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购买手续不全的商品房会有怎样的风险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购买手续不全的商品房会有怎样的风险商品房属于不动产当中的一种,而在实际购买的时候,无论选择买新房还是二手房,此时都是需要按照规定办理相应的手续才行,否则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就有可能受到损害。并且要是不小心购买到了购买手续不全的商品房,也会给购房者带来一些不利的风险。那到底购买手续不全的商品房会有怎样的风险?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购买手续不全的商品房会有怎样的风险
  1、取得权属证书的期限无法确定;2、为取得权属证书,需要支付额外费用,如需补交土地出让金;3、只能取得使用权,不能取得权属证书,不能上市交易;4、可能被政府以违法建设强制拆除。
  二、合同签订后,因价格变化原因可以反悔吗?
  商品房也是一种商品,买卖双方签署合同后,没有发生约定和法定的退房理由,任何一方违反合同约定,均需向守约方承担违约责任。
  三、买房时哪些项目不计入商品房建筑面积?
  不计入商品房建筑面积的项目包括以下部分:1、层高在2.2米以下的房屋和室内净高2.05米以下的地下室、半地下室;2、房屋之间无上盖的架空通道、无柱雨篷、骑楼、过街楼的用于做街巷通行的部分;3、突出房屋墙面的构件、配件、艺术装饰、挑檐、半圆柱、垛、勒脚、台阶等;4、建筑物内的操作平台、上料平台和利用建筑物的空间安置的箱、罐等平台;5、房屋的挑台、天台、天台上的游泳池等;6、其它构筑物,如独立的烟囱、烟道、蓄水池、水塔等。
  四、商品房的广告宣传和合同不一怎么办?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商品房的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为要约邀请,但是出卖人就商品房开发规划范围内的房屋及相关设施所做的说明和允诺具体确定,并对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订立以及房屋价格的确定有重大影响的,应视为要约。该说明和允诺即使未载入商品房买卖合同,亦应当视为合同内容,当事人违反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如果您能够证明开发商在预售中的宣传资料如广告、宣传单等与您选择购买及房屋价格有重大影响,在实际情况与宣传不符的情况下,您可以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及相应赔偿。很多时候由于手续不全,因此卖方会选择低价出售商品房,但其实有的人也会选择购买这样的房产,此时由于不具有完整的手续,就会导致交易不成功或者出现一房二卖的情况,最终还是购房者的利益受到损害。
  
  
  


·襄阳市房屋拆迁补偿标准?
      襄阳市房屋拆迁补偿标准? 房屋拆迁对于我们来说都不陌生,很多地方都有这样的工程,为了城市的发展建设,自然是需要一些土地资源的,在襄阳市,已经有了襄阳市房屋拆迁补偿标准,针对这个标准,我们给您详细说说这个补偿标准都有什么内容。 襄阳市房屋拆迁补偿标准 一、搬迁补助费标准 (...


·购房者在选择房屋的时候,除了要考虑价格以外,谁也不想住在一个
      购房者在选择房屋的时候,除了要考虑价格以外,谁也不想住在一个阴暗潮湿的地方,所以房屋的采光条件是否好也是其中之一。在《民法典》中,规定了房屋的所有人者或是使用人是有享有采光权的。那么,采光权如何计算呢?的我们在本文中为你做详细的介绍。一、怎样计算采光权1、一种计算方式是首先根据上...


·前配偶不参加房屋过户如何处理
      在房屋买卖活动中,办理房屋过户是需要买卖双方都参加的,否则该过户行为将无法顺利完成,也就意味着新房主将拿不到房产证,而离婚夫妻办理房屋过户亦是如此。那么,前配偶不参加房屋过户怎么办?我们马上为你解答。 一、前配偶不参加房屋过户怎么办 房屋过户过程中的一方不配合的处理方法 1、诉讼...


·房屋租赁合同可以解除的情况是什么?
      现在社会租赁房屋的现象非常普遍,租房子也不是一件简单的小事,在租房期间我们可能会遇到许多事情,那么如果有特殊情况还没有到合同约定好的期限想要提前退租,房屋租赁合同可以解除吗?下面的我们为您简单介绍一下。 一、出租人可以提前解除房屋租赁合同的情况。 承租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出租人均...


·继承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继承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继承房是否属于夫妻的共同财产就要结合实际情况来进行认定;1、对于婚后继承的房产,属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如果被继承人未指明仅归夫或妻一方所有,则应该属夫妻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2、根据《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实施)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


·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离婚房屋分割怎么写?
      房子对于我们任何一个家庭来说是一种温暖的归属,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离婚大多数都需要对房产进行分割,有的人会关于离婚房产分割达成一个协议书,那么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离婚房屋分割怎么写?那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相关的知识。 一、离婚诉讼中房产如何分割 1、夫妻任一方婚前...


·危房拆迁赔偿有几种方式
      1、货币补偿 货币补偿作为主要方式。其原因:一是货币补偿操作简单,且一次性了断,不会产生延长过渡期限、被拆迁人或使用人不能及时回迁等后续问题;二是货币补偿更方便被拆迁人选择住房,不受地点等方面的限制;三是避免因安置用房质量不好而使拆迁双方产生矛盾;四是更好地体现新《条例》的立法思...


·一、个人房屋租赁合同书简易实用版是怎样的
      一、个人房屋租赁合同书简易实用版是怎样的 房屋租赁合同 出租方(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 承租方(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原则,就房屋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将位于 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租赁期限自2017年 12 月 2 日至...


·房屋继承公证新政策是怎么规定的
      在遗产的继承中,房屋是金额较大的遗产,为了防止纠纷发生,很多人在继承房产时进行公证,那么房屋继承公证新政策是怎样规定的呢?律师.我们将在下文为您详细介绍这方面的知识,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房屋继承公证新政策是怎样的规定的 法律规定房屋继承必须公证。无论是法定继承还是遗嘱继承...


·商住房屋产权到期怎么办?
      我国的房屋产权面临七十年到期的问题,对此很多人都一直抱有疑问,到底房屋产权到期后要怎么解决自己的房屋问题,这是事关国计民生的大事,也是必须要解决的一个问题,房屋类型不同房屋产权期限也不一致,下面我们为您介绍商住房屋产权到期怎么办? 一、商住楼产权的含义 其实所谓的商住楼产权...


·新婚姻法对房产的规定有哪些?
      有些夫妻在结婚后对财产的分配有很多疑虑,对于房产必须要有自己的名字才感觉安心,法律为了保障夫妻双方的权益,对于婚后夫妻的个人财产和共同财产作出了相关规定,今天我们就来看一下新婚姻法对房产的规定有哪些,通过下文的内容解决自己所遇到的问题。 一、新婚姻法对房产的规定有哪些? 房子...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