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深圳工伤认定书怎么写,有什么用?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从事工作有关的活动而对身体造成伤害1,可以要求的到用人单位的经济赔偿,由于工伤而支付的医疗费用、护理费用,用人单位也须垫付。但一切的前提是深圳市社保局出具的工伤认定书证明确为工伤。深圳工伤认定书怎么写?现在就来一起了解下吧。
  
  一、深圳工伤认定书
  申请人:×××,男,××年××月×日出生,汉族,籍贯,住×××市×××街,是××公司职工。被告:××公司,地址:×××××××法定代表人:×××任××职务联系电话:××××××请求事项:请求劳动部门依法认定申请人在×××时间受伤为工伤。事实及理由:申请人是×××公司职工,××××年××月被招入公司,担任××工作,在××年月日上班时间,因为公司发生××工作事故,致使申请人受到严重伤害。申请人受伤后,在××市××医院住院治疗,现已治疗×个月,花费医药费××元。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特申请劳动部门对申请人受伤一事进行调查核实,并依法认定本人此次受伤为工伤。此致××县(市)劳动保险部门申请人(签字):××
  二、工伤认定书有什么用?
  工伤认定书,是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依据法律的授权对职工因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是否属于工伤或者视同工伤给予定性进行行政确认的法律文书,分为《工伤认定决定书》和《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已经认定为工伤的,可以向社保机构申请工伤待遇,若公司未为你缴纳工伤保险,你可以向劳动仲裁机构申请劳动仲裁来维权!
  法律依据:
  《工伤认定办法》第十八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出具《认定工伤决定书》或者《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一般来说,认定的结果都是明确写明申请人所受的伤是否为工伤,且需写明判断依据。对于认定为工伤的,用人单位需要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金,若用淡单位为职工缴纳了社会保险的,受害者可以向社保机构申请工伤赔偿。
  
  
  


·一、劳动合同上的违约金生效吗?
      一、劳动合同上的违约金生效吗?劳动合同上的违约金符合法定条件的话就是生效的,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第二十三条: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劳动者违反竞业...


·20%工程质保金的相关规定有哪些?
      20%工程质保金的相关规定有哪些? 工程质量保证金又称建筑工程信誉保证金,是指施工单位根据建设单位的要求,在建设工程承包合同签订之前,预先交付给建设单位,用以保证施工质量的资金。 建设单位全部或者部分使用政府投资的建设项目,按工程价款结算总额5%左右的比例预留保证金,社会投资...


·入职后试用期扣工资怎么办
      入职后试用期扣工资怎么办?1、协商解决。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就劳动纠纷问题直接进行协商,这不是必经程序,双方可以协商,也可以不协商,完全出于自愿。2、申请调解。当事人就已经发生的劳动纠纷向劳动纠纷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的程序。调解程序也由当事人自愿选择,调解协议不具有强制执行力,如果一方...


·人身损害赔偿与工伤赔偿
      很多劳动者在工作的过程中遭受了身体受伤,由于不懂相关法律规定,于是就不知道用什么样的方法去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有时会把劳动工伤案件当作普通的人身伤害赔偿案件处理。由于适用案由和法律条文不一样,所得的赔偿也不尽相同,甚至相差很大。那么人身损害赔偿与工伤赔偿有什么不同呢?我们一起在下...


·用人单位雇用童工怎么处理
      虽然童工和未成年工都是属于未成年人,但我国在对待他们的态度上面却是完全不一样的。其中,允许用人单位录用未成年工,但却不准许录用童工。而要是用人单位雇用童工的话,就会对单位作出处理,那究竟用人单位雇用童工怎么处理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怎么认定童工 童工是指未满16...


·砌体工程质量标准要求了哪些内容
      砌体工程质量标准要求了哪些内容 砌体工程是建筑工程中打基础的一个环节,可以看到,砌体工程的质量保障也是在建筑工程质量占据了一个重要的地位。要保证质量就要按照相应的质量标准来进行衡量。那么,砌体工程质量标准要求了哪些内容?下面,就让我们带领您了解下具体的内容吧。 一、材料要求 1...


·虽然员工享有辞职的权利,但也不是说在任何情况下都是可以随时辞
      虽然员工享有辞职的权利,但也不是说在任何情况下都是可以随时辞职的。通常,要是员工的合法权益被单位损害的话,那么此时就可以随时辞职。今天,我们具体来了解一下员工可以随时辞职的情形是什么。 一、员工可随时辞职的情形有哪些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


·如果发现童工怎么处理
      如果发现童工怎么处理 如果工厂招了童工。就应该迅速采取童工补救措施!不然后果将非常严重,无论任何一家认证或验厂对童工的使用的处理都十分严格! 公司因证件原因而错雇用童工,一经发现,应立即通知行政经理或者人事主管,同时填写《童工﹑未成年工登记表》外,并采取下列补救措施: ...


·误工费是我们常听到的一个词
      误工费是我们常听到的一个词,很多人都不了解误工费的赔偿规定及标准,其实法律中对误工费的发放标准有着明确的规定,它是分情况考虑的,在工伤中的误工费,就是治疗修养期间的费用,要按照原工资待遇不变,由公司赔偿;在病假中的误工费,要按照伤者职工在企业工作年限,不同等级享受不同病假工资。 ...


·申请核发工伤保险待遇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申请核发工伤保险待遇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一、申请核发工伤保险待遇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职工因工受伤的,须提供: ①《工伤认定书》; ②《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或《工伤职工自愿不做鉴定保证书》; ③工伤职工本人医疗病历本、医疗费用收据和费用清单; ④单位或职工的银行帐号...


·工伤得不到赔偿怎么办?
      工伤得不到赔偿怎么办? 先申请工伤认定,然后申请评级,再根据等级申请赔偿,这样才能最大限度的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的,赔偿包括一次性医疗补助、一次性就业补助、一次性伤残补助、停工留薪期待遇等。工伤需要在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局提出申请的,申请时需带好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明,比如厂牌,工资...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