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盗窃罪量刑情节有哪些?盗窃罪的量刑幅度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涉嫌盗窃罪,肯定会受到刑事处罚和承担刑事责任。不过,在对犯罪嫌疑人量刑的时候,不同的量刑情节,判处的刑罚是不一样的。那么,我们在下文就为您简要分析一下盗窃罪量刑情节有哪些?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盗窃罪量刑情节有哪些?
  
  1、法定情节:
  
  第一,从重处罚情节;
  
  第二,从轻处罚情节;
  
  第三,减轻处罚情节;
  
  第四,免除处罚情节。
  
  2、酌定情节主要有以下几种:
  
  (1)犯罪动机;
  
  (2)犯罪手段;
  
  (3)犯罪的时间、地点等当时的环境和条件;
  
  (4)犯罪侵害的对象;
  
  (5)犯罪所造成的损害结果;
  
  (6)犯罪人的个人情况和一贯表现;
  
  (7)犯罪人犯罪后的态度。
  
  二、盗窃罪的量刑幅度
  
  1、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根据《刑法修正案(八)》修订)。
  
  所谓“数额较大”,根据《解释》是指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1千元至 3千元以上。盗 窃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可以用 于骗取出口退税、抵 扣税款 的其他发 票,其数额较大的起点为25份。另外,根据《解释》第9条第1款规定,盗窃国家三级文物的,亦应依本幅度量刑即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判处罚金,根据《解释》第7条规定,应当在1千元以上盗窃数额的2倍以下判处罚金;对于依法应当判处罚金刑,但没有盗窃数额或者无法计算盗窃数额的犯罚分子,应当在1千元以上10万元以下判处罚金(下同)。
  
  2、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犯本罪,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判处罚金。
  
  所谓情节严重,是指数额巨大或者其他严重情节。所谓数额巨大,根据《解释》,是指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3万元至10万元以上。盗窃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可以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其数额巨大的起点为 250份。其他严重情节,是指除数额巨大以外的其他严重情节。根据《解释》第6条第3项之规定,盗窃数额达到“数额较大”的起点,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认定为“其他严重情节”:⑴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或者共同犯罪中情节严重的主犯;⑵盗窃金融机构的;⑶流窜作案危害严重的;⑷累犯;⑸导致被害人死亡、精神失常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⑹盗窃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医疗款物,造成严重后果的;⑺盗窃生产资料,严重影响生产的;⑻造成其他重大损失的。另外,根据《解释》第9条第l款之规定,盗窃国家二级文物的,亦应依本幅度最刑即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犯本罪,情节特别严重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情节特别严重,是指数额特别巨大或者其他特别严重情节。所谓“数额特别巨大”,根据《解释》是指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30万元至50万元以上。盗窃增 值税专用发票或者可以用于骗取出口 退税、抵 扣 税款的其他发票,其数额特别巨大的起点为2500份,其他特别严重情节,是指除数额特别巨大以外的其他特别严重情节,根据《解释》第6条第3项之规定,盗窃数额达到“数额巨大”的起点,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认定为“其他特别严重情节”:
  
  ⑴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或者共同犯罪中情节严重的主犯;
  
  ⑵盗窃金融机构的;
  
  ⑶流窜作案危害严重的;
  
  ⑷累犯;
  
  ⑸导致被害人死亡、精神失常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⑹盗窃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医疗款物,造成严重后果的:
  
  ⑺盗窃生产资料,严重影响生产的;
  
  ⑻造成其他重大损失的。
  
  另外,根据《解释》第9条第1款规定,盗窃国家一级文物的,亦要依本幅度量刑即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盗窃罪的量刑情节根据犯罪嫌疑人的实际情况,判处刑罚是有区别的,如犯罪嫌疑人自首,这是会减轻刑事处罚的。所以,您在对盗窃罪量刑有疑问的,我们建议登录网站向专业律师咨询,听听他们的法律建议。
  
  


·行贿犯罪手法应包含不正当利益吗
      一、行贿犯罪手法应包含不正当利益吗?行贿犯罪手法应包含不正当利益,谋取不正当利益,是行贿罪的重要构成要件,正确把握什么是不正当利益,是判定行为人的行为是否构成行贿罪的关键。我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九条规定: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的,是行贿罪;因被勒索给予国家工作人...


