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医疗事故罪的构成条件是什么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医疗事故犯罪侵犯了医疗单位的工作秩序,以及公民的生命健康权利,因而受到刑法的严厉追究。那具体来说哪些属于医疗事故罪的构成要件?也就是说,医疗事故罪的构成条件是什么?请从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医疗事故罪的构成条件是什么
  医疗事故罪,是指医务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行为。医疗事故罪的犯罪构成要件如下:(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医疗单位的工作秩序,以及公民的生命健康权利。(二)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行为。具体而言,包括以下几个方面:①医务人员在诊疗护理工作中有严重不负责任的行为②因严重不负责任行为导致病人严重损害身体健康或死亡的结果③严重不负责任行为与病员重伤、死亡之间必须存在刑法上的因果关系(三)主体要件:本罪主体为特殊主体,是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并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实施了违章医疗行为的医务人员。(四)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过失,即行为人主观上对病人伤亡存在重大业务过失。在这里,本罪要求行为人主观上存在重大过失而不是一般过失,即从主观上过失程度之轻重来说,行为人主观上存在严重过失。临床医疗活动本身有特殊的导致人身伤亡的危险性,医务人员稍有不慎即会发生不幸后果,如果把一般过失行为确定为犯罪,于情理上有失公平、于法律上则有失于严苛。因此,本罪主观方面是指存在业务过失而不是普通过失。医务人员依照法律承担救死扶伤的职责,有义务对自己的医疗业务行为负责,即对病人的生命健康安全负责,而医务人员的业务能力实际是指其业务技术水平。
  二、医疗事故罪与医疗意外如何区分
  医疗意外,是指由于病情或者病人体质特殊而发生难以预料和防范的不良后果。它与医疗事故罪都可能发生就诊人死亡或身体健康严重损害的后果,二者区别的关键在于主观上有无过失。如果就诊人死亡或身体健康严重损害,是因医务人员责任心不强,违反规章制度或诊疗常规造成的,则构成医疗事故罪,如上述后果是因医务人员难以预料或难以防范的因素所引起,由属于医疗意外,不能以犯罪论处。医疗意外与医疗事故罪中的疏忽大意过失颇为相似,二者不但都发生了严重后果,而且对严重后果的发生都没有预见。二者的区别在于,疏忽大意过失对严重后果的发生是应当预见而没有预见,医疗意外是对严重后果的发生是难以预见而没有预见。在对某个行为定罪的时候,需要结合法律规定的构成条件,同时还要看是否满足立案标准,这样才能对行为人定罪处罚。以上就是我们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整理出来的内容,希望可以为您提供一些帮助。
  
  
  


·医疗民事诉讼鉴定费用谁承担?
      医疗民事诉讼鉴定费用谁承担? 一、医疗民事诉讼鉴定费用谁承担? 经鉴定属于医疗事故的,鉴定费由医疗机构支付;经鉴定不属于医疗事故的,鉴定费由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的当事人支付。根据法律规定,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协商预先缴纳鉴定费。卫生行政部门移交...


·治疗过程中什么是无医疗过失纠纷
      治疗过程中什么是无医疗过失纠纷 一、治疗过程中什么是无医疗过失纠纷? 无过失医患纠纷是指患者在诊疗过程中发生的不良后果,是医疗意外、并发症等其他原因所致,并非因医护人员责任性因素或技术性因素的过失所引起,但患者一方却认为不良后果是医护人员在工作中的过失行为造成的医疗事故,进而...


·强制医疗程序的适用条件是什么
      强制医疗程序的适用条件是什么 一、强制医疗程序的适用条件是什么 首先,强制医疗的对象只能是有暴力倾向的精神病人,不包括“文疯子”。其次,没有法院的决定,任何机关都无权将公民关入精神病院。公安机关发现精神病人符合强制医疗条件的,不能直接送精神病院,应当写出强制医疗意见书,移送检...


·医疗诈骗应该向哪个部门投诉
      医疗诈骗应该向哪个部门投诉医疗欺诈行为,可以向卫生局进行投诉。如果遇到医疗诈骗,如果数额较大,应当报警处理。《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 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


·社保和医保的区别?
      作为劳动者而言,对医保社保应该并不陌生。因为但劳动者入职工作以后,用人单位都必须依照相关法律规定为劳动者购买社保,这也是劳动者依法享有的权益。社保其实包括医保,那么社保和医保的区别在哪里呢?下面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相关内容。 ?什么是社保 社保是社会保险的简称,社会保险是一种为丧失...


·医保报销完能报工伤吗?
      医保报销完能报工伤吗?是可以的,如果是工伤,可以去申请认定工伤。下列医疗费用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1、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2、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3、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4、在境外就医的。医疗费用依法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第三人不支付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基本医...


·在我国存在工伤工伤医疗待遇吗
       一、在我国存在工伤工伤医疗待遇吗 在我国存在工伤医疗待遇。职工在生产劳动或工作中负伤。根据国家规定,执行日常工作及企业行政方面临时指定或同意的工作,从事紧急情况下虽未经企业行政指定但与企业有利的工作,以及从事发明或技术改进工作而负伤者,均为工伤。1953年1月2日政务院修正...


·一、工伤事故后工伤鉴定到哪个医院?
      一、工伤事故后工伤鉴定到哪个医院? 工伤鉴定是在申请工伤鉴定的职工被认定为工伤的基础上,在其医疗终结或医疗期满之后,由设区的市以上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对其工伤有关事宜进行鉴定的行为。工伤鉴定的范围包括:劳动能力鉴定,停工留薪期鉴定确认,护理等级鉴定,伤残辅助器具配置鉴定等。 ...


·医疗纠纷应该如何处理呢 ?
      医疗纠纷应该如何处理呢 ?一、医疗纠纷应该如何处理呢 首先对于患方当事人来说,先封存并复印病历。这是最必要进行的事情,为什么要这么做,因为在医疗纠纷当中,医院的住院病历或者是门诊病历以及其他的诊疗材料都是第一手,而且最重要的证据。因此对患方当事人首先应该向医院的医患办公室或者...


·医疗事故鉴定要求在多长时间内完成鉴定工作?
      医疗事故鉴定要求在多长时间内完成鉴定工作?所有的司法鉴定的鉴定人都是需要满足资质条件的,在发生医疗事故后,相关当事人需要首先确定鉴定机关,然后准备齐全相关材料,到有鉴定资格的鉴定机构提出申请,在相关单位受理收理申请后,需要按照医疗事故鉴定要求的限定时间内完成鉴定工作。一、医疗事故...


·医疗过错赔偿金额的标准是什么?
      医疗过错赔偿金额的标准是什么 医疗过错赔偿金额的标准是什么 如果医疗行为由司法鉴定机构进行司法过错鉴定,结论存在医疗过错的,则适用《民法通则》及最高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司法解释之规定计算赔偿数额,具体如下: 其赔偿计算标准如下: (一)医疗费:根据医疗...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