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只有一方到法院起诉离婚怎么办?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起诉离婚就是通过法院作出裁判,将夫妻双方的夫妻关系从法律层面上解除。并且起诉离婚的手段都是在协议离婚不果的情况下进行的。因此,也会出现起诉离婚的时候,我们的离婚当事人有一方没有到庭,进行起诉离婚的相应程序。那么,只有一方到法院起诉离婚怎么办?
  
  一、只有一方到法院起诉离婚怎么办?
  
  一般情况法院判决离婚的唯一标准就是夫妻感情已经破裂,如果有一方坚决不同意离婚,那么法院一般第一次都不会轻易判离,但是法定情形的除外: 《婚姻法》第三十二条 规定“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只能缺席判决! 如果法庭调查下来,不足以判离婚的,会判决驳回起诉,过六个月提起第二次诉讼。 如足以判离婚的,可判决准予离婚。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对于下落不明的当事人,法院送达诉讼文书如起诉状、传票、判决书,可以适用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根据《民事诉讼法》100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对必须到庭的被告,竟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传。”130条规定“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坚持关系很好应当证据证明,起诉离婚应当证明关系不好,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被告一方不到庭,法院也将根据事实与法律作出判决,称为缺席审判。如果法院未判决离婚,可以在六个月后再次起诉,一般法院就会判决离婚。
  
  离婚夫妻在起诉离婚的时候自然而然会遇见离婚当事人有一方没有到庭的情况。法院为了能够有效地解决离婚当事人的离婚问题,防止法律资源的浪费,会采取一定的措施进行解决。我们的离婚当事人也应该了解这方面的资料,从而知道只有一方到法院起诉离婚怎么办更有效的解决自身的离婚问题。
  
  
  
  


·一、女方起诉离婚赔偿多少?
      一、女方起诉离婚赔偿多少? 1、想要获得离婚赔偿,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必须是重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有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四种情况才可以要求离婚赔偿。如通奸、嫖娼、偶尔的家庭暴力、偶尔的虐待家庭成员的行为都不能要求精神损害赔偿。 2、根据我国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释...


·生活十几年抚养非亲生孩子抚养费标准是什么?
      生活十几年抚养非亲生孩子抚养费标准是什么1、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2、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3、有特...


·淮安市淮阴区抚养费是多少?
      现在离婚已经成为了社会上的普通事,淮安市淮阴区法院每天都会收到离婚诉讼请求。在离婚案件中,关于孩子抚养费的问题是双方引发争议的地方。抚养费支付标准是有一定原则遵循的,每个地方具体规定不同。那么淮安市淮阴区抚养费是多少?下面我们结合相关资料为您做个介绍。 一、淮阴区抚养费是多少? ...


·新婚姻法女人出轨法院会怎么判?
      新婚姻法女人出轨法院会怎么判?一、新婚姻法女人出轨法院会怎么判根据《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的规定,夫妻一方婚内出轨如果构成重婚罪或者与他人同居的,无过错的一方可以请求法院判决离婚,并可以要求要求过错方进行赔偿。司法解释一,第二条中规定: 婚姻法第三条、第三十二条、第...


·结婚之前要的彩礼算夫妻共财产吗
      一、结婚之前要的彩礼算夫妻共财产吗 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对夫妻共同财产的定义,在时效性方面,婚前的财物收入不算夫妻共同财产。由此可见,男女在结婚之前,由男方给付给女方的彩礼,并不能算是夫妻共同财产。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


·一、诉讼离婚财产收费包括哪些?
      一、诉讼离婚财产收费包括哪些? 1、法院案件受理费 从2007年4月1日开始实施的国务院《诉讼费用交纳办法》规定,法院收取离婚案件的受理费为,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0.5%交纳。 2、律师案...


·醉驾会影响子女的前途吗?
      醉驾会影响子女的前途吗如果子女需要报考公务员的话,醉驾可能就会对子女造成影响了。直系亲属中有犯“危害国家安全罪”和严重刑事犯罪的(如严重暴力犯罪、职务犯罪等)才可能影响其子女报考国家公务员。二、酒驾和醉驾的判断标准1、饮酒驾车饮酒驾车判断标准: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


·什么情况会被判无效婚姻
      什么情况可以判定婚姻无效《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婚姻无效的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一)重婚;重婚违反了我国一夫一妻的婚姻家庭制度,严重违背了社会 主义道德风尚,影响家庭稳定和社会安定。因此《民法典》明确规定重婚(即指重婚者的第二个婚...


·女方提出离婚要男方给赔偿金吗?
      女方提出离婚要男方给赔偿金吗 离婚男方不一定要赔偿女方,只有一方具有法定的过错行为,从而导致夫妻解除婚姻关系的话,那么此时无过错方才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离婚损害赔偿包括物质和精神损害,赔偿的金额可由夫妻双方协商,协商不成时,根据双方的实际财产情况,由法院调解。根据《民法典》规...


·未出生的孩子抚养权怎么处理
      未出生的孩子抚养权怎么处理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2、父母双...


·我国离婚怎样解除抚养权?
      离婚在如今的社会并不是很新鲜,几年以来我国的离婚率在逐渐上升,造成的问题就是离婚过程中的纠纷,主要是孩子的抚养权以及财产分割,这两个方面的问题一直是困扰夫妻双反的问题,在婚姻法中有详细的说明,确保夫妻双方的权益不受损失,那离婚怎样解除抚养权?下面就详细介绍。 一、处理变更抚养权纠...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