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专利许可合同的类型都有哪些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专利许可合同的类型都有哪些?专利所有人只有在申请被授予了专利之后,那么才能成为专利权人,而相关的权利也自然才会受到法律的保护。此时专利权人也是可以将自己的专利许可给他人使用的,但此时需要签订专利许可合同。那您知道我国的专利许可合同都有哪些类型吗?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专利许可合同的类型都有哪些
  1、普遍许可合同,又称非独占许可合同,依据此类合同,转让方允许受让方在合同规定的范围内使用其专利技术,同时保留自己实施和允许任何第三人实施该范围内专利技术的权利。2、排他许可合同,又称独家许可合同,是指受让方在合同规定的地域、期限或方式、范围内享有使用专利技术的权利。3、独占许可合同,又称完全许可合同,是指被许可人对专利技术的实施享有独占的使用权,转让方不得在任何合同规定的期限和范围内,自己实施或以其他方式利用专利,也不得与第三人签订任何其他形式的许可合同。4、分售许可合同,是指被许可人除了在规定的地域和期限内使用专利外,还可以将使用的专利的全部或部分转售任何第三人。5、交叉许可合同,又称互惠许可合同,是指两个专利权人以价值相当的技术互惠交换的一种许可合同。
  二、专利许可合同内容有哪些?
  
  1、前言部分
  双方当事人的名称和地址,签定合同的地点与时间;专利权人许可被许可人实施的专利技术名称;双方交易的目的;被许可实施的专利的申请日、申请号、专利号、授权日、公开日、专利的法定有效保护期限。
  2、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的主要条款一般包括以下几方面:
  (1)专利技术的内容和专利的实施方式;(2)实施许可合同的种类;(3)实施许可合同的有效期限和地域范围;(4)技术指导和技术服务条款;(5)专利权瑕疵担保和保证条款;(6)专利许可使用费用及其支付方式;(7)违约责任以及违约金或者赔偿损失额的计算方法。除了上述内容外,还可以就当事人双方认为必要的其他事项进行约定。例如:不可抗力条款;专利技术改进成果的归属;争议的解决办法;关键名词和术语的解释。在申请获得了专利权之后,那么相关专利就是受到了法律保护的。而此时未经专利权人的同意是不能随意使用他人的专利,否则就会构成侵权。而只有在经过专利权人的许可之后,才能在约定的范围内使用其专利。要是你对此还有疑问的话,请直接来电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著作权和署名权不统一可以吗?
      著作权和署名权不统一可以吗?著作权和署名权不统一是可以的,如果作品署名和版权登记相冲突,一般情况下,版权登记的法律效力低于作品署名的法律效力。版权登记证书作为版权行政机构初步经过审核出具的正式证书,具有比其他证据较强的法律效力,但如果与作品的署名情况相违背,还是应该以作品的署名为...


·职务作品中的著作权人是谁
      职务作品中的著作权人是谁著作权人依法对著作权享有相应的权利,包括占有、收益、使用、处分。而针对不同的作品,法律规定的著作权人不同。那么对于职务作品来讲,其著作权人都有哪些呢?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解答。 一、一般职务作品著作权人是谁 一般职务作品,是单位职工完成单位工作任务创作的文学...


·不授予专利权的对象包括了什么
      不授予专利权的对象包括了什么 一、不授予专利权的对象包括了什么 依据我国《专利法》第5条和第25条的规定下列对象不授予专利权: 1.违反法律、社会公德或妨害公共利益的发明创造,不授予专利权。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获取或者利用遗传资源,并依赖该遗传资源完成的发明创造,不授...


·商标无效利害关系是怎样的?
      商标无效利害关系是怎样的?商标无效利害关系是导致商标权视为不存在,涉及到商标所享有的一系列的权利,都不能够再次的来进行行使。商标权的消灭具有溯及力。宣告无效的注册商标,由商标局予以公告,该注册商标专用权视为自始即不存在。对已经执行或者履行的判决、决定、合同原则上无溯及力。对宣告无...


·如何认定专利侵权行为?
      如何认定专利侵权行为?如今,专利侵权纠纷的发生是比较多的,而对这类纠纷进行处理之前,需要认定专利侵权行为。因为,普通人认为的专利侵权不一定就构成法律上面的专利侵权,只有经过认定之后,才能按照专利侵权进行处理。那么实践中,究竟该如何认定专利侵权行为?以下是具体介绍。 一、如何认定...


·商标侵权零售责任是什么?
      商标侵权零售责任是什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56条第3款之规定,销售者不承担赔偿责任的条件有二:销售不知道是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能证明该商品是自己合法取得的并说明提供者。侵权商品的销售者只要能够证明自己是“善意侵权”即不承担赔偿责任。但这里善意侵权的性质仍属侵权,...


·授予发明专利必须具备什么条件
      授予发明专利必须具备什么条件取得专利权的发明创造必需具有新颖性、创造性、实用性。(一)新颖性新颖性是指在申请日以前没有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国内外出版物上公开发表过、在国内公开使用过或者以其他方式为公众所知。也没有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由他人向专利局提出过申请并且记载在申请日以...


·商标注册申请注意什么问题
      商标注册申请注意什么问题商标想要获得法律保护的,那么就需要按照规定的条件、原则、程序来申请商标注册,被商标局准予了商标权之后,成为了注册商标的,才能受到法律的保护。但是在申请商标注册的时候也有一些需要注意的地方,那么,商标注册申请注意什么 ?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商标...


·销售侵权专利产品是否承担赔偿责任?
      销售侵权专利产品是否承担赔偿责任? 一、销售侵权专利产品是否承担赔偿责任? 销售侵权专利产品是否承担赔偿责任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而定。未经专利权人许可销售他人专利产品,构成侵权。如果卖家不知道是未经专利权人许可而出售专利侵权产品,能证明该产品合法来源的,不承担赔偿责任,但需立即停...


·什么是职务发明取得的专利
      什么是职务发明取得的专利?职务发明是指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国家机关的工作人员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或者主要是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条件所完成的职务发明创造。职务发明创造分为两类:(一)一类是执行本单位任务所完成的发明创造。包括下列三种情况:(1)发明人在本职工作中完成的发明创造; 根据...


·版权属于无形资产吗
      属于无形资产。版权和著作权一样,内容相同,根据《著作权法》的规定,著作权包括:著作权包括以下权利:(一)发表权,即决定作品是否公之于众的权利;(二)署名权,即表明作者身份,在作品上署名的权利。《著作权法》第三条本法所称的作品,包括以下列形式创作的文学、艺术和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工...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