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克扣工资的法律法规有哪些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克扣工资是指用人单位,在劳动者提供了正常的劳动情况下,不按照约定的数额支付劳动者相应的工资报酬的行为。那么我国关于克扣工资的法律法规有哪些呢?以下是具体介绍。一、克扣工资的法律法规有哪些根据劳动部《对〈工资支付暂行规定〉有关问题的补充规定》(劳部发[1995]226号),“克扣”系指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扣减劳动者应得工资(即在劳动者已提供正常劳动前提下用人单位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应当支付给劳动者的全部劳动报酬。《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二、法律规定扣工资限4种情况《劳动合同法》实施后,用人单位扣减工资有了统一规定,四种情况下,用人单位可以合法扣减职工工资,并明确扣减的额度限制。1、职工因个人主观原因没有完成生产任务,并非身体问题等所致,单位可扣减其工资。扣后工资不能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2、职工违反劳动纪律,并造成单位损失时。单位因此扣减工资,每月扣减比例必须小于该职工月工资的20%。3、职工请事假,按照缺勤一天扣一天的工资计算。4、职工请病假,按照病假工资发放,可以扣减其绩效或生产性奖励等。经过上文的介绍,我们知道要是单位克扣劳动者工资的话,那么劳动者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同时用人单去还需要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严重的话甚至还要追究单位负责人的刑事责任。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一、员工主动离职必须30天吗?
      一、员工主动离职必须30天吗?按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通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如果员工不辞而别,未作说明,单位可视情况发展作出处理,如果员工仅是失踪了几天...


·员工工伤鉴定九级多少钱?
      伤残鉴定是工伤认定中非常核心的部分,鉴定一共分为十个级别,并且各自有各自的诊断标准。工伤一般就是指劳动者在工作期间因为各式各样的原因导致的伤害,最后通过认定,得到相应的赔偿的一个过程。那么在工伤鉴定中员工工伤鉴定九级多少钱? 一、伤残鉴定9级赔偿金额 伤残鉴定9级赔偿一般要...


·非法解除劳动关系赔偿金怎么算?
      因为劳动者相对于企业而言处于弱势地位,所以我国劳动法为了保障劳动者的权益,特地规定了企业的违法解除劳动者合同的,需要给予劳动者相关赔偿。这不仅限制了企业的任意辞退的权,更是确保了劳动者的基本利益。那么,非法解除劳动关系赔偿金怎么算?详情参考下文。 一、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


·防暑降温的高温费属于劳保还是职工福利呢?
      一想到夏天,我们马上会反应过来,高温炎热的天气,不按牌理出牌的阵雨,烈日炎炎下离不开的空调、风扇,甚至还有夜晚讨人厌的蚊子,这些都是夏季的标志。而对于夏季出于高温环境下工作的人员来说,高温津贴也是一个特殊的津贴,那么,防暑降温的高温费属于劳保还是职工福利呢?一、企业发生的防暑降温...


·解除劳动关系证明书模版的内容
      根据劳动法的规定,劳动合同可以单方解除,也可以双方通过协商之后解除,具体解除方式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决定。解除劳动合同时候,双方需要签订解除劳动关系证明书。我们将在下文为您介绍解除劳动关系证明书模版的内容。 一、解除劳动关系证明书模版 解除劳动关系证明书 我单位 同志,身份证号...


·一、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多长时间?
      一、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多长时间?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


·临时工需要签订劳动合同吗?临时工的权益如何保障?
      临时工不签定劳动合同不合法。要签署劳动合同的。尤其是在08年1月1日之后,新的劳动合同法开始实施。其中明文规定用人单位必须与劳动者签署劳动合同,超过一个月不签署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要付双倍工资给劳动者。超过两个月不签署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必须直接与劳动者签署无固定期劳动合同,也就...


·事实劳动关系社保问题
      即便是法制比较健全的今天,也还是有人没有和劳动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导致可能出现事实劳动关系的情况。要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构成的是事实劳动关系的话,有一些福利还是不能很好的保障的就像社保之类的。今天,我们就带领您了解一下关于事实劳动关系社保问题的相关内容。 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


·给予财物要求调动工作算行贿吗?
      一、给予财物要求调动工作算行贿吗?算行贿,为谋取不正当利益,向国家工作人员行贿,数额在三万元以上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三百九十条的规定以行贿罪追究刑事责任。行贿数额在一万元以上不满三万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三百九十条的规定以行贿罪追究刑事责任:(一)向三人以上行贿的;...


·病假期间辞退员工怎么算工资?
      病假期间辞退员工怎么算工资? 一、病假期间辞退员工怎么算工资? 工资依照正常工资结算,每月工资除以21.92天为日工资。计算员工最后一个月的实际工作天数,乘以日工资就是最后一个月的工资。 因为是用人单位主动解除劳动合同,所以必须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劳动者,或发放一个月工作作为...


·山西建筑工程预算定额
      山西建筑工程预算定额 山西省建设工程预算定额 一、山西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以下简称本定额)是在《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 (土建工程) 》的基础上,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及近年来有关文件精神进行编制的。 二、本定额是以量价合一的形式表现人工、材料、机械台班消耗量,并在执行过程中对价格...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