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收回土地使用权主体的含义是什么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收回土地使用权主体的含义是什么在国内拥有土地使用权办理好相关证件后我们即可对土地进行使用可以对土地进行转让出租,当然这些和土地的所有形式也是有关系的,但是对于土地的主题还是很多人不了解,不知道收回土地使用权主体是什么机构,那对于我们来说收回土地使用权主体的含义到底是什么呢?
  收回土地使用权主体的含义
  
  一、收回土地使用权的主体
  收回土地使有权的主体是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或者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土地 主管部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限于农民集体 的土地)。
  二、由有关人民政府收回使用权的
  已经办理审批手续的非农业建设占用耕地;连续两年来使未使用的;经原批准机关的批准;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无偿收回用地单位的土地使用权《土地管理法》第三十七条 款。
  三、土地 主管部门可以收回土地使用权的
  《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八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有关人民政府的土地 主管报经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或者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的批准,可以由回国有土地使有权:(一)为公共利益需要使用土地的;(二)为实施城市规划进行旧城区改建,需要调整使用土地的;(三)土地出让等有偿使用合同约定的使有期限届满;土地使有者未申请续期或者申请续期未获批准的;(四)因单位撤销、迁移等原因;停止使用原划拨的国有土地的;(五)公路、铁路、机场、矿场等经核准报废的;
  四、收回土地使用权的补偿或赔偿
  ①为公共利益需要使用土地的或为实施城市规划进行旧城区改建,需要调整使用土地的而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对土地使用权人应当参照当地征用土地标准,对土地使用权人给予适当补偿,无偿划拨的,不予补偿,《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八条第二款和(《办法》第四十六条 款)。②收回以有偿方式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应当根据使用土地年限和土地开发情况给予补偿,除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合同另有约定外,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应当对地上的建筑物、构筑物等附着物给予补偿(《办法》第四十六条第三款)。
  五、对收回国有土地的使用
  1、为公共利益需要使用土地《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八条 款 项。2、为实施城市规划进行旧城区改建,需要调整使用土地的(《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八条 款第二项)。对划拨土地使用权,市、县人民政府根据城市建设发展需要和城市规划的要求,可以无偿收回,并可依照法律规定予以出让,(《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四十七条 款和第二款)。拥有土地使用权之后其实还有许多的内容是需要我们去了解的,如果对于土地使用权没有明确概念的话可能会给我们带来一定的麻烦,关于收回土地使用权主体的含义虽说生活中用不到,但是对这些有了解的话能够解开很多后续我们对土地使用权产生的疑问,有利于我们对事件进行解决。
  
  
  


·如何查询土地承包合同,土地承包合同样本是怎样
      如何查询土地承包合同,土地承包合同样本是怎样 一、如何查询土地承包合同 1、在国土局官网上查询 2、在当地农业局查询 二、土地承包合同范本: 依据_________省_________农场_________文件规定,为明确土地所有权与土地承包经营权,特订立本合同。 一...


·地板砖购销合同范本具体有哪些要点?
      地板砖购销合同范本具体有哪些要点? 地板砖购销合同 供方: 简称 (乙方) 需方: 简称 (甲方) 签订时间: 签订地点: 依据《民法典》及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 工程”地砖采购事项协商一致,结合工程具体情况,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


·土地使用证可以抵押的法条是什么
      土地使用证可以抵押的法条是什么我国公民必须要知道,我们赖以生存的土地,在我国是属于国有资源的。您在生活中之所以能够对土地进行利用和分配,是因为在办理了土地使用证以后,并且交纳土地使用税,才对土地进行使用的。并且对土地任何的利用和分配,都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那么土地使用证可以抵...


·湖此利川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湖此利川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三类区片区片范围i:除上述区域以外的其他村。补偿标准:耕地:30800元/亩;菜地:33880元/亩;果园:33880元/亩;茶园:33880元/亩;精养鱼池:33880元/亩;林地:21560元/亩;未利用地:15400元/亩。湖北省恩施州利川市土地...


·河南信阳征地补偿新标准的内容是什么?
      河南信阳征地补偿新标准的内容是什么?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加速推进城市化,土地使用的改变就成为首要解决的问题,而征地就是解决土地问题的政策之一。国家政府向农民征收土地,就会给予农民一定的补偿,这就是征用补偿制度的来源,目前我国的征用补偿制度还在逐步的完善中。政府征用补偿都是按照标...


·江苏征地补偿款鱼塘标准是多少?
      江苏征地补偿款鱼塘标准是多少? 江苏省地处我国长江流域,河流密集,很多农民都在自家土地上修建了鱼塘。当政府因为基础设施建设,需要征用土地的时候,会对农民发放一笔补偿款。具体能够拿到的钱数是被征地农民最关心的事情。那么江苏征地补偿款鱼塘标准是多少?下面我们跟随我们具体了解下吧。 ...


·办土地使用证流程是怎样的,土地使用证办理周期是多久
      办土地使用证流程是怎样的,土地使用证办理周期是多久我们知道,我国的土地是属于国家的,个人对土地只有使用权并没有所有权。而土地使用证是合法使用土地的凭证。那么,土地使用证的办理流程是怎样的,土地使用证办理周期是多久?下面就让我们带领您一起来了解下土地证办理的相关内容吧。 一、土地使...


·山东,征地拆迁补偿标准
      山东,征地拆迁补偿标准 (一) 征地补偿 1、 征收耕地补偿标准旱田平均每亩补偿5.3万元。 水田平均每亩补偿9万元。 菜田平均每亩补偿15万元。 2、 征收基本农田补偿标准旱田平均每亩补偿5.8万元。 水田平均每亩补偿9.9万元。 菜田平均每亩补偿15.6万元。 ...


·厂房的土地使用证到期怎么办?
      厂房的土地使用证到期怎么办?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土地的,应当最迟于届满前一年申请续期,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该土地的,应当予以批准。准予续期的,应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依照规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土地使用权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或未获批准的,土地使用权由国...


·土地因修公路被占用,只赔偿十年青苗费合理吗
      一、土地因修公路被占用,只赔偿十年青苗费合理吗  土地因修公路被占用,只赔偿十年青苗费是合理的。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


·土地登记办法主要内容是什么?
      土地登记办法主要内容是什么?我国土地面积广,可用地面积丰富,为了可以更好的管理土地,使土地的资源得到最大的发挥,国家颁布了土地登记办法,土地登记办法可以使面积众多的土地得到更好的分配,使土地资源得到保护,更好的促进我国经济的发展,那么土地登记办法主要内容是什么?下面我们将为您做详...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