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自己一个人抚养孩子可以送人吗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自己一个人抚养孩子可以送人吗夫妻双方离婚后不仅涉及到财产的分配还有涉及到抚养权的分配,有抚养权的一方有权要求另一方支付抚养费,那如果因为某些原因抚养费停止支付,而抚养人没有能力保证孩子的健康成长,可以选择变更抚养权。下面我们看看,自己一个人抚养孩子可以送人吗?
  送人是不可以的,只能够变更抚养权。
  
  一、变更孩子抚养权的条件
  《关于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意见》第16条规定,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权,有下列条件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一方患病或者伤残,必然影响到对孩子的教育和照料,从孩子成长的角度出发,不是“如何变更抚养权?”的问题,而是必须要变更孩子抚养权问题。2、与子女一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行为的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有不利影响的。有的父母离婚时争夺抚养权不是为了给孩子创造更好的生活条件,只是为了在财产分割或是为了达到报复的目的。目的一旦达到,就对孩子不管不问,不履行自己的抚养义务,有的还甚至对孩子打骂虐待。在这种情况下,如何变更抚养权?关心孩子成长的另一方可以要求变更离婚孩子抚养权。但是,变更抚养权不能要求重新分割原有的共同财产。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的。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属于限制行为能力人,可以从事与其年龄相关的民事活动。父母离婚时,对于十周岁以上的子女的抚养权归属,应当听取孩子的意见。而在离婚时不满十周岁,过了几年,超过十周岁后,如果孩子明确表示愿意跟随另一方生活,就可以申请变更离婚孩子抚养权。4、有其它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这是个兜底条款,社会现实是复杂的也是在不断发展的,对于那些制定司法解释时考虑不到的问题,司法解释赋予了法官一定的自由裁量权,在这里,如何变更抚养权?法官可以根据自己对客观情况的主观认识来判断是否应该变离婚孩子抚养权。根据以上规定,只要具有上述任意一个条件,即可向人民法院申请变更抚养权。
  二、变更孩子抚养权手续
  
  (1)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应另行起诉。
  离婚后,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或者子女长到有识别能力时,主动提出与另一方一起生活时,应另行起诉。离婚后,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请求,不涉及原离婚案件,不是对原离婚案件子女抚养问题的判决、调解协议的纠正,而是出现了处理原离婚案件当时不存在的子女抚养方面的新情况,所以,应当作新的案件另行起诉。
  (2)具有法定事由,应予支持变更抚养关系。
  具体的法定事由:①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②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③10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④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上述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3)准许协议变更抚养关系。
  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应予准许。无论是协议离婚还是判决离婚后,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并非一定要向法院起诉,双方当事人达成了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协议,只要没有违法事项和对子女成长不利的问题,应予准许。
  (4)不允许擅自变更抚养关系。
  司法实践中,常常会出现没有与子女一起生活的一方擅自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情况,但引起的原因是不同的,对此,应根据实际情况分别处理:①有正当理由的,可告知依法起诉。离婚后,抚养子女的一方确实没有尽到抚养责任,或者有虐待、遗弃子女等行为的,另一方为了保护子女的身心健康而擅自将子女骗走或抢走的,这种行为是法律所不允许的。应告知其依法起诉,由人民法院确定是否变更子女抚养关系。②子女擅自变更的,可告知由其法定代理人依法起诉。受一方抚养的子女因种种原因,如因受歧视、虐待等,而自行躲避到另一方的家中,并且明确表示再也不愿与抚养方一起生活的,其法定代理人应代理其子女起诉,要求人民法院变更子女抚养关系。③没有正当理由的,应说服教育送回孩子。没有正当理由抢走或骗走孩子,应说服教育其送回孩子,经说服教育仍不送回孩子的,人民法院可依法采取强制措施。强制措施执行的对象并不是该子女,而是抢走或骗走该子女的当事人。总的来说,如果是自己没有经济能力抚养孩子长大,是可以采取变更抚养权的方式来保障孩子的健康成长。但是不是说就可以擅自随意变更抚养权,需要到计生办进行办理,并且需要视情况同意变更。关于自己一个人抚养孩子可以送人吗,您明白了吗?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取消社会抚养费是什么意思?
      在现代这个社会,社会抚养费想必您都不陌生,尤其是被征收过社会抚养费的家庭,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社会抚养费的征收是政府所实施的一项政策,但是许多人或者说是一些专家希望能够取消社会抚养费,那么,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取消社会抚养费是什么意思?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相关的知识。一、根...


