民检察院的书面意见后,应当立即对监狱执行罪犯的监督改造。3 、罪犯在出监之前,监狱应当填写《罪犯出监后登记表》,连同批准监外执行决定一并送交执行地的县级公安机关。原关押监狱应及时将罪犯的监督改造。4 、罪犯在监狱执行期间,如果确有悔改或者立功表现,符合减刑、假释条件的,原关押监狱应当依照法律规定向人民法院提出减刑或者假释的解释。5、 暂予监外执行的情形消失后,对刑期未满的罪犯,负责执行的公安机关应当及时通知监狱收监;刑期届满后的,由原关押监狱办理释放手续。罪犯在暂予监外执行期间死亡的,公安机关应当及时通知原关押监狱办理释放手续。罪犯在暂予执行监外执行期间死亡的,公安机关应当及时通知原关押监狱。6 、对家在外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罪犯,可以将罪犯及其档案材料转给其居住地的监狱管理机关,由该机关指定一个就近的监狱负责管理。在暂予监外执行条件消失时,收监执行;刑期届满的,办理释放手续。
  二、有权批准监外执行的机关
  有权批准暂予监外执行的机关,主要包括对罪犯判处刑罚并交给执行机关执行刑罚的人民法院,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机关和看守所、拘役所的上级主管公安机关。在对罪犯判处刑罚时,人民法院发现没有被关押在看守所的罪犯有符合法律规定的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的,如罪犯因患有严重疾病被取保候审等,此时,人民法院在判处刑罚的同时,有权决定对该罪犯暂予监外执行。此时也要按照规定的程序来办理。而一般在监外执行期间,也是要计算刑期的。当然,若是采取虚构监外执行条件,从而获得批准的话,那此时就不会实际计算刑期。要是你对此还有疑问,可以直接来电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无锡市非法拘禁罪量刑标准
      公民的人身自由权是《刑法》重点保护的法益,一旦有人侵犯了他人的人身自由权,就有可能构成刑事犯罪——非法拘禁罪,那么就要按照规定定罪处罚。不过我国不同的地区,关于非法拘禁罪的具体量刑不太一样,下面我们带来无锡市非法拘禁罪量刑标准的内容,供你参考。 1、非法拘禁一人,犯罪情节一般,...


·刑事案件发回重审如何的抗诉?
      一、刑事案件发回重审如何的抗诉? 抗诉是指人民检察院对人民法院作出的判决、裁定,认为确有错误时,依法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新审理要求的诉讼活动。在我国,抗诉是法律授予人民检察院代表国家行使的一项法律监督权。 人民检察院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


·构成不作为形式犯罪的前提条件是什么
      构成不作为形式犯罪的前提条件是什么 一、构成不作为形式犯罪的前提条件是什么 不作为,是指行为人消极地不去实施自己有义务实施且能够实施的行为。不作为是人的消极行为,但不是所有的消极行为都属于刑法上的不作为。由“不作为”的定义可知,刑法上的不作为必须同时具备以下三个条件: 1、...


·提供精麻药品属于犯罪吗
      精麻药品属于我国严格管控的物品之一,说的简单点其实也就是人们经常说的毒品,但此时精麻药品也不能完全就等于毒品。因此,有的人就私下里为他人提供精麻药品,对于这样的行为,在我国是否构成犯罪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精麻药品是什么 麻醉药品是指连续使用易产生身体依赖性,能...


·刑事案件办案流程
      刑事案件办案流程 审理刑事案件肯定需要流程,不可能对犯罪嫌疑人直接作出刑事处罚。实践中很多人对刑事案件办案流程并不了解,在处理这些问题就经常遇见麻烦,那么我们就为您简要分析一下刑事案件办案流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刑事案件办案流程   《刑事诉讼法》第三条 对刑事案件的侦查...


·刑法修正案九受贿30万以上怎么处罚?
      目前我国对贪污受贿现象非常重视,《刑法修正案九》规定对受贿现象零容忍,加大处罚力度。那么受贿30-40万元刑法是怎样判罚的?对于不同的受贿金额刑法分别有什么规定,多少钱属于巨额受贿。下面的我们为您介绍刑法修正案九受贿30-40万元的处罚规定。 《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规定国家工作人...


·刑法修正案九减刑
      刑法是我国的一种基本大法,对于许多刑事案件的审理处罚都有严格的规定维护了国家的秩序与稳定。为了使得法律跟得上日益变化的社会环境,我国的刑法经过了多次的修订,也更改了许多的内容。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刑法修正案九减刑。 一、刑法修正案九减刑的相关内容 《刑法修正案九》将《刑法》第三...


·腿骨折了能拘留吗
      不能。拘留所收押被执行人时,会要求办案机关出具权威医疗机构做出的该人体检报告及相关法律文件,不符合收押条件的一律不予收押,由办案机关负责变更强制措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根据案件情况,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拘传、取保候审或者监视...


·犯拐骗儿童罪会被如何处罚?
      犯拐骗儿童罪会被如何处罚? 一、犯拐骗儿童罪会被如何处罚? 拐骗儿童罪的共犯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若是拐卖儿童集团的首要分子,或者以出卖为目的,使用暴力、胁迫或者麻醉方法绑架儿童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


·信用卡诈骗罪法条
      现在世界的科技发展越来越快,骗子也越来越多手段也越来越高明。对于信用卡诈骗罪很多人可能并不是特别了解,有些人认为信用卡在自己身上就可以很安全,完全不知道自己将可能会陷入到骗局当中,那么信用卡诈骗罪将如何处罚呢?正文下边给您介绍信用卡诈骗罪法条2017的内容。 一、信用卡诈骗罪的...


·偷税漏税最高可判刑多少年徒刑
      偷税漏税最高可判刑多少年徒刑逃税数额在千万以上,属于数额巨大,最高可判处七年有期徒刑。《刑法》第二百零一条规定:”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