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如何办理软件著作权登记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如何办理软件著作权登记为什么要办理软件著作权登记?办理登记,在发生软件著作权争议时可以证明作品完成的时间以及所有人,可以作为自主知识产权的证明材料。那怎样办理软件著作权登记呢?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一一解答。
  一、为什么要办理软件著作权登记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是指软件的开发者或者其他权利人依据有关著作权法律的规定,对于软件作品所享有的各项专有权利。办理软件著作权登记1、在发生软件著作权争议时,《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如果不经登记,著作权人很难举证说明作品完成的时间以及所有人。2、在进行软件版权贸易时,认证将使您的软件作品价值倍增。3、合法在我国境内经营或者销售该软件产品,并可以出版发行。4、在进行软件产品登记的时候可以作为自主知识产权的证明材料。5、 在进行软件企业认证(双软认证)、高新企业认证、创新基金、种子基金等国家科技项目申报时可以作为自主开发或拥有知识产权的软件产品的证明材料。6、 申请人可享受《产业政策》所规定的有关鼓励政策。简单通俗的说:登记并不是著作权产生的必须条件,但是代价不大却很有用。
  二、如何办理软件著作权登记
  申请登记的软件应是独立开发的,或者经原著作权人许可对原有软件修改后形成的在功能或者性能方面有重要改进的软件。合作开发的软件进行著作权登记的,可以由全体著作权人协商确定一名著作权人作为代表办理。著作权人协商不一致的,任何著作权人均可在不损害其他著作权人利益的前提下申请登记,但应当注明其他著作权人。软件著作权登记申请表要填写的内容包括:1、软件全称、简称、版本号、开发完成日期、软件开发情况(独立开发、合作开发、委托开发、下达任务开发);2、原始取得权利情况、继受取得权利情况;3、权利范围、软件用途;4、技术特点(软件名称、用途、技术特点、开发的软硬件环境、编程语言及编程语言版本号、程序量、零售价格);5、软件著作权拥有状态、申请者详细情况、软件鉴别材料交存方式、申请者签章。软件著作权不同于文字作品的著作权,只有在进过了申请登记之后,才能获得法律的保护。同时,进行软件著作权登记能有效保护软件企业知识产权,而且能使企业享有政策优惠。如果你对此还有疑问的话,可以直接来电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商标评估原则和方法是什么?
      商标评估原则和方法是什么? 一、评估原则 真实性原则。遵循实事求是,尊重科学。以实际材料为基础,以确凿的事实为依据,以科学的态度为指针,实事求是得出评估结果。 科学性原则。发挥评估专业人员的专业特长,对各类资产的现状及价值取值按照评估目的发表自己的专业判断。 公平性原则。坚持公...


·专利侵权纠纷由哪里管辖
      专利侵权纠纷由哪里管辖在遇到专利侵权纠纷的时候,当事人可以通过多种途径进行解决,但不管其中是通过行政方法还是诉讼,此时首先要确定的是专利侵权纠纷由哪里管辖。可能很多人对此并不是很了解,下面就让我们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专利侵权纠纷由哪里管辖 行政管辖: 当事人请求处理专利侵权纠...


·商标权权利范围的界定
      商标权权利范围的界定现今市场上各式商标层出不穷,很多时候人们知道某种商品是从这种商品的商标开始的,由此可见商标的重要性,可是有时候商家为了利益会冒用其他厂商的商标,严重损害了他人的利益,是不是所有人都有权利去使用同一个商标呢?这里便涉及到商标权的问题,商标权权利范围的界定是怎样的...


·如何申请版权著作权
      1、材料要求:申请作品著作权登记应当提交的材料及要求:(1)按要求填写完整的作品著作权登记申请表;(2)申请人的身份证明;(3)权利归属证明;(4)作品的样本(可以提交纸介质或者电子介质作品样本);(5)作品说明书(请从创作意图、创作过程、独创性三方面写,并作者签字);(6)委托...


·专利这种知识产权,是一种无形的财产权,在国际上被列为工业产权
      专利这种知识产权,是一种无形的财产权,在国际上被列为工业产权中最重要的一种权利。国家对专利统一管理,形成专利制度,用以保护技术发明权利,鼓励发明创造,促使技术发明推广应用。假冒他人专利的行为,不仅侵害了国家的专利制度,也侵害了专利权人的利益,情节严重会构成假冒专利罪。一般该怎样对...


·个人著作权财产权利保护期限怎么规定的
      个人著作权财产权利保护期限怎么规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二十一条规定了著作财产权的保护期,现分述如下:1、公民的作品。其发表权、使用权和获得报酬权的保护期为公民终生及其死亡后的五十年,从创作完成之日起,截止于公民死亡后的第五十年的十二月三十一日;公民之间的合作作品,截止于...


·什么样的商标可以提无效?
       一、什么样的商标可以提无效? (1)注册商标违反商标法规定:如不得作为商标使用、注册的 (2)以不正当手段获得注册 ①侵犯他人在先权利:如著作权、外观设计专利权、肖像权、姓名权、商号权等民事权利 ②恶意注册:商标申请人违反诚信原则,在进行商标注册申请的时候意将他...


·著作权受保护的最长期限是多久?
      著作权受保护的最长期限是多久? 一、著作权受保护的最长期限是多久? 所谓的著作权保护期限,是指我国著作权法对于作品的最长保护期。作品的著作权分为著作人身权和著作财产权。著作权的人身权的保护,是永久的,无止境的。而著作财产权,则是作者的有生之年加上死后的50年。 著作权财产权...


·注册商标专用权质权合同的内容是什么?
      注册商标专用权质权合同的内容是什么? 在我们现实生活当中,经常可以看到一些比较著名的商标,实际上这些商标都是受到法律所保护的。在注册商标的时候他是存在一个专用权的,他人是不能够抢先注册,因此,对于很多人来说,他们都想要清楚的了解一下。注册商标专用权质权合同的内容是什么? 一、...


·发表权属于著作财产权吗
      发表权属于著作财产权吗 一、发表权属于著作财产权吗 发表权并不属于著作财产权,相反,发表权是属于著作人身权的一类,该权利由作者享有,不可转让、剥夺和限制。 著作财产权又称“著作经济权”,是著作人身权的对称,指作者及传播者通过某种形式使用作品,从而依法获得经济报酬的权利。它主...


·商标侵权的行政处罚是什么
      商标侵权的行政处罚是什么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时,认定侵权行为成立的,责令立即停止侵权行为,没收、销毁侵权商品和专门用于制造侵权商品、伪造注册商标标识的工具,并可处以罚款。当事人对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处理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向人民法院起诉;侵权人...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