·个人受赂100万的如何量刑
      个人受贿100万元属于受贿数额巨大,法定刑为3至10年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没收财产。受贿罪的量刑主要根据受贿所得数额以及情节,可分为数额较大(3万至20万)、数额巨大(20万至300万)和数额特别巨大(300万以上)三个层级,法定刑也不一样。《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


·刑事拘留后会被判刑吗
      刑事拘留后会被判刑吗 与行政拘留相比,刑事拘留仅仅是一种刑事强制措施,因此即使被采取此措施,也不一定会留下案底。那么刑事拘留后会被判刑吗?相信很多人被采取刑事拘留措施的人都想了解,下面就让我们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刑事拘留后会被判刑吗 刑事拘留是刑事强制措施中的一种,是公安...


·犯罪既遂形态有什么特征
      犯罪既遂形态有什么特征 一、犯罪既遂形态有什么特征? 1、行为人主观方面必须是直接故意。 2、行为人必须已经着手实行犯罪。 3、行为人的行为齐备了某种犯罪的基本构成的全部要件 二、犯罪既遂的处罚原则是什么? 1、关于定罪和法条引用问题。应直接按照刑法分则具体犯罪条文规...


·刑事拘留多少天应该报批捕
      一、刑事拘留多少天应该报批捕1.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2.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3.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


·先行羁押折抵刑期如何计算
      先行羁押折抵刑期如何计算根据《刑法》规定,管制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拘役的刑期、有期徒刑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除此之外,监视居住中,如果是指定居所监视居住,那么指定居所监视...


·信用卡诈骗罪进监狱判几年
      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和快速完善,现在人们的消费水平越来越高,消费观念也发生了很大的变化。现在很多年轻人都可以接受超前消费,信用卡则成为了这些人们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如果遭遇到信用卡诈骗,那么信用卡诈骗罪进监狱吗?接下来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信用卡诈骗立案标准 根...


·伪造、倒卖伪造的有价票证罪客观方面有哪些要件?
      每年的春运、寒暑假及重大节假日前后,各个汽车、火车站点和轮船码头等都会看到倒买倒卖车船票的黄牛,他们为谋取私利,加价出售紧俏车船票,更有甚者,为了赚取更大的利益,私自伪造票据出售,严重扰乱了正常的公共交通秩序,那么,伪造、倒卖伪造的有价票证罪客观方面包括哪些要件呢? 一、伪造、...


·犯罪预备后阶段的表现是什么
      犯罪预备后阶段的表现是什么1、为实施犯罪准备犯罪工具的行为。犯罪预备行为最常见的形式所谓犯罪工具,是指犯罪分子进行犯罪活动所用的一切器械物品。其中包括:(1)用以杀伤被害人或者排除被害人反抗的器械物品,如枪弹、刀棒、毒药、绳索等;(2)用以破坏、分离犯罪对象物品或者破坏、排除犯罪...


·法院对招摇撞骗罪4万判多久?
      招摇撞骗罪4万判多久?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进行招摇撞骗的,应当立案。本罪属于行为犯,只要行为人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进行招摇撞骗,原则上就应当以犯罪论处,应当立案侦查。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招摇撞骗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


·网络金融诈骗怎么查处判刑?
      尽管互联网网络给我们的生活带来了无尽的便利,但是有不少人利用互联网的空子做出了许多违法犯罪的行为,衍生了许多金融诈骗等犯罪案件。我国法律也相应出台了一系列的法律维护网络安全,那么网络金融诈骗怎么查处判刑? 一.网络金融诈骗罪怎么量刑 网络金融诈骗属于诈骗罪的一种,可参照诈骗罪...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