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江西市政工程总承包资质标准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江西市政工程总承包资质标准
  
  我们都知道,随着社会的发展,我们对品质的要求越来越高。在建筑业是这样,在江西的市政工程也是这样。这样促使我们的建设质量越来越好。而在这过程中,我们会看到市政工程总承包资质的一个标准,就是这个标准,让我们能选择更好的建设者,来建设我们江西的市政工程。接下来,将与您一起分享江西市政工程总承包资质标准。
  
  1、一级资质标准
  
  1.1企业资产
  
  净资产1亿元以上。
  
  1.2企业主要人员
  
  (1)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不少于12人。
  
  (2)技术负责人具有10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市政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市政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30人,且专业齐全。
  
  (3)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50人,且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机械员、造价员、劳务员等人员齐全。
  
  (4)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150人。湖南2017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标准有哪些?
  
  1.3企业工程业绩
  
  近10年承担过下列7类中的4类工程的施工,其中至少有第1类所列工程,工程质量合格。
  
  (1)累计修建城市主干道25公里以上;或累计修建城市次干道以上道路面积150万平方米以上;或累计修建城市广场硬质铺装面积10万平方米以上;
  
  (2)累计修建城市桥梁面积10万平方米以上;或累计修建单跨40米以上的城市桥梁3座;
  
  (3)累计修建直径1米以上的排水管道(含净宽1米以上方沟)工程20公里以上;或累计修建直径0.6米以上供水、中水管道工程20公里以上;或累计修建直径0.3米以上的中压燃气管道工程20公里以上;或累计修建直径0.5米以上的热力管道工程20公里以上;
  
  (4)修建8万吨/日以上的污水处理厂或10万吨/日以上的供水厂工程2项;或修建20万吨/日以上的给水泵站、10万吨/日以上的排水泵站4座;
  
  (5)修建500吨/日以上的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工程2项;
  
  (6)累计修建断面20平方米以上的城市隧道工程3公里以上;
  
  (7)单项合同额3000万元以上的市政综合工程项目2项。
  
  1.4技术装备
  
  具有下列3项中的2项机械设备:
  
  (1)摊铺宽度8米以上沥青混凝土摊铺设备2台;
  
  (2)100千瓦以上平地机2台;
  
  (3)直径1.2米以上顶管设备2台。
  
  2、二级资质标准
  
  2.1企业资产
  
  净资产4000万元以上。
  
  2.2企业主要人员
  
  (1)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不少于12人。
  
  (2)技术负责人具有8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市政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或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市政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15人,且专业齐全。
  
  (3)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30人,且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机械员、造价员、劳务员等人员齐全。
  
  (4)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75人。
  
  2.3企业工程业绩
  
  近10年承担过下列7类中的4类工程的施工,其中至少有第1类所列工程,工程质量合格。
  
  (1)累计修建城市道路10公里以上;或累计修建城市道路面积50万平方米以上;
  
  (2)累计修建城市桥梁面积5万平方米以上;或修建单跨20米以上的城市桥梁2座;
  
  (3)累计修建排水管道工程10公里以上;或累计修建供水、中水管道工程10公里以上;或累计修建燃气管道工程10公里以上;或累计修建热力管道工程10公里以上;
  
  (4)修建4万吨/日以上的污水处理厂或5万吨/日以上的供水厂工程2项;或修建5万吨/日以上的给水泵站、排水泵站4座;
  
  (5)修建200吨/日以上的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工程2项;
  
  (6)累计修建城市隧道工程1.5公里以上;
  
  (7)单项合同额2000万元以上的市政综合工程项目2项。
  
  3、三级资质标准
  
  3.1企业资产
  
  净资产1000万元以上。
  
  3.2企业主要人员
  
  (1)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不少于5人。
  
  (2)技术负责人具有5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市政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或市政公用工程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市政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8人。
  
  (3)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15人,且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机械员、造价员、劳务员等人员齐全。
  
  (4)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30人。
  
  (5)技术负责人(或注册建造师)主持完成过本类别资质二级以上标准要求的工程业绩不少于2项。
  
  4、承包工程范围
  
  
  4.1一级资质
  
  可承担各类市政公用工程的施工。
  
  4.2二级资质
  
  可承担下列市政公用工程的施工:
  
  (1)各类城市道路;单跨45米以下的城市桥梁;
  
  (2)15万吨/日以下的供水工程;10万吨/日以下的污水处理工程;25万吨/日以下的给水泵站、15万吨/日以下的污水泵站、雨水泵站;各类给排水及中水管道工程;
  
  (3)中压以下燃气管道、调压站;供热面积150万平方米以下热力工程和各类热力管道工程;
  
  (4)各类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工程;
  
  (5)断面25平方米以下隧道工程和地下交通工程;
  
  (6)各类城市广场、地面停车场硬质铺装;
  
  (7)单项合同额4000万元以下的市政综合工程。
  
  4.3三级资质
  
  可承担下列市政公用工程的施工:
  
  (1)城市道路工程(不含快速路);单跨25米以下的城市桥梁工程;
  
