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保留劳动关系协议书应该怎么写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如果一些企业由于经营状况问题不得不暂时遣散工人但是又不想永久开除他们,或者一些职工因为一些家庭原因而不得不暂时离开工作岗位但是又不想离职的话,可以通过签署保留劳动关系协议书来保留原有的劳动关系,并且可以暂时离开工作岗位,那么保留劳动关系协议书应该怎么写呢?下面请看为您带来的详细解答。
  
  
  保留劳动关系协议书
  
  甲方(要求保留劳动关系的职工):
  
  身份证号:
  
  乙方(用人单位名称):
  
  身份证号:
  
  职工 (以下简称甲方),与用人单位 (以下简称乙方),就甲方自愿离开乙方工作岗位,双方仍保留劳动关系以及协议期间双方权利义务达成如下协议:
  
  一、协议期限年:自 年 月 日 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协议期间,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自愿离开乙方工作岗位自谋职业,乙方不再安排甲方就业,不支付甲方工资、四种社会保险费(养老、医疗、失业、生育保险费用)有关费用,乙方为甲方保留改制时的身份臵换金(股权)。
  
  2、乙方保留甲方的劳动关系,列入乙方在册职工,为甲方保存档案材料。甲方不再享受乙方在职职工的各项福利待遇。(亲子活动安全协议书)
  
  3、甲方应按时足额缴纳养老、医疗、失业、生育等保险费用等国家强制性各种社会保险费,缴费基数以全省上年度行业职工月平均工资为标准,缴费费率按国家规定执行(由乙方根据国家规定计算后告知甲方)。甲方应至少提前一季度将所需缴纳的各种社会保险费交到公司财务部门,乙方收到款项后为甲方代办社会保险的有关手续。因甲方原因迟缴各种社会保险费超过一个月的,乙方停止为其代办社会保险的有关手续。迟缴或不缴导致各种社会保险的后果由甲方负责。遇上级对缴费基数、费率进行调整时,其社会保险缴费基数、费率应按省、市政策规定即使予以调整。
  
  4、甲方在协议期间按规定缴纳各项社保费用后,其缴费年限累计计算,达到退休年龄时,由乙方为甲方办理退休手续。
  
  5、协议期间甲方要求调离或解除劳动关系时,乙方予以办理有关手续。
  
  6、协议期间因不可抗力或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应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本协议自行终止。
  
  7、乙方除本协议确定的给予甲方代缴社会保险费、保存档案材料待遇外,不再向甲方承担其它义务。
  
  8、三年协议期满后,如甲方要求回乙方上班,乙方在有岗位空缺时,应优先安排甲方上岗。如甲方继续要求签定保留劳动关系协议,乙方应给予续签。
  
  三、双方约定的其它事项:
  
  1、甲方不按本协议约定履行义务的,乙方有权终止本协议,符合国家规定应解除劳动关系的,乙方依法与甲方解除劳动关系。
  
  2、乙方不按本协议约定履行义务的,甲方可向乙方所在地市、县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保留劳动关系协议书保留劳动关系协议书。
  
  四、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进入本人档案一份,报集团公司备案一份。
  
  甲方:(盖章) 年 月 日
  
  乙方:(盖章) 年 月 日
  
  如果想要在离开工作岗位的同时又保留劳动关系,不能只在口头达成约定,一定要签署保留劳动关系协议书,这样才具有法律效益,才能避免纠纷的发生。签署协议书时,一定要注意写明时间和日期以及注意事项等,在协议有效期间,一定要履行协议书规定的义务,这样才能享受相应的权利。以上就是为您带来的有关保留劳动关系协议书的相关内容,希望能给您带来帮助。
  
  
  
  


·有解除劳动关系证明算离职了吗?
      如果我们向用人单位提出离职申请,用人单位同意后一般会出具一份解除劳动关系证明。那么对我们来说,有解除劳动关系证明算离职了吗?用人单位如果拒开证明应该怎么办?了解这些知识对于我们顺利办理离职手续非常重要,下面就由我们具体给您说一说。 一、有解除劳动关系证明算离职了吗? 如果单位给...


·司法工程质量鉴定是什么?
      司法工程质量鉴定是什么? 承包了一项工程的建筑公司在完成这个项目时因为纠纷问题被对方因为质量问题提起了诉讼,针对质量的诉讼焦点就必须由有关工程的司法机构来进行鉴定才能让法官作出合理的判决,下面就让我们为您介绍司法工程质量鉴定是什么? 一、司法工程质量鉴定是什么? 建筑工程...


·村干部可以随时辞职吗
      可以,首先由村干部个人以书面形式向上级党委提出辞职申请;乡党委在接到干部辞职申请后应及时对干部辞职原因、辞职条件等有关情况进行了解核实,然后提出初步审核意见;审核中应当听取干部所在村组意见,并对村干部本人谈话。根据干部现任职务性质,召开其所在村党员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村...


·用人单位无故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赔偿标准是什么?
      现在很多用人单位如果要解除与劳动者的合同的话,都会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走,但是不乏有一些用人单位还是会违反法律规定,在没有提前通知劳动者的前提下,单方面无故解除劳动合同,那么用人单位无故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赔偿标准是怎样的呢,下面就由我们来告诉您。用人单位无故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赔偿标...


·工资对于一个职工而言是非常重要的,这关系到职工的直接利益,所
      工资对于一个职工而言是非常重要的,这关系到职工的直接利益,所以在会计分录中,公司的一些会计就会不清楚这个应付职工薪酬福利费列支范围是包括哪些会计科目,导致在会计分录中出现了错误,为了符合我国的企业会计准则,我们在这里给您介绍一下对职工工资和福利费的列支范围。 应付职工薪酬福利费...


·劳动合同无效怎么认定
      劳动合同无效怎么认定 劳动合同无效的认定主要依据法律的规定,根据《劳动法》第十八条和《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规定,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部分无效: (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


·劳务派遣合同解除情形有哪些?
      劳务派遣合同解除情形有哪些 一、劳务派遣合同解除的情形有哪些 被派遣劳动者在以下情形下可以与劳务派遣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1)被派遣劳动者与劳务派遣单位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劳务派遣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3)劳务派遣单位未及...


·股权转让工商变更流程是怎样的?
      股权转让工商变更流程是怎样的? 一、股权转让工商变更流程 第一步,股东会决议。向股东以外的第三人转让股权的,由转让股权的股东提交股东会讨论表决;股东之间转让股权的,不需经过股东会表决同意,只要通知公司及其他股东即可。 第二步,签订转让协议。双方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对转让股权的数额...


·工程保险公司成立的条件是什么
      按照法律规定,设立保险公司,应当向中国保监会提出筹建申请,并符合下列条件:(一)有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保监会规定条件的投资人,股权结构合理;(二)有符合《保险法》和《公司法》规定的章程草案。《保险公司管理规定》第七条:设立保险公司,应当向中国保监会提出筹建申请,并符合下列条件...


·一年后工伤还可以申请鉴定吗?
      一年后工伤还可以申请鉴定吗?超过一年的无法进行申请鉴定处理,用人单位应当在发生事故伤害或确诊为职业病后30日内申请工伤认定,如果用人单位未在上述时间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其近亲属、工会组织有权在发生工伤后第31天至1年内的时间到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在实践中...


·请求确认劳动关系;
      请求确认劳动关系; 二、请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 三、请求解除劳动合同; 四、请求支付经济补偿金; 五、请求支付赔偿金; 六、请求支付代通知金; 七、请求支付双倍工资差额; 八、请求支付加班费; 九、请求支付工资(差额); 十、请求支付工伤保险待遇,报销费用等。 ...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