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收养的子女抚养问题中的手续是什么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收养的子女抚养问题中的手续是什么在生活中的一些人,因为夫妻双方中的一个人没有生育能力或者不想生育及其他的原因就会想要收养一个孩子。很多人并不知道自己是否有条件收养孩子,也不知道收养孩子的程序是什么?我们就为您介一下收养的子女抚养问题中的手续是什么?
  一、收养小孩需办理以下手续:
  (一)收养人应当向收养登记机关提交收养申请书和下列证件、证明材料:1、收养人的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2、由收养人所在单位或者村(居)民委员会出具的本人婚姻状况、有无子女和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等情况的证明;3、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的身体健康检查证明。(二)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儿童的,并应当提交收养人经常居住地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收养人生育情况证明;其中收养非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儿童的,收养人还应当提交下列证明材料:1、收养人经常居住地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收养人无子女的证明;2、公安机关出具的捡拾弃婴、儿童报案的证明。收养继子女的,可以只提交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和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生父或生母结婚的证明。(三)收养登记必须严格依照分级登记制度进行:1、涉及到内地公民与内地公民的收养登记,由孩子户口源头地的县级民政部门办理;2、涉及到港、澳、台、华侨与内地公民的收养登记由地级市(州)民政部门办理;3、涉外的收养登记,由省(直辖市、自治区)的民政部门或经省(直辖市、自治区)人民政府指定的地级市(州)的民政部门办理。(四)当事人亲自到收养登记机关办理成立收养关系的登记关系。
  二、收养人只能收养一个孩子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规定,一般而言,收养人只能收养一名子女。在特殊情况下,可以不受一名的限制。收养孤儿、残疾儿童或者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可以不受收养人无子女和收养一名的限制。应该怎么样才能按照法律的规定收养孩子。收养人应该向收养机关提供一些条件,收养应该严格按照分级制度进行收养。法律规定,一般情况下,抚养人只能收养一个孩子,如果收养的孩子是孤儿,或者弃婴等等可以不受限。
  
  
  


·军人离婚孩子抚养费如何确定?
      军人离婚孩子抚养费如何确定? 子女抚养费的多少及各方承担的份额,直接关系到子女的切身利益,必要的抚养费也是子女生存、接受必要教育的基本保障。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分两种情况:1、对于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


·一方出轨起诉离婚会判离吗?
      夫妻间应该互负忠诚义务,所以一方出轨,属于不忠,如果难以挽回夫妻感情,那么无过错方可能会起诉离婚。因为一方出轨具有过错,因此有些人以为起诉离婚后法院会判决离婚,那么要先确定是否属于法院会准予离婚的情形。   按规定,离婚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调解无效后法院会判决准予离婚: ...


·未到法定结婚年龄结婚
      未到法定结婚年龄结婚,婚姻是否一定无效要确认未到法定婚龄是否是无效婚姻,要区分一定的情况是不能一概而论的。 如果一方或双方当事人在结婚时未达到法定婚龄,但在发生婚姻效力的争议时,当事人双方均已达到法定婚龄并已办理了结婚登记的,则不应对现存的婚姻作无效的认定。但这并不是对当事人过去...


·离婚后探视权没空探视可以吗?
      离婚后探视权没空探视可以吗?可以的,具体由双方协商。根据《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实施)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


·双方自愿离婚,且均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双方自愿离婚,且均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二、子女抚养: 儿子由男方抚养,女方每月15日前付抚养费2000元整,付款方式为女方从银行汇入男方银行卡中(卡号:××××××××),直至儿子满18周岁。孩子大病、学校赞助费等大额支出,由双方平均负担。儿子18周岁以后所需的教育费等必...


·主动让出抚养权的条件是什么,抚养权可以要回来吗?
      父母离婚,往往是因为各种原因所导致。关于小孩抚养权谁接手的问题,一般父母会先私下协商,看是否能达成一致意见,协商无果时才会向法院寻求帮助。如果去法院上诉,就要花费更多的时间和精力在这上面,所以抚养权能够主动让出就主动让出。那么,主动让出抚养权的条件是什么,抚养权可以要回来吗?请看...


·双方都同意,法院就一定判离婚吗?
      1、双方要求离婚,但是对子女抚养、夫妻一方生活困难的经济帮助、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未达成协议的,当事人只能通过法院解除婚姻关系。虽然双方都同意离婚,但是对于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分歧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也不能到民政局办理协议离婚手续,而只能通过法院解决双方的争议,从而以诉讼手段解除...


·离婚后财产纠纷法律法规是什么?
      离婚后财产纠纷法律法规是什么?离婚后财产纠纷法律法规是婚姻法还有就是民法通则以及具体适用婚姻法的司法解释等,而涉及到一些财务方面的纠纷的时候,完全是不需要担心的,法院所做出的判决肯定是非常公平公正的,即使是有什么不满意的话,你可以再次的进行诉讼。离婚后财产纠纷涉及的法条有:《中华...


·未婚男方能得到孩子抚养权吗
      如果无法协商解决,向法院起诉,法院会本着有利于子女权益的原则,参照最高院的相关司法意见,依法酌情判决。【最高院关于子女抚养问题的《意见》规定的抚养权归属条件】【第一条】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


·签订私下离婚协议书在法律上有效吗?
      夫妻双方不合后对于财产和子女等分配问题可以先写离婚协议书这个书面的形式来协商好。那么什么是离婚协议书呢?签订私下离婚协议书在法律上有效吗?离婚协议书的大致内容很多人也都会疑惑。我们对关于这些问题作了一些介绍,您若是感兴趣可以接着往下看。 一、什么是离婚协议书? 离婚协议书...


·离婚后争取孩子抚养权条件是什么
      离婚后争取孩子抚养权条件是什么1、积极条件教育程度高、经济条件好、跟孩子感情好、从小跟随一方或者祖父母外祖父母时间多2、消极条件绝育,对方有严重疾病、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犯罪被劳动教养、被逮捕、被收监服刑或者较长时间出国无法直接抚养的3、硬性条件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女方生活...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