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眼睛工伤是怎么评级的,评级标准有那些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意外无处不在,我们在乘车、走路、工作的情况都会发意外,情况严重的会导致我们身体缺陷而不同于正常人,根据我国相关规定是可以进行评级的,如果在工作中导致眼睛受伤,眼睛工伤是怎么评级的,评级标准有那些,接下来的我们为您分享如下。
  
  
  (一)眼睛工伤评级需要向相关部门申请司法鉴定,根据患者的具体情况评级,具体评级标准如下:
  
  一级
  
  双眼无光感或仅有光感但光定位不准者
  
  二级
  
  1、一眼有或无光感,另一眼矫正视力≤0.02或视野≤8%(或半径≤5°)
  
  2、双眼视野≤8%,(或半径≤5°)
  
  三级
  
  1、一眼有或无光感,另眼矫正视力≤0.05或视野≤16%(或半径≤10°)
  
  2、双侧矫正视力<0.05或视野≤16%(或半径≤10°)
  
  3、一侧眼球摘除或眶内容剜出,另眼矫正视力<0.1或视野≤24%,(或半径≤15°)
  
  四级
  
  1一眼有或无光感,另眼矫正视力≤0.2,或视野≤32%,(或半径≤20°)
  
  2、一眼矫正视力<0.05,另一眼矫正视力≤0.13.双眼矫正视力<0.1,或视野≤32%,(或半径≤20°)
  
  五级
  
  1、一眼有或无光感,另眼矫正视力≤0.3,或视野≤40%,(或半径≤25°)
  
  2、双眼视野≤40%,(或半径≤25°)3.一侧眼球摘除4.双眼低视力2级
  
  六级
  
  1、一眼矫正视力≤0.05,另眼矫正视力≤0.32.一眼矫正视力≤0.1,另眼矫正视力≤0.23.双眼矫正视力≤0.2或视野≤48%(或半径≤30°)
  
  七级
  
  2、双眼矫正视力≤0.3或视野≤64%(或半径≤40°)
  
  3、双眼低视力1级
  
  八级
  
  1、一眼矫正视力≤0.2,另眼矫正视力≤0.5
  
  2、一眼有或无光感
  
  3、双眼矫正视力≤0.4或双眼视野≤80%(或半径≤50°)
  
  4、双侧晶体摘除
  
  5、一侧或双侧睑外翻或睑闭合不全者
  
  6、睑球粘连影响眼球转动者
  
  7、外伤性青光眼
  
  8、双侧眼睑下垂遮盖瞳孔或双侧眼睑严重畸形,影响容貌
  
  九级
  
  1、一眼矫正视力≤0.
  
  2、另眼矫正视力≤0.62.双眼矫正视力≤0.5,外伤性白内障III期(或重度)
  
  3、双眼泪器损伤,手术无法改进溢泪者
  
  4、第四、五、六对脑神经麻痹
  
  5、复视伴有眼球运动障碍
  
  6、一侧晶体摘除
  
  7、一眼低视力II级或盲目III级
  
  十级
  
  1、一侧上睑下垂遮盖瞳孔或眼睑畸形、影响容貌
  
  2、一眼泪器损伤,手术无法改善溢泪
  
  3、一眼低视力I级
  
  4、外伤性白内障I~II期(轻、中度)
  
  5、复视、斜视等视觉障碍
  
  6、晶体脱位7.眶内异物未取出者
  
  8、球内异物未取出者
  
  9、外伤性瞳孔畸形
  
  眼睛工伤是怎么评级的,通过我们的分享相信对您有一定帮助,工伤的评级直接关系到受害人的赔偿,我们在申请鉴定的时候一定要找权威的机构保证鉴定结果的合法性,如果企业在赔偿问题上对当事人以不利的情况,可以咨询的律师为你处理。
  
  


·工伤认定后继续上班是否受法律保护
      在平时的工作当中,如果员工遇到工伤以后,其实在某些情况下用人单位是不得以工伤的原因将员工本人进行辞退的。除非员工的工伤已经切实的影响到了本人的劳动能力,这种情况下才可以合理的解除劳动关系。下面我们就详细为您介绍一下,工伤认定后继续上班是否受法律保护? 一、工伤认定后继续上班是否...


·请病假超过多久可以辞退员工?
      请病假超过多久可以辞退员工?根据劳动部《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医疗期是指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治病休息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时限。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一...


·根据劳动部关于发布《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的通知
      根据劳动部关于发布《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的通知 第二十八条 由于交通事故引起的工伤,应当首先按照《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及有关规定处理。工伤保险待遇按照以下规定执行: (一)交通事故赔偿已给付了医疗费、丧葬费、护理费、残疾用具费、误工工资的,企业或者工伤保险经办机构不再...


·年满16周岁算不算童工
      年满16周岁算不算童工 此类童工是指小于法定成年年龄的人,例如18岁或者20岁,包括青少年及儿童。 依照中国《劳动法》定义,童工是指未满16周岁,与单位或者个人发生劳动关系从事有经济收入的劳动或者从事个体劳动的少年、儿童。而青少年工人是指任何超过上述定义的儿童年龄但不满十八岁...


·一、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时怎样计算经济补偿?
      一、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时怎样计算经济补偿?1、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12个月。工作时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的标准发给经济补偿金。2、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不能从事...


·一、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是什么时候施行的?
      一、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是什么时候施行的?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已于二○○一年五月三十一日经第四十三次部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为了规范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活动,维护招标投标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据《中...


·劳动合同无效的法定情形有哪些
      劳动合同是否无效,需要经过严格的认定才行,否则也是不能轻易断定劳动合同就是无效的。毕竟一旦认定无效,那么产生的法律后果影响也是比较大。而对于劳动合同无效,法律中也规定了相应的情形。究竟劳动合同无效的法定情形有哪些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劳动合同无效的法定情形有哪些...


·在我国劳动监察投诉一般多久能受理?
      在我国劳动监察投诉一般多久能受理? 劳动监察大队接到劳动者投诉,应在5个工作日内受理或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 附:关于实施《劳动保障监察条例》若干规定(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5号) 第十八条 对符合下列条件的投诉,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在接到投诉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依法受理,并于...


·我被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怎么办理?
      我被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怎么办理?我被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如果是属于合法辞退的话,办理工作交接离职手续即可,如果属于非法辞退,可以投诉举报。1、员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具体事由(以书面的形式提出)。2、公司应告知员工本人因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后,不享受经济补偿金待遇及失业保险待遇。3、...


·上海工伤认定时间限制是多久
      上海工伤认定时间限制是多久 认定工伤是用人单位应当在发生事故之日起30日内向所在地的区县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区县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没有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从业人员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可以在发生事故伤...


·认定工伤后如何赔偿
      认定工伤后如何赔偿 要结合实际情况来确定具体赔偿办法。例如造成残疾的要结合伤残等级予以赔偿。 一般情况下,工伤职工享受以下待遇: 1、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