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竣工工程质量合格证明书格式要求是什么?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竣工工程质量合格证明书格式要求是什么
  买房子对于我们每一个家庭来说都是一个非常重大的事情,随便一个房屋我们都可能要住上几十年之久,房屋的质量问题将关系着住户的生命财产安全。每一套房子在竣工之后,都必须要出具竣工工程质量合格证明书,那么竣工工程质量合格证明书格式要求是什么呢?我们来看一下。
  
  一、设计单位竣工工程质量合格证明书格式要求
  
  1、人员签字;应分别由该项目负责人、注册建筑师、注册结构师及企;
  
  2、日期;日期应以签名时间为准,四个日期可以不相同;
  
  (1)通过现场全面检查,确认工程质量是否满足设计;
  
  (2)本工程依法进行设计、执行有关部门的批文及根;
  
  (3)本工程是否按强制性标准和强制性条文进行工程;
  
  (5)施工过程中,是否发现结构性的质量缺陷,
  
  (6)本工程
  
  二、设计单位竣工验收证明书填写要求
  
  1、人员签字
  
  应分别由该项目负责人、注册建筑师、注册结构师及企业法人代表签名。
  
  2、日期
  
  日期应以签名时间为准,四个日期可以不相同。 3、质量验收意见填写要求
  
  (1)通过现场全面检查,确认工程质量是否满足设计文件要求,充分体现了设计意图,是否认可施工单位的自评意见。
  
  (2)本工程依法进行设计、执行有关部门的批文及根据勘察成果文件进行设计的情况。
  
  (3)本工程是否按强制性标准和强制性条文进行工程设计。 (4)在施工过程中,设计单位签发的设计文件(包括设计变更通知单和技术核定单等)是否符合国家规范、强制性标准要求,实物质量与设计文件是否相符。
  
  (5)施工过程中,是否发现结构性的质量缺陷,(如沉降超标、倾斜、裂缝等)并提出设计处理方案、施工单位是否按设计处理方案处理。
  
  (6)本工程是否已完成工程设计要求的各项内容。
  
  4、盖章
  
  应加盖企业法人公章、不得以部门章等其他专用章代替。
  
  勘察单位工程质量合格
  
  单位工程名称:建筑面积: 结构类型、层数: 勘察单位名称:证 明 书
  
  七台河市财政大厦 11244.83m2
  
  框架结构,地下一层,地上十二层
  
  勘察单位竣工验收证明书填写要求
  
  1、人员签字
  
  应分别由该项目负责人、企业技术负责人或总工程师及企业法人代表
  
  签名。
  
  2、日期
  
  日期应以签名时间为准,三个日期可以不相同。 3、质量验收意见填写要求
  
  (1)通过现场全面检查确认工程质量是否达到勘察成果文件要求,是否认可施工单位的自评意见。
  
  (2)本工程依法进行勘察工作及执行有关主管部门批文的情况。 (3)本工程是否按强制性条文进行勘察工作。
  
  (4)本工程提供的工程勘察成果是否符合合同要求,且真实、准确。
  
  (5)勘察单位是否按建设部建建(1999)176号《通知》要求,参加工程地基基础检验,是否参加与地基有关的工作质量事故调查,并配合设计单位提供技术处理方案。
  
  (6)本工程地基验槽情况是否与本工程地质勘察报告书内容相符。 4、盖章
  
  应加盖企业法人公章、不得以部门章等其他专用章代替。
  
  计单位对设计变更或技术核定认可情况;实物质量是否符合设计图纸及有关设计文件情况;工程竣工实测沉降量是否控制在设计允许最终沉降值的50%以内及其他情况。
  
  8、对施工单位评价:需反映施工单位质量行为和质量责任制履行情况;施
  
  工单位工作质量及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规范情况;施工单位是否及时整改 质量问题、处理质量事故情况;实物质量是否符合设计图纸及强制性标准、规范
  
  情况及其他情况。
  
  9、对监理单位评价:需反映监理单位质量行为和质量责任制履行情况;监
  
  理单位工作质量及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规范情况;是否完成工程设计和合
  
  同约定的各项内容,达到竣工标准;工程质量核定等级与现行标准是否相符;对
  
  工程质量缺陷和质量事故的处理是否进行跟踪检查和验收及其他情况。
  
  10、建设单位执行基本建设程序情况:需反映从工程立项→招标→报建→开
  
  工→竣工的过程,并注明该过程是否符合基本建设程序要求。
  
  11、工程竣工验收意见:需反映该工程是否符合国家和地方现行法律法规要求;是否符合国家和地方现行建设工程强制性标准、规范要求;是否符合施工图设计文件和合同要求;工程质量保证资料是否有效、齐全;并确认工程质量等级。
  
  12、工程竣工验收结论:需明确该工程是否符合国家质量标准,能否同意使用。
  
  注:结论为:是否符合国家质量标准,能否同意使用。
  
  13、竣工验收人员签字:竣工验收人员,包括验收小组组长、副组长、验收组成员均须本人签字,不得打印(复印);并写明工作单位、技术职称和单位职务,经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和建设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后加盖建设单位公章。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单位工程名称: 七台河市财政大厦 建设单位名称: 七台河市财政局 竣工验收时间: 年 月 日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建设单位竣工验收证明书填写要求
  
