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四五线城抚养费多少,承担方式?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父母作为孩子法定代理人和监护人,在法律上有抚养孩子的责任,并且我们国家有着优良的中华传统美德,父母会倾尽所有的去爱护自己的子女。所以,父母在法律上和道义上都有抚养子女的义务。但是有些离婚的夫妻就会对子女的抚养费产生分歧,有些四五线城市的父母就会问四五线城抚养费多少?在此我们,就为您收集一些资料,希望能够帮助到您。
  一、四五线城市抚养费的标准是?
  不符合法律和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按照以下规定计征社会抚养费:(一)、不符合本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规定再生育第一个子女的,按计征基数的6倍至8倍征收;(二)、未履行婚姻登记手续生育第一个子女的,按计征基数的3倍至4倍征收;符合婚姻登记条件,在生育后3个月内补办婚姻登记手续的,免征社会抚养费;(三)、有配偶者与他人生育第一个子女的,按计征基数的9倍至10倍征收;(四)、符合再生育的规定条件和间隔时间但未经批准生育的,按计征基数的1倍征收;符合再生育的规定条件但未到间隔时间生育的,按计征基数的2倍征收;(五)、不符合本条例规定再生育第二个以上子女的,逐胎加倍征收社会抚养费。 不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一方是农村人口,另一方是城镇人口的,以城镇人口所在市上一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为标准计征社会抚养费。 不符合法律和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除按以上规定征收社会抚养费外,是国家工作人员的,还应当给予行政处分;其他人员还应当由其所在单位或者组织给予纪律处分1、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2、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3、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第四、抚养费标准数额的具体衡量因素
  二、抚养费的承担方式?
  1、由父母双方协议父母通过平等自愿协商,就抚养费的有关问题达成明确具体的协议,不损害子女的合法权益的,应予准许。但是,协议应当利于子女的健康成长,不得损害子女的合法权益。为了防止父母双方损害子女利益的发生,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应当认真根据双方的经济状况、能力、子女的需要、当地的生活、教育水平等进行审查,如果协议不利于子女的,就不应准许。2、由人民法院判决双方协议不成,或者其协议不予准许时,应由人民法院从保护子女合法权益、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出发,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依法做了判决。每个城市的收入标准都是不一样的,所以每个城市的物价也是不一样的。对于四五线城抚养费多少这样的问题,上面的内容就是很好的回答。虽然这是规定,但是并不是硬性要求父母一定要给予儿子多少的抚养费,只是有这样的一个标准,每个家庭的实际情况是不一样的,同样给予孩子的抚养金也是不一样的。
  
  
  


·在我国怎么自己起诉离婚
      在生活中,尤其是在自己身边,离婚也是十分普遍的。但是离婚并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这是涉及到很多方面的事情,并且,通过协议离婚不成会选择起诉到法院,但是很多朋友没有经历过这样的事情,法律知识空白,对于在我国怎么自己起诉离婚的事情是十分不解的,接下来我们给您介绍一下。 一、在我国怎么...


·婚外同居怎么界定,如何界定同居关系
      一、婚外同居怎么界定 婚外同居是指有配偶者与他们指有配偶者与婚外的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的共同居住的行为。婚外同居需要满足三个条件,才能构成婚外同居的情况。 1、有配偶者; 2、不以夫妻名义; 3、持续、稳定的共同居住。 在这里需要说明的是,在民法上,2001年之...


·与他人生育子女是否构成重婚
      与他人生育子女是否构成重婚有婚外情不能等同于重婚。如果不是以夫妻名义同居,不能认定为重婚罪。对重婚应做实质意义上的理解,重婚行为有两种:一是法律上的重婚,既有配偶者又与他人登记结婚,或者是自己虽没有配偶,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其登记结婚;二是事实上的重婚,即有配偶者虽未与他人登记结婚...


·关于起诉离婚的程序怎么走
      关于起诉离婚的程序怎么走 提起离婚诉讼至离婚判决生效,要经历三个必经阶段。 1、第一阶段:起诉阶段 这一阶段包括以下三个程序: (1)原告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书、副本及相关的证据; (2)人民法院接受原告提交的文件、材料,进行审查; (3)经审查起诉符合法律规定、要求,...


·妈妈如何争取抚养权,父亲怎么争夺抚养权
      父母在离婚的情况下,需要同时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问题作出处理,此时先要确定抚养权,之后才是计算抚养费。但在抚养权的归属上面可能离婚夫妻就会产生争议,那此时作为妈妈如何争取抚养权比较好呢?下面就让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妈妈如何争取抚养权 在抚养权存在争执,无法协商一致的...


·一、年婚姻法抚养费标准是什么?
      一、年婚姻法抚养费标准是什么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子女抚育...


·法律规定结婚彩礼离婚归谁
      一、结婚彩礼离婚归谁因为各地的风俗不同,所以给付彩礼后产出的结果也各不相同,例如,有些地区彩礼是给付女方父母的;有些地区彩礼虽然给付女方父母,但在结婚后女方会将彩礼带回与男方。给付彩礼的时间对彩礼的性质也会有影响,有婚前给的,也有婚后给的,所以对彩礼的性质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定。但...


·发现丈夫吸毒怎么起诉离婚?
      发现丈夫吸毒怎么起诉离婚?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男方吸毒女方是可以诉讼离婚的,法院调解无效的,应当予以离婚。 法律依据 《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


·夫妻离婚孩子的抚养费怎么算
      即使夫妻离婚解除了婚姻关系的,此时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义务也还是存在,不能因为离婚就免除对自己的抚养。这种情况下,注定只有一方可以获得孩子的抚养权,而另一方则需要实际支付抚养费。那此时夫妻离婚孩子的抚养费怎么算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夫妻离婚孩子由谁抚育 夫妻离婚...


·离婚后财产夫妻双方赔偿的比例
      我国《婚姻法》规定夫妻离婚一方存在过错,无过错方是可以要求损害赔偿的。那么,离婚后无过错方向过错方需求赔偿的比例是怎么样的?对于这个问题,我们在下文就为您简要分析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离婚后财产夫妻双方赔偿的比例 《婚姻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


·离婚以后变更孩子抚养权可以吗
      离婚以后变更孩子抚养权可以吗离婚后可以变更抚养关系。判决子女抚养权的归属,是以有利于保护子女的利益为原则的,如果出现了不利于子女健康成长的情形,就应变更子女的抚养关系。所以,离婚后,子女抚养关系可以变更。抚养关系的变更情形:判决子女抚养权的归属,是以有利于保护子女的利益为原则的,...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