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破产清算公司的债务人偿还顺序是什么?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破产清算公司的债务人偿还顺序是什么
  在我国,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以及现代公司制的改革,越来越多的公司成立,这不仅提供了就业机会,同时也促进了我国经济的繁荣。但是,公司的经营管理是有一定的难度的,如果管理不好,将很容易导致公司的破产。那么,若公司不慎破产,破产清算公司的债务人偿还顺序是什么呢?
  
  一、公司解散清算有哪些债务
  
  (一)清算费用;包括清算组人员工资、办公费、公告费、差旅费、诉讼费、审计费、公证费、财产估价费和变卖费等。
  
  (二)应支付的职工工资、劳动保险费。公司解散清算中重要组成部分,是职工在公司宣布解散前,参加公司生产经营活动而应获得的报酬。包括标准工资、奖励工资、津贴和其他工资收入。社会保险则是法律、法规规定的,公司应为职工缴纳的各种保险费,包括职工养老、疾病、死亡、伤残、生育、失业等特殊情况下的社会保险费用。职工工资和社会保险都与职工切身利益有关,因此公司法规定,拨付清算费用后,首先支付两费。
  
  (三)应缴纳的税款。企业清算时,应当以整个清算期间作为一个纳税年度,依法计算清算所得及其应纳所得税。
  
  (四)公司一般债务。解散清算中由于能够足额偿还债务,完整保护债权人的利益后公司仍有剩余,一般债权人的地位不同于破产清算中债权人会议的作用和权限,主要原因是解散清算中公司有剩余财产,而破产清算中,由于破产企业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债权人的债权不会得到全额或完整的保护,则债权偿还方案关系到每个债权人的重要利益。对此,按照债权平等的原则依照各自的比例清偿。
  
  二、破产清算公司的债务人偿还顺序是什么
  
  1、 破产费用
  
  破产费用包括:破产案件的诉讼费用;管理、变价和分配债务人财产的费用;管理人执行职务的费用、报酬和聘用工作人员的费用。
  
  2、共益债务
  
  共益债务是指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为了全体债权人的共同利益以及破产程序顺利进行而发生的债务。
  
  共益债务包括:
  
  (1)因管理人或者债务人请求对方当事人履行双方均未履行完毕的合同所产生的债务; (2)债务人财产受无因管理所产生的债务;
  
  无因管理,是没有法定或者约定义务,为避免造成损失(损失即包括自己也包括他人,或者仅为他人),主动管理他人事务或为他人提供服务的行为。
  
  (3)因债务人不当得利所产生的债务;
  
  不当得利指没有合法根据,或事后丧失了合法根据而被确认为是因致他人遭受损失而获得的利益。如售货时多收货款,拾得遗失物据为己有等。
  
  (4)为债务人继续营业而应支付的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用以及由此产生的其他债务; (5)管理人或者相关人员执行职务致人损害所产生的债务;
  
  (6)债务人财产致人损害所产生的债务。
  
  3、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1)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2)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3)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额清偿要求的,按比例分配。
  我们知道破产指的就是资不抵债的情况。破产清算,有利于维护公司的信誉以及保护债权债务人的合法权益。偿还顺序为首先应偿还职工工资以及职工补偿金,其次应当偿还破产人欠缴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税款,最后是普通破产债权的偿还。
  
  
  
  


·企业破产清算公示期一般是多久?
      企业破产清算公示期一般是多久?企业无力维持正常生产,资不抵债的时候,可以申请破产,这时法院会组建清算组入驻企业。清算组在核实企业资产负债情况后,会进行破产清算公示,告知债权人企业财产清算情况及方案等。那么企业破产清算公示期一般是多久?下面我们通过整理的法律知识给您具体讲一讲。一、...


·一、公司破产剩余分配的财产金额一般会怎么处理?
      一、公司破产剩余分配的财产金额一般会怎么处理?一般情况下,需首先用财产变现所得支付清算费用,然后根据确定的债务清偿顺序依次清偿债务,债务清偿后,如尚有剩余财产,可按合资合同、章程、协议的规定处理,也可按合营各方的出资比例进行分配。二、剩余财产分标准顺序公司清算中,股东平等原则仍然...


·公司什么时候可解散清算
      公司什么时候可解散清算 一、公司什么时候可解散清算 公司解散,是指业已成立的公司,因发生法律或章程规定的解散事由而停止其积极的业务,并开始处理未了结事务的法律行为,公司宣布解散后,为保护债权人利益,必须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那么公司何时可解散清算?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 (一)公司...


·破产清算与停产清算有什么区别
      公司清算,是指公司除因合并、分立或破产的原因解散外,公司被其他一切原因解散而适用的清算程序。破产清算是指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时适用的清算程序。正常清算和破产清算虽然都是终结现存公司的法律关系,消灭法人资格的行为,但它们两者有以下的区别:(1)发生清算的原因不同。适公司清算用公司清算...


·公司破产清算由谁清算?
      公司破产清算由谁清算? 在这个超强的竞争时代中,总有很多公司不停的掘地而起,也有很多公司不得不面临破产的风险,一旦公司破产,那么公司破产清算由谁清算这就是一个很严肃也很现实的问题。在处理问题过程中,首先你要有一个处理问题的正规程序,那么在这里我们就详细的介绍一下关于公司破产清算...


·破产重整 起诉保证人的责任与追偿权有哪些
      破产重整 起诉保证人的责任与追偿权有哪些 在破产重整中,会涉及到三方面当事人,即债权人、债务人、与保证人。因为破产重整中的保证人一方对债务人的担保责任,是平衡债务与债权人关系的特殊存在,所以破产重整起诉保证人的责任与追偿权就成为必须要处理好的问题。下面是我们整理的破产重整中保证...


·有限公司可以申请破产 一、申请破产的含义 是指当债务人的
      有限公司可以申请破产 一、申请破产的含义 是指当债务人的全部资产不以清偿到期债务时,债权人通过一定程序将债务人的全部资 产供其平均受偿,从而使债务人免除不能清偿的其他债务,并由法院宣告破产解散。 二、申请破产的主体 是指具备有法人资格的有限责任公司才有资格申请破产,个体户...


·解散清算和破产清算的异同?
      解散清算和破产清算的异同?一、解散清算和破产清算的定义 解散清算是企业因经营期满,或者因经营方面的其他原因致使企业不宜或者不能继续经营时,自愿或被迫宣告解散而进行的清算。 破产清算是指宣告股份有限公司破产以后,由清算组接管公司,对破产财产进行清算、评估和处理、分配。清算组由人民法...


·公司股东退出该如何清算
      单个股东退出不需要清算。单个股东退股,通过股权转让的方式由其他新股东接受其股权,在这种情形下,不需要进行清算,由退出方和新股东双方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即可。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


·一、企业破产案件管辖法院是哪里?
      一、企业破产案件管辖法院是哪里?1、企业破产案件由债务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所谓债务人住所地,根据司法解释,指企业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因此,当企业的注册地与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不一致时,应当以后者为准。债务人无办事机构的,由其注册地人民法院管辖。2、破产案件的级别管辖,按如下原则确...


·企业破产清算时间是多久
      企业破产清算时间是多久企业破产在市场经济的条件下也是很常见的,竞争不过别人意味着就要破产,破产需要对企业进行清算,企业破产法对于企业破产清算时间是有规定的,所有的破产清算行为必须在法定的时间内进行。超出时间范围的进行的破产清算不受法律保护的,接下来,我们将介绍一下破产清算中涉及到...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