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工程验收单格式内容是什么?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工程验收单格式内容是什么?
  
  经济在增长,因为要适应地区的发展,许多土地新盖了建筑,也有许多的旧建筑需要翻新。而要完成这些必须要有新工程的建设,有工程就有工程验收单,工程验收单格式内容是什么,这个问题存在于人们的生活当中。接下来就为您介绍一下有关工程验收单的相关知识。
  
  一、工程验收包括什么?
  
  工程验收内容包括:工程设计、工程施工、工程监理和工程档案等等。
  
  1、检查工程是否按批准的设计文件建成,配套、辅助工程是否与主体工程同步建成;
  
  2、检查工程质量是否符合国家和铁道部颁布的相关设计规范及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
  
  3、检查工程设备配套及设备安装、调试情况,国外引进设备合同完成情况;
  
  4、检查概算执行情况及财务竣工决算编制情况;
  
  5、检查联调联试、动态检测、运行试验情况;
  
  6、检查环保、水保、劳动、安全、卫生、消防、防灾安全监控系统、安全防护、应急疏散通道、办公生产生活房屋等设施是否按批准的设计文件建成、合格,精测网复测是否完成、复测成果和相关资料是否移交设备管理单位,工机具、常备材料是否按设计配备到位,地质灾害整治及建筑抗震设防是否符合规定;
  
  7、检查工程竣工文件编制完成情况,竣工文件是否齐全、准确;
  
  8、检查建设用地权属来源是否合法,面积是否准确,界址是否清楚,手续是否齐备。
  
  如一栋楼房的验收 首先看看竣工验收条件检查的情况,以下条件满足规范要求,再进行总体评价。
  
  竣工验收条件检查情况
  
  1、设计和合同约定内容的完成情况:
  
  2、工程技术档案、施工管理资料、质量保证资料的检查情况:
  
  3、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分别签署的质量文件的检查情况:
  
  4、规划、公安消防、技术监督、环保等有关部门专项验收情况:
  
  5、工程建设过程中发现的质量问题的整改情况:
  
  6、工程质量保修书的签署情况: 分部工程质量评定情况 地基与基础工程 主体结构工程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 建筑屋面工程 建筑给排水及采暖工程 建筑电气工程 通风与空调工程 电梯安装工程 智能建筑工程
  
  二、工程验收的分类是什么?
  
  大体分:基础分部验收、主体分部验收、竣工总验收三部分。
  
  基中:三个验收当中,还有分项工程验收,比如:钢筋、砼、模板、砌体等分项工程验收;还有隐蔽工程验收,钢绑扎完毕浇灌砼前的隐蔽验收,砌体拉结筋隐蔽等验收;
  
  节能工程:外墙外保温、窗、地暖、防水等专项工程验收。
  
  三、工程验收单格式是什么?
  
  1、工程概况(工程位置、工程布置、主要技术指标、主要建设内容、可研及初设等文件的批复过程等);
  
  2、主要项目施工过程及重大问题处理(主要项目及重要临建设施的开完工日期、重大技术问题处理、施工期防汛度汛、重大设计变更及工程建设有较大影响的事情等等);
  
  3、项目管理(机构设置及工作情况、主要项目招投标过程、工程概算及投资计划、合同管理、材料及设备供应、价款结算与资金筹措、建设征地补偿及移民安置);
  
  4、工程质量(不详写);
  
  5、工程初期运行及效益;
  
  6、历次验收情况(略)
  
  7、工程移交及遗留问题处理;
  
  8、竣工决算;
  
  9、经验与建议;
  
  10、附件(项目法人的机构设置及主要工作人员,立项、可研初设批准文件及调整批准文件,历次验收鉴定书)
  
  由此可见,工程验收在一项工程中的地位是不可磨灭的。经过这篇文章的介绍,工程验收单格式内容就显而易见了,值得一提的是工程验收包括有工程的设计、施工、监理和档案,每一部分都不能缺少。工程验收是一个工程的收尾,也是一个工程质量的检验,是一个工程最重要的组成部分,也是一个工程是否完工的重要标志。
  
  


·施工噪声排放标准是什么?
      施工噪声排放标准是什么? 住在郊区外的人们受到施工噪声排放的影响特别大,因为很多的工厂都是办在郊区外,人口较少的地区去,但是尽管这样,还有有很大的污染,还是会影响人们的生活,国家对于这一方面有相关的规定,那么施工噪声排放标准是什么呢?下面我们将为您进行详细的解答。 施工噪声排放...


