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国家赔偿申请流程是什么?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国家机关是为了人民服务的,可是有时候不能照顾到所有人的利益,就只能从大多数人的利益出发,无形中损害了少部分人的利益。这个时候国家就会有相应的国家赔偿。受害者需要向国家申请,即可获得赔偿。下面我们看看国家赔偿申请流程是什么?
  
  
  一、申请国家赔偿的程序
  
  (1)首先,提起国家赔偿的请求人为受害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受害的公民死亡,其继承人和其他有扶养关系的亲属有权要求赔偿。
  
  (2)要求赔偿应当先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赔偿义务机关为在自身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时给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造成损害的行政机关以及侦查、检察、审判、监狱管理机关。行政赔偿也可以在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时一并提出。
  
  (3)要求赔偿应当递交申请书。申请书应当载明受害人的姓名、性别、年龄、工作单位和住所,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具体的要求、事实根据和理由;申请的年、月、日。
  
  (4)赔偿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内给予赔偿;逾期不赔偿,或请求人对赔偿数额有异议的,行政赔偿的请求人可自期间届满之日起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刑事赔偿的请求人可自期间届满之日起30日内向上一级机关申请复议,复议机关应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内作出决定。对复议决定不服,在收到决定之日起30日内,或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决定,自期间届满之日起30日内,请求人可以向复议机关所在地同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申请作出赔偿决定。
  
  二、申请国家赔偿的期限
  
  (一)申请国家赔偿的时效
  
  赔偿请求人请求国家赔偿的时效为两年,自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时的行为被依法确认为违法之日起计算,但被羁押期间不计算在内。赔偿请求人在赔偿请求时效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赔偿请求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赔偿义务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内给予赔偿;逾期不予赔偿或者赔偿请求人对赔偿数额有异议的,赔偿请求人可以自期间届满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上一级机关申请复议。
  
  复议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内作出决定。赔偿请求人不服复议决定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复议机关所在地的同级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申请作出赔偿决定;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决定的,赔偿请求人可以自期间届满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复议机关所在地的同级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申请作出赔偿决定。
  
  (二)人民法院审查申请的时间限制
  
  赔偿委员会收到赔偿申请后,应当在七日内决定是否立案。赔偿请求人补充有关证明材料的,赔偿申请的时间应当自材料补充齐全后起算。
  
  经审查,认为赔偿请求人的赔偿申请依法不属于赔偿委员会受理的,应当告知赔偿请求人向有关机关提出赔偿申请,或者转请有关部门处理,并通知赔偿请求人。
  
  赔偿请求人依法向赔偿委员会申请作出赔偿决定的被侵权事项,应当先经过依法确认。被要求确认的机关不予确认的,赔偿请求人有权申诉。赔偿委员会不受理要求确认的申诉案件。
  
  (三)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审理国家赔偿案件的期限
  
  赔偿案件应当在三个月内作出是否赔偿的决定。因案件情况复杂,三个月内不能作出决定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一个月;仍不能作出决定需要再延长审理期限的,应当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再延长的时间最多不得超过三个月。
  
  总的来说,国家赔偿是要我们自己去申请的,在我们蒙受冤假错案的时候,在受害两年内发起国家赔偿申请,审核批准后即可获取国家赔偿。若是案件情况较为复杂,人民法院无法得出结果,应向上一级法院提出申请。关于国家赔偿申请流程是什么,您明白了吗?
  
  
  
  


·夫妻离婚抚养费会多少钱
      离婚抚养费会多少钱抚养费一般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7条规定:子女抚养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对于抚养费的数额,双方本着最大程度有利于子女...


·西安起诉离婚时间限制吗
      据相关报道数据显示,近几年来,离婚的夫妻越来越多。在这些离婚的夫妻中,一部分是夫妻双方协商一致,达成离婚协议;也有一部分由于各种原因,无法就某种观点达成一致,只能选择起诉离婚。对于很多人来说,都不具备离婚办理经验。接下来,律师将和您分享西安起诉离婚时间限制吗? 了解有关离婚诉讼...


·离婚期间孩子抚养费怎么办
      离婚期间孩子抚养费怎么办 无论父母是协议离婚还是诉讼离婚,子女都不可能在离婚后仍由双方共同抚养,只能选择其中一方直接抚养,一方间接抚养。所谓“间接抚养”即通过支付抚养费的方式履行法律规定的抚养义务。《婚姻法》第三十六条明确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


·仅仅结婚一年彩礼要退吗?
      仅仅结婚一年彩礼要退吗 男女结婚一年,支付由男方给付给女方的彩礼在一般情况下是不可以退还的。这个跟双方结婚时间长短不存在什么关系。所以,就算此时夫妻离婚,结婚彩礼也是不能拿回,不过双方可以协商,或者有法定情况的可以退还。 【法律依据】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


·为什么近年来中国夫妻离婚率在不断的上升?
      近年来,无论是外媒还是国内媒体的报道,无论是哪家官方的数据统计,都显示着一个结果,中国夫妻离婚率不断上升,且仍呈上升的趋势。中国夫妻离婚率的上升,影响着当前社会的和谐,影响着经济的发展,面对这一现状,人们不禁开始发问,究竟是什么原因导致了中国夫妻离婚率的上升,我们应该从哪些方面入...


·逮捕后存疑不起诉是否需国家赔偿
      一、逮捕后存疑不起诉是否需国家赔偿“存疑不起诉”也有叫“疑罪不诉”的,所谓存疑不起诉形似中止,实为终止(或称终结)的决定。因为依照《刑事诉讼法》和《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的规定不起诉的决定应当公开宣布,不起诉决定则自宣布之日起生效,如果被不起诉人在押,应当立即释放。最高人民检察...


·爸爸妈妈离婚财产子女怎么分配?
      我国的法律体系中有两种法律,一种是继承法,一种是婚姻法。这两者有所交集,但并不是全部对应的。婚姻法保护人们的婚姻,也保护婚姻破裂时候人们的财产和利益。很多人不知道夫妻离婚后财产分割和他们的子女到底有没有关系。那么,今天我们就来了解一下爸爸妈妈离婚财产子女怎么分配?一、离婚夫妻共同...


·离婚是否非得要双方一同前往登记
      登记离婚是否非得要双方一同前往登记必须双方当事人共同到场办理。至于是否需要预约,法律上没有规定,各地民政局可以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具体安排。《婚姻登记条例》规定办理离婚手续必须双方共同到场:第十条: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


·轮流抚养子女的含义及法律依据。轮流抚养子女
      轮流抚养子女的含义及法律依据。轮流抚养子女,是指法院准予离婚的夫妻,离婚后轮流抚养未成年子女,相互间不再给付抚育费,如遇子女所需的一次性大笔开支,由双方协商负担,协商不成的平均分担。我国婚姻法第30条规定,“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当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从立法...


·已婚哥哥有抚养弟弟的义务吗
      已婚哥哥有抚养弟弟的义务吗一、已婚哥哥有抚养弟弟的义务吗?我国《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一千零七十五条规定,有负担能力的兄、姐,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的弟、妹有扶养的义务。由兄、姐扶养长大的有负担能力的弟、妹对于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兄、姐,...


·目前婚姻法律有没有自动离婚的情况
      目前婚姻法律有没有自动离婚的情况 一、目前婚姻法律有没有自动离婚的情况? 我国的法律没有自动离婚的规定。根据离婚的方式,离婚只有两种方式:一是协议离婚;一是诉讼离婚。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