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保留劳动关系协议书应该怎么写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如果一些企业由于经营状况问题不得不暂时遣散工人但是又不想永久开除他们,或者一些职工因为一些家庭原因而不得不暂时离开工作岗位但是又不想离职的话,可以通过签署保留劳动关系协议书来保留原有的劳动关系,并且可以暂时离开工作岗位,那么保留劳动关系协议书应该怎么写呢?下面请看为您带来的详细解答。
  
  
  保留劳动关系协议书
  
  甲方(要求保留劳动关系的职工):
  
  身份证号:
  
  乙方(用人单位名称):
  
  身份证号:
  
  职工 (以下简称甲方),与用人单位 (以下简称乙方),就甲方自愿离开乙方工作岗位,双方仍保留劳动关系以及协议期间双方权利义务达成如下协议:
  
  一、协议期限年:自 年 月 日 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协议期间,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自愿离开乙方工作岗位自谋职业,乙方不再安排甲方就业,不支付甲方工资、四种社会保险费(养老、医疗、失业、生育保险费用)有关费用,乙方为甲方保留改制时的身份臵换金(股权)。
  
  2、乙方保留甲方的劳动关系,列入乙方在册职工,为甲方保存档案材料。甲方不再享受乙方在职职工的各项福利待遇。(亲子活动安全协议书)
  
  3、甲方应按时足额缴纳养老、医疗、失业、生育等保险费用等国家强制性各种社会保险费,缴费基数以全省上年度行业职工月平均工资为标准,缴费费率按国家规定执行(由乙方根据国家规定计算后告知甲方)。甲方应至少提前一季度将所需缴纳的各种社会保险费交到公司财务部门,乙方收到款项后为甲方代办社会保险的有关手续。因甲方原因迟缴各种社会保险费超过一个月的,乙方停止为其代办社会保险的有关手续。迟缴或不缴导致各种社会保险的后果由甲方负责。遇上级对缴费基数、费率进行调整时,其社会保险缴费基数、费率应按省、市政策规定即使予以调整。
  
  4、甲方在协议期间按规定缴纳各项社保费用后,其缴费年限累计计算,达到退休年龄时,由乙方为甲方办理退休手续。
  
  5、协议期间甲方要求调离或解除劳动关系时,乙方予以办理有关手续。
  
  6、协议期间因不可抗力或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应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本协议自行终止。
  
  7、乙方除本协议确定的给予甲方代缴社会保险费、保存档案材料待遇外,不再向甲方承担其它义务。
  
  8、三年协议期满后,如甲方要求回乙方上班,乙方在有岗位空缺时,应优先安排甲方上岗。如甲方继续要求签定保留劳动关系协议,乙方应给予续签。
  
  三、双方约定的其它事项:
  
  1、甲方不按本协议约定履行义务的,乙方有权终止本协议,符合国家规定应解除劳动关系的,乙方依法与甲方解除劳动关系。
  
  2、乙方不按本协议约定履行义务的,甲方可向乙方所在地市、县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保留劳动关系协议书保留劳动关系协议书。
  
  四、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进入本人档案一份,报集团公司备案一份。
  
  甲方:(盖章) 年 月 日
  
  乙方:(盖章) 年 月 日
  
  如果想要在离开工作岗位的同时又保留劳动关系,不能只在口头达成约定,一定要签署保留劳动关系协议书,这样才具有法律效益,才能避免纠纷的发生。签署协议书时,一定要注意写明时间和日期以及注意事项等,在协议有效期间,一定要履行协议书规定的义务,这样才能享受相应的权利。以上就是为您带来的有关保留劳动关系协议书的相关内容,希望能给您带来帮助。
  
  
  
  


·自动加班可以要求工资吗?
      自动加班可以要求工资吗?工资是用人单位必须发的,不发犯法,与是否加班无关。如果是员工自动加班要求加班费的,可以要求用人单位给,但一般不会成功,法律规定的支付加班费,是以用人单位安排加班为前提,有证据证明用人单位加重员工工作负担,增加工作量致使员工无法按时完成工作而加班的,可以向劳...


·五险一金要写入劳动合同吗?
      五险一金要写入劳动合同吗? 没有社保内容的劳动合同是违法的,但是不能说无效,因为无效部分只要不影响有效部分。但是员工可以以此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并要求单位支付补偿金。 1.只要是该单位的在职职工,用人单位就必须为其缴纳社保。 2.缴纳社保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即使合同中应当约定...


·工程承包变更费用仲裁的时效是多久
      工程承包变更费用仲裁的时效是多久?工程发包人和承办人就工程有关事项确定清楚后,会签署一份工程承包合同,一般情况下,合同内容不会变化。如果承包合同变更引发一些费用,而双方又无法协商解决的话,可以尝试通过仲裁的方式解决。那么工程承包变更费用仲裁的时效是多久?下面我们给您具体分析下。 ...


·童工在现代社会基本很难看到
      童工在现代社会基本很难看到,但是我们通过一些案例,仍然可以看到一些企业违规使用童工,对本应该进行九年义务教育的儿童招聘工作,这种行为实际上已经触犯到了法律,因为在我国童工是违法的,下面我们就一起通过法律知识来了解,我国禁止使用童工规定最新的内容有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


·公司有义务垫付工伤待遇吗?
      公司有义务垫付工伤待遇吗? 一、公司有义务垫付工伤待遇吗? 有义务垫付工伤待遇,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四十一条】 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 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的工伤...


·保证工程质量的技术措施有哪些
      保证工程质量的技术措施有哪些? 对于一个工程项目来说,工程质量合格是最基本的要求。工程建设方要采取多种手段,确保工程质量不出现问题。工程质量一旦出现问题,会影响业主的使用。保证工程质量的措施很多,包括管理措施、技术措施及施工措施等。那么,保证工程质量的技术措施有哪些?下面我们看...


·工伤意外险如何赔偿
      工伤赔偿一般要3到4个月才能到账。1、发生工伤事故后,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按不同的情形分别支付赔偿款。2、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费用,如医药费,一般都由用人单位垫付,后期报销,不需要支付给劳动都本人;如果经过劳动能力鉴定,工伤级别达到10级及以上的,工伤保险基金应当支付一次性伤...


·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统一标准是什么?
      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统一标准是什么? 在我国,每一项建筑工程都倾覆了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所以对于建筑工程的质量,一定要有所保障。建筑工程完工后,国家会要求相关单位对建筑工程的质量进行验收,我国对于建筑工程质量验收是有统一的标准的。接下来,我们将针对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统一标准是什么...


·未签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仲裁时效多久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27条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


·单位安排超时加班,能不能随时辞职?
      单位安排超时加班,能不能随时辞职? 《劳动法》规定每天加班不超过3小时,每月加班不超过36小时,如果单位安排加班超过了这个限制,则违反了《劳动法》。 根据《劳动法》的规定,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劳动者可随时解除劳动合同。也就是说,单位如果...


·合同到期辞退员工赔偿多少?
      合同到期辞退员工赔偿多少? 一、合同到期辞退员工赔偿多少? 劳动合同到期,用人单位提出不续签的,应该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如果劳动者存在《劳动合同法》14条的情况下要求续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话,用人单位拒绝续签违法,应该支付劳动者赔偿金,工作1年支付...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