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法律法规对国家赔偿项目、赔偿范围是怎么规定的?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公民相对于国家来讲处于弱势地位,所以国家立法机关以法律法规的行使规定了当公民的合法权益受到国家机关的侵害后受害者可以寻求人们法院的帮助,很多不了解法律知识的同胞都不知道国家赔偿项目有哪些,也不知道赔偿范围是怎样的,所以我们为您整理了下列相关信息。
  
  一、国家赔偿项目
  
  1、侵犯公民人身自由赔偿金;
  
  2、侵犯公民生命健康权造成身体伤害的: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
  
  造成部分或者全部丧失劳动能力: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残疾赔偿金、残疾生活辅助器具费、康复费、抚养费、扶养费、生活费
  
  造成死亡的:死亡赔偿金、丧葬费、抚养费、扶养费、生活费;
  
  3、致人精神损害的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精神损害抚慰金;
  
  4、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财产权造成损害的直接损失赔偿、间接损失赔偿。
  
  二、国家赔偿范围:
  
  (一)行政赔偿范围
  
  1、违法拘留或者违法采取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的;
  
  2、非法拘禁或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公民人身自由的;
  
  3、以殴打等暴力行为或者唆使他人以殴打等暴力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4、违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5、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其他违法行为;
  
  6、违法实施罚款、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的;
  
  7、 违法对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的;
  
  8、 违反国家规定征收财物,摊派费用的;
  
  9、造成财产损害的其他违法行为。
  
  《国家赔偿法》第五条同时规定了国家不承担行政赔偿责任的几种情形:
  
  1、 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与行使职权无关的个人行为;
  
  2、 因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自已的行为致使损害发生的;
  
  3、 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刑事赔偿范围
  
  《国家赔偿法》第十五、十六条规定了刑事赔偿的范围:
  
  1、 对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没有事实证明有犯罪重大嫌疑的人错误拘留的;
  
  2、 对没有犯罪事实的人错误逮捕的;
  
  3、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改判无罪,原判刑罚已经执行的;
  
  4、 刑讯逼供或者以殴打等暴力行为或者唆使他人以殴打等暴力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5、 违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6、违法对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追缴等措施的;
  
  7、 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改判无罪,原判罚金、没收财产已经执行的。
  
  《国家赔偿法》第十八条同时规定了国家不承担刑事赔偿责任的几种情形:
  
  1、因公民自己故意作虚伪供述,或者伪造其他有罪证据被羁押或者被判处刑罚的;
  
  2、依照刑法第十四条、第十五条规定不负刑事责任的人被羁押的;
  
  3、 依照刑事诉讼法第十一条规定不追究刑事责任的人被羁押的;
  
  4、行使国家侦查、检察、审判、监狱管理职权的机关的工作人员与行使职权无关的个人行为;
  
  5、因公民自伤、自残等故意行为致使损害发生的;
  
  6、 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具体可表述为受害者的人身自由受到限制、生命安全受到威胁、精神受到损害、遭受财产损失,不同类型的赔偿项目国家的赔偿范围是有很大差异的,严重的相关国家工作人员会受到刑事处罚,一般情况下会受到行政处罚。
  
  


·离婚孩子丈夫不付抚养费怎么办
      离婚孩子丈夫不付抚养费怎么办 现实中有很多夫妻离婚后,一方常常对子女生活不管不问,也不给抚养费。这种行为是不对的,因为不管夫妻之间发生什么事情,父母都必须尽到抚养子女的义务。因此,父母离婚也要给孩子抚养费。那么不给抚养费怎么办?怎么要回抚养费? (一)协商解决 子女抚养费的...


·广东离婚协议书律师的收费标准是什么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如果没有什么财产纠纷及复议问题的话,就会直接到民政局去办理相关的手续。要是有的话那么可能就要好好签订一下协议书了。协议书的签订最好是双方找律师一起来你拟定,但是律师如何收费呢?下面以广东离婚协议书律师为例,介绍下。 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规范律师服...


·原告没有证据怎么告重婚
      原告没有证据怎么告重婚?没有证据可以到公安机关告重婚,报案、控告、举报可以用书面或者口头提出,报案人的言词证据也是证据的一种,如果公安机关根据报案人员提供的信息经过初步调查后,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那么就会立案侦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八条任何单位和个...


·起诉离婚对方不出庭能离掉吗
      在一方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的时候,另一方不见得会同意离婚,因此法院开庭之后就有可能出现另一方不出庭的情况,因此在很多人的观念里面只要自己不出庭,那么法院就不能判决夫妻离婚。不过从法律角度分析的话,究竟起诉离婚对方不出庭能离掉吗?下面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诉讼离婚需要多长时间 一...


·起诉离婚申请法院调解程序有几个阶段法院进行婚姻调
      起诉离婚申请法院调解程序有几个阶段法院进行婚姻调解工作是贯穿整个诉讼过程的,一般分为三个阶段:(一) 起诉前调解诉前调解,顾名思义就是起诉前的调解。具体而言,就是当你下定决定走进法院起诉离婚时,法院并不立案,而是给你开一个收取材料的单子给你,在45天内通知你能否成功立案,他会先和...


·一、离婚分割财产费用怎么收?
      一、离婚分割财产费用怎么收? 原告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人民法院作出立案受理决定时,同时通知原告预交诉讼费。 人民法院确定诉讼费的承担方和双方责任的大小各自承担的比例,如果诉讼费交缴后原告又撤诉,人民法院只退还诉讼费的50%。 离婚案件按最高人民法院的规定,每件10-5...


·外嫁女、大学生、外来户不能享有征收补偿吗?
      外嫁女、大学生、外来户不能享有征收补偿吗?   一、外嫁女、大学生、外来户不能享有征收补偿吗?   1.已出嫁女的待遇问题。如果农村妇女出嫁,其丈夫属居民户,但该妇女无法将户口迁入男方处,导致户口未迁出农村,但其责任田被收回。对于这种情况,村干部肯能在分配补偿费时以该妇女及其...


·背叛国家罪构成要件有哪些
      背叛任何人都是非常不好的,背叛国家背离祖国的行为更是如此,背叛国家还会触犯法律的,法律对背叛国家的行为要进行定罪的,法律对于背叛国家罪构成要件进行了明确,只要达到了要件的要求就构成了背叛国家罪,也就会受到法律的惩罚,但是具体的构成要件有哪些,客厅到本文看看。 一、背叛国家...


·离婚后女方的户口应该在哪里
      离婚后女方的户口应该在哪里女方户口可以单列,也可以继续留在原来的地方,也可以迁出。离婚后的户口可以分为两方面:一是可以回迁户口,二是分户。离婚后户口迁移手续:1、到目前户籍所在地户口登记机关开具迁出证明。2、办理迁入手续。3、不同省区对户口迁移手续问题还作出了更加具体的规定,如果...


·亲子鉴定是为了确定父母与子女之间的血缘关系而做的特定检测
      亲子鉴定是为了确定父母与子女之间的血缘关系而做的特定检测,非婚生子女在上户口时,公安部门往往要求出具亲子鉴定证明。那么非婚生子女请求亲子鉴定怎么办呢?一是可以进行个人鉴定,即提供自己和子女的样本即可,没有复杂的手续。二是司法鉴定,需要在诉讼是才可以采用,如子女父母不承认血缘关系时...


·婚后财产分割有什么规定
      一、婚后财产分割的法律规定 《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施行)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 (五)、其他应当归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