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骗取贷款罪量刑标准是怎样规定的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骗取金融机构的贷款会构成骗取贷款罪,我国法律明确规定犯罪分子会被定罪处罚的,那么骗取贷款罪到底应该如何处罚,它的定罪量刑的标准是怎样的吗?这个问题,请看我们下文详细介绍,希望能够帮助到你。
  
  《刑法》第一百九十三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或者,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编造引进资金、项目等虚假理由的;
  
  (二)使用虚假的经济合同的;
  
  (三)使用虚假的证明文件的;
  
  (四)使用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或者超出抵押物价值重复担保的;
  
  (五)以其他方法诈骗贷款的。
  
  【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量刑】
  
  贷款诈骗1万元以上不满1.4万元的,基准刑为拘役刑;1.4万元的,基准刑为有期徒刑六个月;每增加60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
  
  【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量刑】
  
  (一)贷款诈骗4万元以上不足5万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认定有“其他严重情节”。贷款诈骗4万元的,基准刑为有期徒刑五年;每增加80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每增加情形之一,刑期增加六个月:
  
  ⑴为骗取贷款,向银行或金融机构工作人员行贿,数额较大的;
  
  ⑵挥霍贷款或者用贷款进行违法活动,致使贷款到期无法偿还的;
  
  ⑶隐匿贷款去向,贷款期限届满后,拒不偿还的;
  
  ⑷提供虚假担保申请贷款,贷款期限届满后,拒不偿还的;
  
  ⑸假冒他人名义申请贷款,贷款期限届满后,拒不偿还的。
  
  (二)贷款诈骗5万元的,基准刑为有期徒刑五年;每增加3 50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每增加第一项规定情形之一,刑期增加六个月。
  
  【十年以上有期徒刑量刑】
  
  (一)贷款诈骗16万元以上不足20万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认定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贷款诈骗16万元的,基准刑为有期徒刑十年;每增加4 00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每增加情形之一,刑期增加一年:
  
  ⑴为骗取贷款,向银行或金融机构工作人员行贿,数额巨大的;
  
  ⑵携带贷款逃跑的;
  
  ⑶使用贷款进行犯罪活动的.
  
  (二)贷款诈骗20万元的,基准刑为有期徒刑十年;每增加1万元,刑期增加一个月;每增加前项情形之一,刑期增加一年。
  
  因此,骗取金融机构的贷款,它的处罚和骗取的金额是有关联的,骗取的贷款数额较大,一般情况下处5年以下徒刑并处罚金,要是骗取的金额越大,判处的刑罚则越重。如果你对此还想要了解更多,不妨来电咨询网站的律师获得解答。
  
  


·起诉拖欠货款需要时间多久才能审结?
      起诉拖欠货款需要时间多久才能审结?拖欠货款一般情况下属于合同上的不履行合同义务的行为,对于该行为要起诉的话应该适用民事诉讼。那么起诉拖欠货款需要时间多久才能审结呢?若果要起诉该行为的话,有没有诉讼时效的限制呢?我们为您对该问题做出如下回答。一、起诉拖欠货款需要时间多久才能审结我国...


·委托他人讨债是否合法?
      委托他人讨债是否合法?一、讨债公司的经营范围在法律上不被认可 目前注册的“讨债公司”一般以信用征信公司为名,处理次级债务,属于法律上的债权转让问题,是合法的。一般来说,他们也不叫讨债,叫“商账催收”,受托帮忙讨债的人即“商账催收师”。   《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


·公司债券利率是如何确定的?
      公司债券利率是如何确定的? 一、公司债券如何确定利率 公司债券按照以下标准确定利率: 1、企业债券的利率由企业根据市场情况确定; 2、实际操作中,债券票面年利率在shibor(上海银行间同业拆放利率)基准利率(发行首日前5个工作日一年期shibor的算术平均值)加上基本利差区间...


·货款诈骗罪怎么定犯罪数额
      一般在向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申请进行贷款的过程中,才虚假手段编造贷款项目从而打算非法占有贷款的行为,在达到了规定的数额标准之后,往往会被认定为贷款诈骗罪。这属于特殊的诈骗犯罪。那通常对货款诈骗罪怎么定数额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货款诈骗罪怎么定数额 根据《最高人民...


·邮政贷款办理需要哪些条件
      邮政贷款办理需要哪些条件 邮政银行贷款所需材料 一、基础资料 贷款申请表; 身份证(包括配偶)复印件; 户口薄复印件 婚姻证明复印件 个人收入证明或其他足以证明其收入水平的证明(包括我行认可的工资单、税单、纳税证明等); 以财产抵押或质押担保的,应提供抵(质)押物的权属证明...


·我国的拖欠银行贷款会坐牢吗
      我国的拖欠银行贷款会坐牢吗找银行贷款,拿到钱使用之后,在规定的时间之内就要及时偿还。要是计划赶不上变化,实在没办法还银行贷款的,那么就需要承担逾期还款的法律责任。按规定,你在贷款到期的时候没偿还贷款,就会被银行认定为逾期还款,因此你需要承担下面几种后果:1、一般情况中,银行会在短...


·诈骗50万元能判多少年还款
      诈骗50万元,已经达到数额特别巨大,应当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按照现行《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个人借款怎么计算利息
      个人借款怎么计算利息 一、个人借款怎么计算利息 个人借款在实际生活中经常出现纠纷,在法院判决时,针对私人借款利息的计算,根据合同法第211条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


·什么是债务抵消 债务互相抵消有哪些条件
      两个人同时是彼此的债权人和债务人,这种情况如果能以债权偿还债务再省事不过了。在法律上这种债务互相抵消的行为叫做债务抵消。那么什么是债务抵消,债务互相抵消有哪些条件呢?要是你不太了解的话,不烦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看看具体内容。 一、什么是债务抵消 债的抵消是指二人互负债务时,各以其...


·怎么对夫妻个人债务清偿
      怎么对夫妻个人债务清偿《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17条第2款规定,下列债务不是夫妻共同债务,而应由一方以个人财产清偿:(一)夫妻双方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但以逃避债务为目的的除外;(二)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抚养义务的亲朋...


·债权撤销权被告为债务人第三人怎么办?
      债权撤销权被告为债务人第三人怎么办? 一、债权人撤销权的成立条件是怎样的? (一)债权人撤销权客观要件 撤销权成立的客观要件为债务人实施了危害债权的行为。该要件包含以下意思: 首先,债务人须于债权成立后实施行为。债务人的行为是合同行为还是单方法律行为,是有偿还是无偿,在所不...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