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大病医疗补充保险如何赔付?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大病医疗补充保险如何赔付?现在很多人都有医疗保险,这样生病住院的时候可以报销部分费用,但是当面临重大疾病的时候,医保显得有些不足。为了减轻患病时候的经济负担,人们可以选择购买大病医疗补充保险。这种保险主要是针对重大疾病的,那么大病医疗补充保险如何赔付?下面我们跟随我们了解下吧。一、什么是大病医疗补充保险?大病补充医疗保险指参保职工因患病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规定范围内的医疗费用,在自然年度内超过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暂定36000元)以上,0-15万元的大、重、特病保险。凡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单位和个人都必须参加大病补充医疗保险。大病补充医疗保险是基本医疗保险的重要补充,是指参保人在一个自然年度内(1月1日至12月31日)符合医疗保险报销范围的医疗费用累计超过2.5万元以上至12万元以内的部分由补充保险基金报销90%。凡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单位和个人都必须参加补充医疗保险。二、大病医疗补充保险赔付办法是怎样的?1、统筹年度内首次进入大病补充医疗保险赔付的:赔付金额=(年度内此前累计住院费-年度内此前累计丙类费用-年度内此前累计乙类费用×15%-年度内此前单次最高起付线标准-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年度最高支付限额100000元)×90%2、统筹年度内第二次及其以后进入大病补充医疗保险赔付的:赔付金额=(当次住院费-当次丙类费用-当次乙类费用×15%)×90%三、购买大病医疗补充保险有哪些注意事项?您在买大病补充医疗保险的时候,要注意观察期。现在一般的大病保险都有观察期,保单生效后90天或180天发生合同列明的大病,只要凭借医院诊 断证明书,就可以得到现金给付。这里需要注意的是,如果被保人是在生病前一个月买大病医疗补充保险,第二个月就得了病,是不能得到赔付的,因为被投保人没有过观察期。这样一来,保险公司将会退还被投保人所缴保费,终止合同。另外,若被投保人身体状况不佳,建议首先考虑商业保险 社保的组合保障,因为靠社保来报销医疗消费远远不够。在这个基础上在考虑大病补充医疗 保险比较好。综上所述,大病医疗补充保险是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一个有效补充,购买这类保险,可以在发生重大疾病的时候,获得一定金额的赔付。目前,大病医疗补充保险的赔付比例可以达到90%,超过医保费用2万到12万之内都可以进行报销。这里有一点需要注意,就是大病医疗保险有一个观察期,一般是半年。
  
  
  


·医疗事故责任为什么是民事责任?
      医疗事故责任为什么是民事责任?一、医疗事故责任为什么是民事责任? 构成医疗事故的绝大多数案例属于民事案件。民事案件多以经济赔偿为主。我国民法是调整一定范围内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各种法律规范的总称。而医疗事故法正是调整一定范围的人身关系的法律规范,是调整医疗事故引起的医疗卫生机构...


·怎么打赢医疗纠纷官司
      怎么打赢医疗纠纷官司怎么打赢医疗纠纷官司? 1、什么情况下需要作鉴定,应当鉴定什么? 医患纠纷中的鉴定,一般可分为医疗过错鉴定、医疗事故鉴定和损害程度鉴定等,是否需要进行鉴定、需要进行哪种性质的鉴定,一般要根据当事人的主张和具体案情来决定。就本案而言,医疗过错人身损害赔偿纠纷,如...


·在我国职工工伤鉴定在什么医院
      虽然工伤认定和工伤鉴定都是和职工本人在医院的治疗以及各种化验单有着紧密的联系,但是我国设立的有专门的部门,对工伤员工的工伤情况进行劳动能力等级鉴定的,也就是所谓的工伤鉴定。可是生活中有多数的人都觉得医院就可以进行工伤鉴定。下面我们要了解的就是在我国职工工伤鉴定在什么医院? 一、...


·根据相关的规定医疗纠纷赔偿流程是怎样的
      根据相关的规定医疗纠纷赔偿流程是怎样的? 在当代这个社会,医疗纠纷无论是在我们的身边还是在电视报道中都能够看到,我们您都明白的一点是,发生医疗纠纷之后会涉及到的一个问题就是赔偿,但是许多人却不知道具体的赔偿应该怎么获得,也就是根据相关的规定医疗纠纷赔偿流程是怎样的?那么,接下来...


·一般的工伤鉴定医疗期是多久
      工伤有的时候难以完全避免,总会发生一些令人受伤的事,工伤是需要根据规定个程序进行鉴定的,这不仅是法律规定,同时也是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的需要。工伤鉴定涉及的内容比较多,对于其中涉及到的工伤鉴定医疗期的内容,您可能不是特别的了解,接下来,我们就给您详细的介绍具体的内容。 一、一般的...


·如何申请进行医疗事故鉴定
      如何申请进行医疗事故鉴定1、提出医疗事故鉴定的时间 我国的《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患者及其家属从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身体健康、生命受到损害之日起1年内,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医疗机构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的申请。这个规定与我国诉讼法规定的医疗事故纠纷的诉讼时效是相同的。法律这样规定...


·一、劳动法医疗期满解除劳动合同可以获得赔偿吗?
      一、劳动法医疗期满解除劳动合同可以获得赔偿吗? 该职工的法定医疗期满之后,如果患病离岗之后身体状况需要治疗,仍不能够返回原职位工作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不过该种情况下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根据《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 第三条 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


·城镇居民医保办理的对象有什么规定
      说到城镇居民医保办理,就不得不提一下办理的程序,其实,只要掌握一定的方法,办理起来还是不难的。那么,城镇居民医保办理的对象有哪些呢?城镇居民医保的办理程序有哪些呢?下面,我们会为您带来相关的法律知识的介绍。 一、城镇居民医保办理的对象 凡不在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


·重大医疗责任事故罪有哪些
      重大医疗责任事故罪有哪些 一、重大医疗责任事故 医疗事故是指在诊疗护理工作中,因医务人员诊疗护理过失,直接造成病员死亡、残废、组织器官损伤导致功能障碍的后果等。据此,医疗事故责任的构成要件包括: 1、主体是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 2、有违法医疗行为即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


·医疗事故纠纷追责应该怎样进行 一、医疗事故责任追究制度
      医疗事故纠纷追责应该怎样进行 一、医疗事故责任追究制度 1、医疗事故责任追究制度是执行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的核心制度,是良好解决医疗纠纷和医疗事故,尤其是进一步做好防范医疗事故的具体措施。 2、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暂予监外执行医学相关问题是怎样的
      暂予监外执行医学相关问题是怎样的 一、暂予监外执行医学相关问题是怎样的 1.肺结核伴空洞并反复咯血;肺结核合并多脏器并发症;结核性脑膜炎。 2.急性、亚急性或慢性重型病毒性肝炎。 3.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病人伴有需要住院治疗的机会性感染。 4.其他传染病,如Ⅲ期梅毒并发主...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