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的解决途径是什么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的解决途径是什么
  由于国家促进中小企业的发展,为市场经济注入活力,所以制定了很多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措施。因此,大量的中小企业发展起来。由于中小企业的类型不同,可以分为不同的企业类型,其中科技型中小企业就是中小企业的一种。那么,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的解决途径是什么?我们针对这个问题为您详细介绍一下。
  
  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的解决途径是什么?
  
  (一)提升科技型中小企业的自身素质
  
  1、完善法人治理结构。科技型中小企
  
  企业要实现产权清晰、责权明确的目标,并以此促进自身发展就必须建立健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使之成为真正的独立法人。如健全股东大会、董事会及监事会体制,符合条件的科技型中小企业还应建立健全独立董事制度。
  
  2、加强信息披露,增强透明度。大部
  
  分科技型中小企业普遍存在着内部管理者与外部投资者信息不对称的问题,应加大信息披露的力度并提升企业经营活动的透明度。着重从两方面着手:一方面,企业应及时披露与信息披露的时间和获取信息的难易程度相关的信息,并让投资人自由获取这类信息。另一方面,企业应保证所披露的信息准确完整,不得有重大隐瞒或遗漏事项。
  
  3、规范企业的经营管理。科技型中小
  
  企业普遍存在着“重经营、轻管理”的问题,这使得其管理效率低下,从而制约了企业的发展。要提升科技型中小企业的管理水平,应从改变观念、提高管理人员的水平和完善管理制度等方面入手。
  
  4、提高融资运作的水平。在融资活动
  
  时,企业应根据其所处的内外环境,选用不同的融资方法,并根据不同时期对资金的需求以及获得资金的可能性进行分析,充分利用各种融资方式,选择不同的融资组合。如科技型中小企业在初创期,存在各种风险因素,也没有足够的盈利记录,信用状况也不定。同时,其规模也尚未达到在主板市场上融资的条件。此时企业选择的是风险投资。此外,票据贴现、融资租赁等融资方式也较为合适。随着科技型中小企业进入稳定成长期,企业的经营状况日趋稳定,管理也上了轨道,企业的各种风险大幅度降低。银行大多愿意提供贷款,企业的融资渠道有了较大规模的拓展。此时通过向银行贷款或是上市、增发股票融资等方式来筹集资金。
  
  (二)构建与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相匹配的融资体系
  
  1、完善多层次的资本市场体系。
  
  创业板市场相对于主板市场而言其上市条件较为宽松,在上市标准、规范化要求等方面也低于主板市场。在科技型中小企业的种子期和初创期,风险资本是其主要的资金来源。但是,要使科技型中小企业迅速成长壮大所需的资金不是以分散投资为原则的风险资本所能胜任的。因此,在科技型中小企业进入扩张期后,风险资本就开始逐步淡出,而它们又不能在主板市场上筹资,故而迫切需要一个维持自己发展的资本市场,创业板市场正好可以满足这类企业的要求,为其提供了融资机会,从而直接推动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发展。
  
  2、金融机构间接融资体系的构建。
  
  目前,我国现有的城市发展银行、城市信用社和乡镇信用社各自的定位都比较明确,难以分出更多精力和资金来专门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因此,建议在调动它们为科技型中小企业提供融资的积极性的同时,还应当允许并引导地方政府、企业和个人新建多种形式的中小金融机构,为服务于科技型中小企业的间接金融支持体系发挥重要作用。这些中小金融机构将与我国建立的科技型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协调配合,组成一个高效率的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支持网络,有力扶持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发展。中小金融机构的建立,可采取先立法后组建的模式,对中小金融机构的设立、运行、管理、监督等方面做出明确规定,这对其安全、稳健的运行和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发展都有重要的意义。同时,政府对中小金融机构的政策支持应该是普惠的,但资金支持应是有选择的。这样可以做到重点突出,让处于竞争劣势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壮大。而中小金融机构的资金筹集方式也可借鉴政策性金融机构的资金筹集方式,如通过发行债券筹资,向国际金融组织贷款,吸收科技型产业中的中小企业存款,上市融资等。但与此同时,中小金融机构的运作应坚持规范原则,强化内部控制,加强风险防范、引入危机管理制度,建立健全激励与约束相对称的管理机制。
  