  1、工程概况:除工程质量保证资料《工程概况表》所需反映的情况外,尚需反映室内及外墙装饰要求、屋面防水构造形式。住宅工程需反映应达到的装饰标准及安装要求。
  
  2、竣工验收程序:需反映从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直至提交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整个过程的程序。包括:工程具备竣工验收的条件→建设单位收集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合格证明书》→组织成立竣工验收小组,制定验收方案→向质量监督机构申领《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及《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约定竣工验收时间、地点及验收小组人员进行竣工验收→竣工验收合格后提交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3、竣工验收内容:需反映工程建设参与各方合同履约情况和执行法律、法规、强制性标准情况;验收小组人员审阅参与各方工程档案情况;实地查验工程质量情况和工程使用功能试验情况;验收小组成员评价情况。
  
  4、竣工验收组织:需反映由建设单位组织成立验收小组情况;组长为建设单位有关负责人;小组成员由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人员以及其他方面专家组成情况。
  
  5、竣工验收标准:需反映竣工验收使用的标准,包括国家及地方法律、法规要求;国家及地方现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施工图设计文件及设计变更文件要求;工程合同要求。
  
  6、对勘察单位评价:需反映勘察单位质量行为和质量责任制履行情况;勘察单位工作质量及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规范情况;实物质量与勘察报告内容是否相符情况及其他情况。
  
  7、对设计单位评价:需反映设计单位质量行为和质量责任制履行情况;设计单位工作质量及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规范情况;
  如果您有需要用到这方面的内容,可以参考一下本文。合格证明书,负责该项目的负责人如果签了字盖了章,只要出现质量不合格的问题,很有可能将追究负责人的刑事责任。
  
  
  
  


·一、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什么形式?
      一、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什么形式?《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这一规定明确了变更劳动合同时应当采取的方式为书面形式。劳动合同在履行的过程中,由于...


·立即辞职走人的情形有什么
      立即辞职走人的情形有什么 一、立即辞职走人的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也就是说,在这种情况下,不需要办任何手续,不需要通知单位...


·一、出差上下班工伤认定是工伤吗?
      一、出差上下班工伤认定是工伤吗? 根据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第14条第5项规定,职工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应当认定为工伤。根据该规定,因工外出认定工伤应具备以下要件:一是因工外出期间,应为职工接受用人单位的指派,以用人单位的名义外出工作的期...


·单位工伤职工待遇申报需要准备哪些资料?
      单位工伤职工待遇申报需要准备哪些资料? 认定材料 1.受伤害职工的身份证明; 2.用人单位的营业执照或依法登记、备案的证明; 3.劳动合同书,或者其他建立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 4.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后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


·什么情况可以解聘孕妇
      用人单位不能解除孕妇。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用人单位不能与其解除劳动合同关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 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


·工资财产保全申请书怎么写
      工资财产保全申请书怎么写 由于工资往往是人们收入的一个主要来源,因此打官司的时候,如果一方怕另一方没有财产执行,往往会向法院申请对对方工资进行财产保全,这个时候就会涉及到写工资财产保全申请书问题。下面我们介绍了工资财产保全申请书,供您阅读。 一、工资财产保全申请书怎么写 工...


·工地摔伤新农合报销吗
      不可以报销的。存在第三方责任的如发生人身伤害产生的医药费依法由第三责任方承担,如交通事故、医疗事故、工伤等均不得纳入新农合的报销范围。新农合一般指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


·申请辞职领导不批怎么办
      申请辞职领导不批怎么办 1、劳动者正常辞职分两种方式: 一是,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也就是提前30天通知用人单位,不用单位批准。但用人单位不承担经济补偿; 二是,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不用提前30天,也不用批准,可...


·工业企业噪声的卫生标准多少
      工业企业噪声的卫生标准多少分贝工业企业的噪声标准,可以参考以下规定:噪声的卫生标准关于颁发工业企业噪声卫生标准(试行草案)的通知为适应四个现代化建设的需要,防止噪声危害,保障职工的安全健康,北京市劳动保护科学研究所和北京市耳鼻咽喉科研究所同北京医学院、北京市卫生防疫站和中国科学院...


·成都建筑工程纠纷律师处理纠纷的方式
      成都建筑工程纠纷律师处理纠纷的方式在成都的建筑工程中,会存在很多不稳定的因素,建筑工程的的相关管理人员也容易引发建筑工程方面的纠纷,加强对建筑工程中纠纷的解决,能够提高建筑工程的品质。那么,成都建筑工程纠纷律师处理纠纷的方式有哪些?下面我们为您解决这些问题。成都建筑工程纠纷律师处...


·宣告无罪怎样计算连续工龄?
      宣告无罪怎样计算连续工龄?连续工龄应当从入罪前进行计算,连续工龄,是依法能够连续计算之工龄,它包括本单位工龄以及依法可连续计算的以前在其他单位的工龄。工龄是职工以工资收入为生活资料的全部或主要来源的工作时间。工龄的长短标志着职工参加工作时间的长短,也反映了他对社会和企业的贡献大小...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