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无证驾驶交通肇事罪有什么联系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无证驾驶交通肇事罪有什么联系
  
  无证驾驶是一种很危险的行为,法律是禁止的。交通肇事罪是针对违反交通管理法规设置的,无证驾驶交通肇事罪两者有什么关系呢?今天整理 了关于无证驾驶交通肇事罪的资料,供您了解阅读。
  
  一、无证驾驶交通肇事罪有什么关系
  
  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
  
  (1)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
  
  (2)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
  
  (3)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4)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5)严重超载驾驶的;
  
  (6)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
  
  由此我们可知,无证驾驶是交通肇事罪一种。是按照交通肇事罪处理的。
  
  二、无证驾驶交的几种情形
  
  (1)机动车驾驶人在未经过专门的驾驶员培训学校的驾驶技能训练与考试,进而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情况下,驾驶机动车的,为无证驾驶;
  
  (2)驾驶人驾驶的机动车车型超出驾驶证核定的准驾车型的范围的(可参考下面的“准驾车型及代号”表格进行对照),作无证驾驶处理(比如只持有C照的人开B照的车,或只持B照的人开A照的车等等);
  
  (3)驾驶人未随身携带与所驾车型相符的机动车驾驶证的,应视为无证驾驶;
  
  (4)使用伪造、变造驾驶证或其他非法途径获取的驾驶证,或驾驶证已过期失效,或被暂扣、吊销或撤消的,均视为无证驾驶;
  
  (5)驾驶人的年龄或健康状况不符合驾驶条件的(多指实际年龄超出所驾车型的最大年龄限制,如年龄不足按照非法获取机动车驾驶证处理,归类到(4)的情况);
  
  (6)持军队、武装警察部队驾驶证驾驶民用机动车的(有特殊许可证明的除外);
  
  (7)持境外机动车驾驶证在中国驾驶的;
  
  三、交通肇事罪的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1、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1)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2)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3)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
  
  2、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1)死亡二人以上或者重伤五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2)死亡六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3)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六十万元以上的。
  
  以上即是我们整理的关于无证驾驶交通肇事罪的资料。无证驾驶是属于交通肇事罪的一种,无论哪种情况的无证驾驶都是违法的,要按照交通肇事罪处理。相关处罚上文也已经总结了,如果遇到这方面的问题,可以到找专业的律师咨询。
  
  


·打交通事故官司的诉讼技巧有哪些?
      近年来,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道路上的车辆也是逐渐多了起来,由此引发的交通事故也是人们开始关注的一个热点话题。许多时候交通事故都需要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那么打交通事故官司的诉讼技巧有哪些?今天就由的我们来为您解答一下这个问题。 一、诉讼时机的选择技巧 什么时间提起诉讼是...


·酒后驾车肇事该如何处罚
      酒后驾车肇事该如何处罚 一、酒后驾车肇事该如何处罚 《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59条规定:酒后驾驶非营运机动车的,暂扣两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三百元罚款;醉酒后非营运驾驶机动车的,暂扣三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五百元罚款;在广东省针对酒后驾驶的行政处罚主要就是暂扣驾驶证和罚款两种...


·个人收入达到多少以后要交个人所得税
      个人收入达到多少以后要交个人所得税2018年8月31日,修改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通过,起征点每月5000元,2018年10月1日起实施最新起征点和税率。二、新个税扣税详解根据新修订的《个人所得税法》,今后计算个税应纳税所得额,在5000元基本减除费用扣除和“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外,...


·强迫交易罪和寻衅滋事罪哪个严重
      强迫交易罪和寻衅滋事罪哪个严重 一、强迫交易罪和寻衅滋事罪哪个严重 从最高刑罚看,寻衅滋事罪强迫交易罪最高量刑标准要超过强迫交易罪的量刑标准。寻衅滋事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强迫交易罪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


·交通赔偿伤与交通无关的病治疗费是否赔偿?
       一、交通赔偿伤与交通无关的病治疗费是否赔偿? 交通赔偿伤与交通无关的病治疗费不赔偿, 1、医疗费赔偿的计算标准。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按照医院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创伤治疗所必须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医疗费包括挂号费、...


·一、交通事故10级伤起诉费用大概是多少?
      一、交通事故10级伤起诉费用大概是多少?交通事故涉及赔偿金,应按照财产案件标准进行赔偿。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不超过1万元的:交纳50元;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超过20万元...


·合同不到期辞职交违约金的情况是什么?
       一、合同不到期辞职交违约金的情况是什么? 新劳动法中规定,只有以下两种情况,劳动者才需要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其余情况外的约定都不符合法律规定。 1、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主动辞职一般不需要付...


·如果法院判决醉驾罚款哪里交1.限期一次缴纳
      如果法院判决醉驾罚款哪里交1.限期一次缴纳,主要适用于罚金数额不多或者数额虽然较多,但缴纳并不困难的情况。在这种情况下,罪犯在指定的期限内将罚金一次缴纳完毕。关于这里的指定的期限,根据前引司法解释第5条的规定,是指从判决发生法律效力第二日起最长不超过三个月。2.限期分期缴纳,主要...


·高空坠物伤车伤人,究竟由谁赔偿?
      高空坠物伤人损车案件中,往往最难解决不是后续赔偿问题,而是对责任人的认定问题。我国法律对相关责任人的认定也有着严格的规定,并不是笼统的简单界定。只有找到案件的责任人才能有利的促进案件的后续赔偿问题,那么,高空坠物伤车伤人,究竟由谁赔偿?我们为您进行解答: 《侵权责任法》规定: ...


·考取公务员成功不交违约金吗?
      考取公务员成功不交违约金吗?我认为你不需要支付违约金。依据:2008年1月1日生效实施的《劳动合同法》其中第二十五条明确规定:除本法第二十二条和第二十三条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第二十二条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


·是否行政拘留可以交钱保释
      是否行政拘留可以交钱保释?行政拘留是不可以交钱保释的。我国现行法律是没有保释这一说的,行政拘留没有保释,但是因自身或家庭面临某种困难,确实需要出所解决的,可以请假。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没有保释的概念,只有“被处罚人不服行政拘留处罚决定,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可以向公安机...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