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侵占罪遗忘物的认定及盗窃与侵占之区分是什么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遗忘物品的现象在生活中是非常常见的,虽说遗忘物品谁也不想,但是这些都是不避免可能会发生的,特别是在粗心大意的人的身上容易出现这些问题,对于遗忘物丢失,后续很大可能会被他人拾这时候就容易出现侵占遗忘物的行为,但其实大多数人拾取后侵占和盗窃之间的分别,那具体来说侵占罪遗忘物的认定及盗窃与侵占之区分是什么呢?
  侵占罪遗忘物的认定及盗窃与侵占之区分
  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数额较大公私财物或者多次秘密窃取公私财物的行为。侵占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或者他人遗忘物,埋藏物非法据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行为。侵占罪与盗窃罪都属于侵犯财产罪,但是,两者之间的不同之处是很多的,表现在:(1)犯罪对象不同。侵占罪的对象仅限于自己持有的他人之动产或不动产以及他人的遗忘物、埋藏物;而盗窃罪的对象仅限于他人持有的动产,相对于行为人而言,若遗忘物遗落于他有权控制的范围内,或者由其发现了埋藏物,则遗忘物、埋藏物不可能成为盗窃的对象。(2)客观方面不同。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①对他人之物持有的原因不同,侵占罪非以夺取罪之手段取得他人之物的持有,而盗窃罪是以窃取之犯罪手段取得他人之物的持有。②侵占罪必须具有拒不退还或拒不交出的行为;盗窃罪不以拒不退还或拒不交出为必要。③侵占行为只能表现为不作为;盗窃行为只能以作为方式实施。④侵占罪的构成要求数额较大;盗窃罪的成立除要求数额较大外,如果多次盗窃,即使未达到数额较大,也不影响盗窃罪的成立。(3)故意的内容不同。侵占罪的故意是意图永久剥夺他人财物的所有权,即返还请求权;盗窃罪的故意既包括永久剥夺财物所有权即返还请求权的意图,也包括为一时的利用目的而侵犯他人的使用权之意图,或为毁弃、隐匿目的而侵犯他人的处分权之意图。
  遗忘物与遗留物的区别对侵占罪与盗窃罪的认定
  与遗忘物不同的是,遗留物尚未脱离物主的实际控制,是物主有意识置放某一地点或虽无意识但仍置于自己直接控制的地点之物。一般情况下,对遗留物置放的位置、状态可以较容易判断,但有些情况下,作出准确判断还要结合具体情况加以分析。例如,甲乘坐火车硬卧,上厕所时没有将放在卧铺上的钱包带上,对面卧铺乘客将钱包取走,装入自己的腰包。这个钱包虽然乘客无意识地置于卧铺上或者说忘记了带上,但仍处于自己直接控制的卧铺上,因而乘客并没丧失对钱包的实际控制,对面乘客的拿取行为属于盗窃。此外,将财物置放于卧铺上忘记带上是遗忘物还是遗留物还要根据乘客有无控制其卧铺的继续性来判断,如果乘客到达目的地下车,说明其不再占有卧铺,那么,忘记带上的财物属遗忘物;如果乘客不下车,说明其继续占有卧铺,那么,忘记带在身上的财物属遗留物。对遗留物的拿取并非法据为己有的行为一般应认定为盗窃。但是,如果拿取者误认为是遗忘物的,该怎么认定呢?这就要看“误认为”有无实际依据。遗忘物的侵占在生活中其实是比较常见的,一般情况下可能对此我们无法有完整的认识,遗忘物丢失后可能也不会积极去找回,所以才会出现当前这样的社会局面,其实在法律中对此有明确的规定,拾取者是有义务物品进行归还的。
  
  
  


·敲诈勒索和诈骗罪有什么分别
      敲诈勒索和诈骗罪有什么分别1、客体不同:敲诈勒索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包括财产所有权和公民的人身权利;诈骗罪的犯罪客体比较单一,侵犯的是公民的财产所有权。2、客观表现不同:敲诈勒索罪表现为以威胁或要挟方法,迫使被害人因被迫交付财物;诈骗罪表现为以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的欺诈手段,使...


·重大立功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重大立功量刑标准是怎样的?重大立功量刑标准是在其原本应该受到的刑事处罚基础上减轻、从轻来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服刑期间,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1、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2、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


·刑法修正案九司法解释数额较大的情况有哪些?
      刑法修正案九司法解释数额较大的情况有哪些?关于刑法修正案九的受贿案最新司法解释的消息,数额较大、巨大、特别巨大,是怎么划分的? 一、对重大贪污、受贿犯罪案件裁量决定刑罚,要注意犯罪数额与情节并重;既考虑犯罪情节,又考虑犯罪后的表现,如认罪悔罪、退赃等;对于既有从重处罚情节,又有从...


·什么是疏忽大意过失犯罪?
      一、什么是疏忽大意过失犯罪疏忽大意的过失,是指行为人应当预见到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心理态度。比如,行为人是一名经验丰富的老驾驶员,在启动汽车时,没有注意汽车周围的状况,以致将一个在汽车后面玩耍的小孩轧死。此案例中,行为人身为...


·组织网络上赌博判刑标准是什么
      参与网络赌博判刑处罚分为一般处罚和从重处罚。第一、一般处罚:根据《刑法》第三百零三条规定,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并处罚金。第二、从重处罚:实施赌博犯罪,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的规定从重处罚:(1)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


·侵犯知识产权罪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侵犯知识产权罪的构成要件有哪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及相关的司法解释、法律法规等的规定,侵犯知识产权的构成要件如下:1.行为人主观上必须是故意的,过失不构成侵犯知识产权罪。2.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即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3.犯罪客体是《刑法》所保护而为犯罪行为所侵犯的...


·过失犯罪或者故意犯罪有什么区别?
      过失犯罪或者故意犯罪有什么区别?根据我国刑法第15条规定,过失犯罪的罪过形式是“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心理态度。其罪过形式有以下特征:1、犯罪主体的心理态度,在认识上因素上,是应当预见自己...


·关于未成年犯罪的取证调查我国法律是如何规定的?
      近年来,我国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有呈现上升的趋势,未成年人因其年龄较小,分析辨别能力较弱,易因冲动导致犯罪,但是其主观恶性较小,因此我们在处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时要慎之又慎,今天我们就来看一下关于未成年犯罪的取证调查我国法律是如何规定的。 关于未成年犯罪的取证调查法律规定有哪些...


·2023年酒驾拘留多少时间
      酒驾拘留多少时间?1、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一次记12分将被降级,暂扣机动车6个月,处以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A1照5年后领取增驾,A2、B1照3年后领取增驾。2、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10日以下拘留,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吊销驾驶证,两年内不得领取驾驶...


·二审期间认罪,会被从轻处理吗?
      对于刑事案件的审理,我国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绝不会一审定案,尤其是案情复杂的案件,法院都会进行几次开庭审理。那么对于那些在一审中并未认罪,但是,二审期间认罪,会被从轻处理吗?我们根据有关法律条款解答如下: 一审程序中,刑事被告人未认罪认罚,在二审程序中认罪认罚的,可适用...


·我国刑法对贪污罪既遂的处罚规定
      我国刑法对贪污罪既遂的处罚规定根据《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对犯贪污罪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一)贪污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二)贪污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三...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