·起诉离婚双方调结不成应该怎么处理?
      最近一段时间,我国离婚案件的数量越来越多,这是因为大多数夫妻离婚都会因为财产以及孩子等事项发生争议没有办法能够协议离婚,所以只能够进行诉讼离婚。诉讼离婚会进行调节,那么,如果起诉离婚双方调结不成应该怎么处理?接下来下班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如果起诉离婚双方调解不成应该怎么处理这个问...


·一、男方提出离婚女方用拿抚养费吗?
      一、男方提出离婚女方用拿抚养费吗?男方提出离婚女方用拿抚养费,如果两夫妻离婚之后,女性一方不要孩子的,法律规定女方是要照常支付孩子的抚养费的。这个抚养费主要包含有:子女的生活费用,交易费用,以及医疗所需费用等等。在我国《婚姻法》中的第三十七条有规定,夫妻离婚之后,如果由其中的一方...


·夫妻共有财产的范围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究竟哪些财产属于夫妻共有财产,哪些财产婚后仍属于个人财产,《婚姻法》及最高院作出的相关司法解释中有明确的说明,的我们在下文简要分析一下夫妻共有财产的范围的法律规定有哪些?,以方便您进一步了解。 夫妻共有财产的范围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十七条 夫...


·农村夫妻共同财产范围是怎样的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
      农村夫妻共同财产范围是怎样的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的工资、奖金收入及各种福利性政策性收入、补贴。(二)生产、经营的收益。指的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或双方从事生产、经营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大家都十分清楚在广州实行的租售同权政策,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
      您都十分清楚在广州实行的租售同权政策,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您对于租售同权可能也就是听过而已,这也就意味着您并不知道广州租售同权新政在我国包括哪些内容?那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相关的知识。 一、租售同权 租售同权,住建部称将立法明确“租售同权”:租房与买房居民享同等...


·信用卡诈骗影响家人吗,其逾期会有产生哪些后果?
      在当今社会,信用卡的应用是广泛的,并且办理信用卡的门槛也不是很高。只要满足相应的条件,即可办理信用卡。信用卡在生活中使用起来是比较方便的,可是如果使用不当,或者非法使用就可能构成信用卡诈骗。如果构成信用卡诈骗,那么,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信用卡诈骗影响家人吗? 一、信用卡诈骗影响...


·诉讼离婚怎么撤诉 离婚撤诉要注意什么
      在离婚案件中,由于当事人的诉讼地位不同,那么此时可以享有的权利也是不一样的。其中在法院尚未对离婚案件作出判决之前,允许原告撤诉,那现实中诉讼离婚怎么撤诉才好呢?关于这一问题,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诉讼离婚怎么撤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


·抚养费标准多少年,标准是什么?
      对于离异的夫妻而言,一方拥有子女抚养权,而另一方则没有,那么没有抚养权的一方就要支付子女的抚养费。抚养费的支付标准是说什么,抚养费要支付多久?下面我们为您整理了一些关于2017抚养费标准多少年,标准是什么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一起来阅读吧! ?2017抚养费标准多少年,标...


·一、离婚官司原告陈述范文主要内容有哪些?
      一、离婚官司原告陈述范文主要内容有哪些? (一)如果是诉状。在事实与理由处:写明“哪一年认识(经人介绍,还是同学或同事朋友、网友),何时结婚?生育孩子,取名**,跟随谁生活,现上几年级?你们离婚的原因是什么?到最后,说原被告感情现已破裂,已无和好可能,请法院准许原被告离婚,孩子...


·非婚生子女改姓手续是怎样规定的?
      非婚生子女改姓手续是怎样规定的? 离婚后孩子可以改姓吗? 离婚后孩子可以改姓吗?离婚后孩子改姓是可以的。我国《婚姻法》第16条规定是这样的:子女可以随父姓,也可以随母姓。一般而言,子女出生后,其姓名是经父母双方协商一致后确定的,因此孩子姓名的变更,也应由父母双方协商一致。父母离...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