  3、政府支持体系的构建。
  
  政府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应着重做好:一是完善科技型中小企业的融资政策,特别是提供法律支持。二是健全科技型中小企业的贷款信用担保体系,既要扩大政策性担保机构的规模,也要鼓励民间资本设立商业性担保机构或是互助性担保机构,形成多层次风险分担机制,为企业融资创造良好的条件。三是改进技术产权交易市场,放宽对科技型中小企业的限制,对挂牌的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技术产权实施证券化和标准化,以提高产权的交易效率,实现资源的优化整合,进而推动全国性的信息平台的构建,提高技术产权项目交易的市场有效性。
  
  综上所述,我们可以得知,由于中小企业自身的特性问题,导致中小企业的融资可谓是困难重重。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困难的解决途径问题,首先应当加强中小企业人才培训制度,其次认清融资困难的原因,找准原因便可从根源上解决融资困难的问题。当然,解决融资难的问题,需要多方联合互动。
  
  
  
  


·关于虚假出资公司法是怎么规定的?
      关于虚假出资公司法是怎么规定的? 公司在设立时应具备一定的注册资本。但实践中会发生公司股东虚假出资的情况,它是指公司的股东对于自己所认缴的部分并未交付货币,或提供假的验资报告以骗取公司注册的行为。虚假出资的行为对于其他股东来说非常不公平,那?关于虚假出资公司法是怎么规定的?个起通...


·分公司独立核算申请
      分公司独立核算申请 一、分公司独立核算申请怎么申请呢 1、公司的登记事项包括:名称、营业场所、负责人、经营范围。并且分公司的名称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分公司的经营范围不得超出公司的经营范围; 2、应当自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报经有关...


·企业吊销后参股股东的权利主要有哪些
      企业吊销后参股股东的权利主要有哪些?1、知情权。中小股东要想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首先应当对公司的情况有充分的了解。根据《公司法》第33条的规定,公司股东享有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的权利,这也是股东全面了解公司情况的首选方法...


·公司不想赔偿辞退金会被起诉吗?
      公司不想赔偿辞退金会被起诉吗? 一、公司不想赔偿辞退金会被起诉吗? 会的,用人单位无故辞退劳动者,应当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如果用人单位不支付赔偿金,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


·基金公司法人资格相关规定有哪些
      基金公司法人资格相关规定有哪些?公司法人代表是一个公司必不可少的因素,无论是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还是其他公司都需要有法人代表,私募基金公司也一样,那么基金公司法人资格相关规定有哪些,以下是我们为您整理的相关资料,希望可以帮助到您。基金法人的特点有:第一,它是将一定的财产拟制...


·最新公司法解释二全文
      最新公司法解释二全文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二) (2008年5月5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447次会议通过,根据2014年2月17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607次会议《关于修改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的决定...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义务有哪些?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义务有哪些? 随着社会的变迁,社会上几乎已经不存在无限责任类型的公司,有限责任公司,在社会经济生活中是普遍存在的,不管是何种类型的企业,股东可以享有分红的权利,同时也需要履行相应的义务,具体来说,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义务有哪些?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义务: 一、遵守...


·企业分公司有没有签合同资质
      一,企业分公司有没有签合同资质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的,可以作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的,受用人单位委托可以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分公司虽然没有独立的主体资格,但是其实际领取了营业执照,并且从事相关的经营活动,对于普通劳动者而言,可能并...


·公司违反公司法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公司违反公司法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我国境内的公司需要遵循的最主要的法规就是公司法,日常的经营都需要以公司法中的相关规定为准则,也是因为公司法中的法条非常多,所以为了避免法律风险公司一般都聘有法律顾问。不然的话就很容易在不知不觉中违反公司法,那么,公司违反公司法的法律后果是什么呢?...


·私募基金公司成立条件是什么?
      私募基金公司成立条件是什么?一、私募基金公司名称分类 从狭义来说,基金公司仅指经证监会批准的、可以从事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业务的基金管理公司(公募基金公司);从广义来说,基金公司分公募基金公司和私募基金公司。公募基金公司的经营业务以及人员活动受证监会监管,其从业人员属于基金业从业人员...


·公司法混同人格的表征因素有哪些?
       公司法混同人格的表征因素有哪些? 第一,人员混同。这是指关联公司之间在组织机构和人员上存在严重的交叉、重叠。如公司之间董事相互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交叉任职,甚至雇员也相同,最典型的情形是“一套人马,多块牌子”。 第二,业务混同。这是指关联公司之间从事相同的业务活动,在...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