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在职员工有竞业限制义务吗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一、在职员工有竞业限制义务吗实务中,对在职时竞业限制的处理是: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规章制度中约定或规定,员工不得到竞争单位兼职,甚至不得到任何单位兼职。此时,用人单位无需额外对劳动者支付补偿。用人单位可以将此作为劳动纪律中的一条,如果劳动者违反,可视为严重违反单位规章制度而予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如果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就违反在职期间的竞业限制义务约定违约金条款,则该条款无效。如果劳动者在职期间违反保密义务,则应承担赔偿责任。严重时可能构成犯罪。另外,如果员工的兼职行业实质上是利用职务之便收取贿赂,则有可能构成贪污罪或公司、企业人员受贿罪。二、违反竞业限制义务怎么办对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协议的约定,应当按照如下规则处理:(1)如果用人单位未支付补偿金,竞业限制合同失效。用人单位支付了部分补偿金后不再继续支付的,劳动者可进行催告,如用人单位仍不支付,可以免除劳动者的竞业限制义务且已支付补偿金不予返还。(2)如果劳动者仅违反竞业限制并未对用人单位造成损失,可以要求劳动者离开竞业岗位,并返还已支付竞业限制的经济补偿金,剩余期限的补偿金也不再支付。(3)如果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并对原用人单位造成了一定的损失,双方可在合同中约定违约金的计算方法。如,原用人单位的实际损失加上调查费用。竞业限制是基于员工的忠诚义务而产生,法律规定竞业限制的最初目的是为了保护企业与公司的商业秘密,而根据上文的介绍我们也知道了即使是在职员工也有竞业限制义务。而要是违反了竞业限制义务的话,那此时就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被认定为工伤的情况有很多
      被认定为工伤的情况有很多,一般在工作的时间范围内所受到的的人身伤害,其都是属于工伤。但是,如果是人们故意为之而导致受伤等,是不能被认定为工伤的。即使人们是在工作时间或者是工作的地点受伤。如果是在人们工作的时候,在相应的工作的区域范围内,因为意外而导致身体受到伤害的,一般是被认定为...


·怎么实现劳动关系如何跨省转移?
      劳动关系的转移就是一种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如何更换用人单位的一种民事活动,也就是对于双方来说,合同内容基本不变,但是用人单位会更换,那么怎么实现劳动关系如何跨省转移呢,我们为您整理了以下资料,希望可以帮助到您。 一、通常劳动关系怎样异地转移 1、到原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社...


·刑诉法出国劳务的条件是什么
      在生活当中,我们您身边可能也会有这样的朋友,在国外从事工作。近年来随着时代的发展,越来越多的人选择出国劳务,您会觉得出国劳务的报酬比较丰厚,而且见识也会比较多。但是在我国法律法规当中,想要出国劳务的话,必须满足一定的条件,下面我们将针对刑诉法出国劳务的条件是什么?为您做出介绍。 ...


·建立劳动关系的要件有哪些?
      事实劳动关系是劳动关系纠纷,和工伤认定中劳动者必须证明的一项。正规合法的劳动合同是证明事实劳动关系最有效的证据。劳动者在建立劳动关系时,一定要签订劳动合同,合同中的内容必须包括工资工时等和劳动者切身利益相关的事项。发生劳动纠纷时,可申请劳动仲裁或直接上诉。以下是建立劳动关系的要件...


·工伤复发鉴定容易通过吗?
      工伤复发鉴定容易通过吗?应当根据实际情况而定,工伤鉴定结果,是伤者在鉴定时的身体状况。工伤复发,或因工伤引起的其他伤害发生的概率,的确是存在的。工伤会不会复发,工伤鉴定机构,是无法给出确切答案的。针对工伤的鉴定,是本次工伤的赔偿依据之一。工伤复发后,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八条...


·试用期工资规定是怎样的,试用期有多久?
      众所周知,用人单位在和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时,往往都会约定一段时间的试用期,并且试用期间用人单位也是要按照规定发放工资的,有的人就曾问过我们,在试用期内的工资规定是怎样的?关于试用期的工资规定,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作出解答。 一、试用期工资是怎么规定的 我国《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


·劳动合同未到期劳动关系转让该怎么办?
      劳动合同未到期劳动关系转让该怎么办?劳动合同未到期劳动关系转让劳动者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即可。在合同到期之前,A公司被转让给B公司,不论是如何转让,由承接其权利的B公司继续履行合同,对你们没有什么影响。《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三条 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


·劳动合同夜班的规定内容有哪些?
      劳动合同夜班的规定内容有哪些?《劳动法》只对工作时间进行了明确规定,至于实行什么工作制(标准工时制、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由用人单位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但无论实行哪种工作制,都不能背离法律规定的8小时/日,40小时/周,167.4小时/月工作时间,任何超出时间都属于加班...


·发包方拖延验收,竣工日期的起算点
      建设工程完工后,承包单位应当按照国家竣工验收的有关规定,向建设单位提供完整的竣工资料和竣工验收报告,请建设单位组织竣工验收。建设单位收到竣工验收报告后,应及时组织有设计、施工、工程监理单位参加的竣工验收,检查整个建设项目是否已按设计要求和合同约定全部建设完成。工程竣工后的验收,是...


·终止劳动合同的条件是什么
      终止劳动合同的条件是什么 在下列情形下用人单位可依法终止劳动合同:1、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即当事人双方明确约定劳动合同关系存续时间的劳动合同)期满时,劳动关系因双方的约定而自动消失;2、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男60周岁、女50周岁、女干部55周岁),开始依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3...


·2023年工伤鉴定等级一级的标准是什么?
      劳动局鉴定工伤等级,会严格按照标准执行,毕竟鉴定书上面写的工伤等级影响到工人最终拿到的赔偿款金额。像一级工伤和二级工伤,对应的赔偿金额差不少。从严重程度上看,一级工伤最为严重,受伤职工基本丧失了劳动能力。那么,2018年工伤鉴定等级一级的标准是什么?下面我们来跟随我们了解下。 ...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