  (2)8万吨/日以下的给水厂;6万吨/日以下的污水处理工程;10万吨/日以下的给水泵站、10万吨/日以下的污水泵站、雨水泵站,直径1米以下供水管道;直径1.5米以下污水及中水管道;
  
  (3)2公斤/平方厘米以下中压、低压燃气管道、调压站;供热面积50万平方米以下热力工程,直径0.2米以下热力管道;
  
  (4)单项合同额2500万元以下的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工程;
  
  (5)单项合同额2000万元以下地下交通工程(不包括轨道交通工程);
  
  (6)5000平方米以下城市广场、地面停车场硬质铺装;
  
  (7)单项合同额2500万元以下的市政综合工程。
  
  自己是否可以达到可以做这件事的要求,如果可以那当然好,可以与其他也达到标准的伙伴一起良性竞争,如果,现在的自己还不能达到这样的标准的产生,就是为了能为您清晰的明白是否能做这件事,现在的标准,那么久向着这样的标准靠齐,再努力的提升自己,然后让自己以后慢慢的达到这样的标准。以上就是江西市政工程总承包资质标准的全部内容了,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莆田恒大工程质量问题如何分类?
      莆田恒大工程质量问题如何分类? 一、莆田恒大工程质量问题如何分类? 1.工程质量缺陷 是指工程达不到技术标准允许的技术指标的现象。 2.工程质量通病 是指各类影响工程结构、使用功能和外形观感的常见性质量损伤,犹如“多发病”一样,而称为质量通病。 目前建筑安装工程最常见...


·土石方工程质量等级如何划分?
      土石方工程质量等级如何划分?在高楼大厦建设前,施工单位会在工地上进行土石方工程,将地基打牢。土石方工程是基础工程之一,其质量的好坏直接关系到后续施工,并且对整个高楼大厦的质量都产生影响。建设方对工程进行验收后,要确定工程质量等级。那么土石方工程质量等级如何划分?下面我们简单了解下...


·在工伤认定后多久做鉴定
      工伤是工作中不可避免的事故,在企业单位中因公受伤的员工,负责单位因根据相关劳动者保障法,给予相应的补偿。对于工伤,劳动者保障等相关部门有着相应的赔偿基础,以及工伤鉴定等级标准。工伤认定的时间也有着相关规定,那么工伤认定后多久做鉴定,我们接下来带你详细了解有关规定事项。 工伤认定需...


·劳动争议调解申请是什么?
      劳动争议调解申请是什么,有什么用? 一、劳动争议调解申请 指企业劳动争议的双方当事人以口头或书面的形式向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提出的调解请求。但是,调解并非解决劳动争议的必经阶段,双方当事人可以申请调解,也可以申请仲裁。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只有在收到当事人的调解申请后,才能受理...


·东营工程质量鉴定是怎样的
      东营工程质量鉴定是怎样的鉴定的? 在建设中工程质量一直是所有人关注的问题,也是很多人努力的方向,一个工程的质量好坏的影响非常广泛,也是会对很多人的权益造成严重的上海。因此我国在法律上规定了工程质量的鉴定的流程,以及鉴定内容。那东营工程质量鉴定是怎样的鉴定的?下面就详细介绍。 ...


·当事人周未加班工资怎样计算
      当事人周未加班工资怎样计算 一,当事人周未加班工资怎样计算 1、根据《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


·工伤退休后生活护理费待遇是怎样的
       一、工伤退休后生活护理费待遇是怎样的 工伤职工经过劳动能力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


·误工时间该怎样认定
      法律规定,上下班途中遇到交通事故的属于工伤,同时,对于因交通事故而受的伤害,我们可以索要误工费。那么,在实践中,对于误工时间该怎样认定呢?此外,在认定了误工时间之后,对于误工费我们应该怎么去计算呢?请从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误工时间怎样认定 1、受伤受害人的误工时间 误工时间...


·员工工伤单位要赔偿哪些
      员工在工作过程中人身受到了损害的话,此时经过工伤认定之后,就可以按照工伤事故进行处理了。也就是说在确定了自己的伤残等级之后,要求用人单位作出赔偿。那么员工工伤单位要赔偿哪些费用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吧。 一、员工工伤单位要赔偿哪些 除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1) ...


·工伤鉴定后单位如何处理
      其实在现实生活当中,有时候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是非常微妙的,平时相安无事,一旦员工发生工伤,甚至会出现非常多的劳动纠纷问题。有时候员工在做工伤鉴定以后,用人单位甚至也不会对员工进行赔偿,这样做很明显是违反我国规定的。下面我们就详细为您介绍工伤鉴定后单位如何处理? 一、工伤...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工伤认定之前可辞职吗?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工伤认定之前可辞职吗?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工伤认定之前是可以辞职的 工伤待遇的计算,一般是等到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下来之后,所以晚辞职对你有利。 如果已经不需要治疗了,那么请事假是无工资的。如果需要治疗,请病假,应该支付病假工资。 工伤认定程序: 1、...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