·一级工伤鉴定标准
      一级工伤鉴定标准 一级伤残的鉴定标准包括:面部重度毁容,同时伴有表b2中二级伤残之一者;全身重度瘢痕形成,占体表面积≥90%,伴有脊柱及四肢大关节活动功能基本丧失;双肘关节以上缺失或功能完全丧失;双下肢高位缺失及一上肢高位缺失等更多内容。 二、二级工伤鉴定标准 二级工伤鉴定...


·一、公司降薪原劳动合同约定视为续签可以不续签吗?
      一、公司降薪原劳动合同约定视为续签可以不续签吗? 公司降薪原劳动合同约定视为续签可以不续签。劳动合同到期,用人单位提供给的新劳动合同降低待遇,劳动者不续签的话,用人单位应该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标准为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如果用人单位不支付的话,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


·劳动争议案件调解的步骤有哪些?
      劳动争议案件调解的步骤有哪些? 一、劳动争议种类 (一)劳动合同争议 1、劳动合同变更、终止纠纷 2、集体劳动合同纠纷 3、事实劳动关系争议 4、劳动报酬纠纷 5、工作时间纠纷 6、安全责任纠纷 7、经济补偿纠纷 (二)劳动保险纠纷 1、养老保险纠纷 2、医疗保险纠纷 3、失业...


·劳动关系和劳务关系有何区别?
      劳动关系和劳务关系对于大多数的人来说是不能够准确的区分开来的,确实,劳动关系和劳务关系之间存在很多的相似之处,当然,既然两者有着不同的定义,那么这两者也必然是有一定的不同之处的,确实劳动关系和劳务关系有着比较显著的区别,下面给您介绍一下劳动关系和劳务关系有何区别? 1、两者产生的...


·工伤赔偿项目和标准及计算方式是什么
      在人们工作期间常常会不小心有工伤。根据法律的明确规定,对于一定的项目有相应的赔偿标准以及计算方式,当员工在工作期间有工伤,可以根据标准要求公司对员工作出合理的赔偿。那到底工伤赔偿项目和标准及计算方式什么?接下来我们就来告诉您。 一、计算方式 1-10级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一...


·劳动者未提出签订无固定期劳动合同
      当今社会工作中,建立劳动关系必然签订劳动合同。无固定期劳动合同,顾名思义,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在一些情况下,倘若劳动者未提出签订无固定期劳动合同,那么劳动者的权益受不受到法律的保护,会对自身权益有什么影响呢。无固定期劳动合同是人们想象中的终身的护身符...


·私人工程质量索赔内容有哪些
      私人工程质量索赔内容有哪些,程序是怎样的 现在城市的经济不断发展,城市各处出现了各种建筑工程,因为市场的繁荣,所以有份多私人单位进入到了工程的建设。这时候,有些人图谋利益而不注重质量。那么,私人工程质量索赔内容有哪些,程序是怎样的?下面,就让我们带领您了解下具体内容吧。 一、工...


·单位必须发工资条吗?
      单位必须发工资条吗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六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将工资支付给劳动者本人。劳动者本人因故不能领取工资时,可由其亲属或委托他人代领。用人单位可委托银行代发工资。用人单位必须书面记录支付劳动者工资的数额、时间、领取者的姓名以及签字,并保存两年以上备查。用人单位在支付工资...


·工地摔伤新农合报销吗
      不可以报销的。存在第三方责任的如发生人身伤害产生的医药费依法由第三责任方承担,如交通事故、医疗事故、工伤等均不得纳入新农合的报销范围。新农合一般指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


·违法续签劳动合同赔偿是怎么规定的?
      违法续签劳动合同赔偿是怎么规定的? 1、按照我国《劳动合同法》第44条第1款的规定,劳动合同期满的,劳动合同终止。按该法第46条第5项规定,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44条第1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