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恶意透支型信用卡诈骗罪辩护词有哪些?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随着信用卡办理手续简单,申领门槛低,已在各个领域的经济贸易中被广泛使用。但是由于很多人不了解信用卡的使用法则,导致出现了许多法律问题。其中最常见的就是信用卡透支问题,有时只是因为一时疏忽而导致的信用卡透支。那么恶意透支型信用卡诈骗罪辩护词有哪些呢?
  
  一、当事人透支的行为是否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
  没有证据证明当事人有非法占有目的的,不应当被认定为信用卡诈骗罪。审查当事人是否具有非法占有为目的,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审查:1、审查持卡人的信用记录及造成无力还款的原因。持卡人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有持续还款行为且信用良好,但因失业、突发重大疾病或其他不可抗力导致短期经济状况严重恶化,无力还款,并未继续透支,且能够提供证明其当时经济状况的合理线索的,不应当认定为非法占有的目的,应当做无罪辩护。2、审查持卡人未及时还款的原因。有证据证明持卡人对欠款数额或还款方式存在合理异议,无拒不归还欠款的意思表示,与发卡银行之间保持正常、畅通联系,积极与发卡行沟通、寻求解决方案的,不应当认定为非法占有的目的,应做无罪辩护。3、审查透支款项是否为登记持卡人造成的及被透支后的行为表现。登记持卡人将信用卡借与他人使用,并与使用人约定由使用人偿还信用卡欠款,登记持卡人已尽及时通知使用人银行催收情况的义务的,不应当认定为非法占有的目的,应做无罪辩护。但登记持卡人与使用人共谋或明知使用人具有非法占有目的的除外;4、审查持卡人的其他情形,以证明持卡人不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
  二、审查发卡银行的催收情况
  审查两次催收是否为有效催收,两次催收之间的间隔是否在一个月以上。有效催收的前提是持卡人违反信用卡合约,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使用信用卡后不归还欠款。持卡人未违反与信用卡管理机构达成的最低还款额约定,还款达到最低还款额,或者推定已归还最低还款额;以及持卡人还款逾期后,发卡行未提出异议,认可其还款行为的,则不认定持卡人违反信用卡合约内容。银行的催收行为则不属于犯罪构成意义上的有效催收。
  三、审查恶意透支的数额
  恶意透支的数额未达到一万元以上的,应做无罪辩护。恶意透支的数额是指经发卡银行两次催收后超过三个月,持卡人拒不归还的本金数额或者尚未归还的本金数额。不包括复利、滞纳金、手续费等发卡银行收取的费用。发卡银行经过两次催收三个月后至公安机关立案之前,持卡人归还部分欠款的,该归还数额不计入恶意透支的犯罪数额。即恶意透支数额=公安机关立案前涉案信用卡实际消费(含提现额)数额—实际还款数额。以分期付款方式透支的,案发时未到期的透支数额一般不计入恶意透支犯罪数额。但持卡人在办理分期付款时,发卡银行已尽充分提醒义务,当持卡人出现逾期或复合其他条件时,银行有权终止分期合约,并对全部余额进行催收的,应当以全部未归还透支本金认定犯罪数额。对于恶意透支型信用卡诈骗罪辩护词有哪些的问题我们的整理就这么多了。如果只是因为一时大意或者是对信用卡的疏于管理而导致的恶意透支,当事人应提供合理证据表明自己没有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为自己辩解,另外透支金额,银行催收的情况也可以作为辩词内容为自己辩护。
  
  
  


·故意伤害罪的犯罪类型规定是怎么样的?
      刑法中有两个罪名是很相似的,一个是故意伤害罪,还有一个是故意杀人罪。那么关于故意伤害罪的犯罪类型规定是怎么样的?故意伤害,就是故意的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还有民主权利的一种类型的犯罪,行为人实施行为的时候是故意的。一、故意伤害罪的犯罪类型故意伤害罪属于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故...


·新刑法纵火罪要判多少年
      新刑法纵火罪要判多少年 一、新刑法纵火罪要判多少年 1、犯放火罪的,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2、致人重伤、死亡或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死刑。 “尚未造成严重后果”包括两种情况: (1)放火行为没有造成任何实际损...


·法律规定盗窃罪是不是亲告罪?
      一、法律规定盗窃罪是不是亲告罪? 根据法律的规定盗窃罪不是亲告罪,亲告罪主要有: 1、侮辱罪(侮辱行为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2、诽谤罪(诽谤行为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3、虐待罪(虐待行为致被害人重伤、死亡的的除外); 4、暴力干涉婚姻自由...


·过失损坏易燃易爆设备罪构成要件是什么?
      如今我国是一个法制社会,任何人都要遵守法律的规定,同时,随着文明的进步,人们的道德水平也在不断的提高,对于公共财产需要人民群众来一起维护,在损坏公共财产之后要收到法律的惩罚,那过失损坏易燃易爆设备罪构成要件是什么?下面就详细介绍。 一、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安全。即不特...


·罪犯适用缓刑的条件有哪些
      通常法官在对罪犯量刑处罚的时候,可以同时宣告缓刑,而对于被适用缓刑的罪犯而言,也可以在一定期限内暂缓执行被判的主刑。但是这也有条件要求,而不是针对所有的罪犯都可以。那究竟罪犯适用缓刑的条件有哪些呢?下面就让我们为你做详细介绍吧。 一、罪犯适用缓刑的条件有哪些 缓刑是有条件的对原...


·《刑法》对醉驾的处罚
      《刑法》对醉驾的处罚 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的; (三)驾驶校车或者客车,严重超载超速的; (四)运输超出规定以内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后两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


·刑事诉讼法司法2023全文第一章内容是什么?
      一、刑事诉讼法司法全文第一章内容是什么? 第一章 管 辖 第一条 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自诉案件包括: (一)告诉才处理的案件: ⒈侮辱、诽谤案(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规定的,但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⒉暴力干涉婚姻自由案(刑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


·虐待老人有什么刑事处罚
      虐待老人有什么刑事处罚虐待老人有什么刑事处罚随着社会人口的增多,老龄化也较为严重,也时常会有虐待老人的事情发生。而根据我国《刑法修正案》(九)中关于虐待罪的规定表明,对未成年人、老人等弱势群体有虐待情况情节恶劣的将会处以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其中包括护工、敬老院看护人员等对...


·刑事案件律师收费标准是什么?
      刑事案件律师收费标准是什么?律师代理费各地存在差异,不同律师具体收费也有差异,具体要和律师协商确定。律师费一般根据案子涉及的金额,按当地的律师服务标准中规定的比例来计算代理费。根据案件性质、标的、复杂程度等收取。犯罪嫌疑人被采取强制措施后,他的亲属可以为其聘请律师。首先,聘请律师...


·危险驾驶罪侵犯的客体是什么
      每一个犯罪都是有具体侵犯的客体,其实也就是侵犯的受法律保护的法益,当然也会存在不同的犯罪侵犯相同法益的情况,但由于在其他方面的不同,因此才会规定为两个犯罪。那其中危险驾驶罪侵犯的客体是什么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为你做详细解答。一、危险驾驶罪侵犯的客体是什么《刑法》修正案八将危险...


·如何做无罪辩护?哪些情形可以做无罪辩护?
      如何做无罪辩护?哪些情形可以做无罪辩护? 生命和自由是人的一生中十分珍贵的东西。如果被告人符合无罪辩护的法定事由,辩护人为其做无罪辩护无可厚非。那么,辩护人如何做无罪辩护呢?哪些情形下可以做无罪辩护呢?一起来看看吧。 一、律师做无罪辩护的法定事由 无罪辩护——是为不应失去人...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