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工伤认定9级标准的情形有哪些?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我们都知道在因工作关系受伤后,若想得到用人单位的经济补偿,只需要进行工伤人的,工伤人的的标准一般有十个等级,不同的等级可以获得的经济补偿费用是不一样的,鉴定的标准也是存在差异的。你是否知道,工伤认定9级标准2017的情形有哪些?
  
  九级工伤伤残鉴定标准:
  
  1)癫痫轻度;
  
  2) 中毒性周围神经病轻度感觉障碍;
  
  3)脑挫裂伤无功能障碍;
  
  4)开颅手术后无功能障碍者;
  
  5)颅内异物无功能障碍;
  
  6)颈部外伤致颈总、颈内动脉狭窄,支架置人或血管搭桥手术后无功能障碍;
  
  7)符合中度毁容标准之二项或轻度毁容者;
  
  8)发际边缘瘢痕性秃发或其他部位秃发,需戴假发者;
  
  9)颈部瘢痕畸形,不影响活动;
  
  10)全身瘢痕占体表面积≥5%;
  
  11)面部有≥8 cm或三处以上≥1cm的瘢痕;
  
  12)两个以上横突骨折后遗腰痛;
  
  13)三个节段脊柱内固定术;
  
  14)脊椎压缩前缘高度<1/2者;
  
  15)椎间盘切除术后无功能障碍;
  
  16)一拇指末节部分1/2缺失;
  
  17)一手食指2~3节缺失;
  
  18)一拇指指间关节功能丧失;
  
  19)一足拇趾末节缺失;
  
  20)除拇趾外其他二趾缺失或瘢痕畸形,功能不全;
  
  21)跖骨或跗骨骨折影响足弓者;
  
  22)患肢外伤后一年仍持续存在下肢中度以上凹陷性水肿者;
  
  23)骨折内固定术后,无功能障碍者;
  
  24)外伤后膝关节半月板切除、髌骨切除、膝关节交叉韧带修补术后无功能障碍;
  
  25)第v对脑神经眼支麻痹;
  
  26)眶壁骨折致眼球内陷、两眼球突出度相差>2 mm或错位变形影响外观者;
  
  27)一眼矫正视力≤0.3,另眼矫正视力>0.6;
  
  28)双眼矫正视力等于0.5;
  
  29)泪器损伤,手术无法改进溢泪者;
  
  30)双耳听力损失≥31 db或一耳损失≥71 db;
  
  31)发声及言语不畅;
  
  32)铬鼻病有医疗依赖;
  
  33)牙槽骨损伤长度>4 cm,牙脱落4个及以上;
  
  34)上、下颌骨骨折,经牵引、固定治疗后无功能障碍者;
  
  35)肺修补术;
  
  36)肺内异物滞留或异物摘除术;
  
  37)膈肌修补术;
  
  38)限局性脓胸行胸膜剥脱术;
  
  39)食管修补术;
  
  40)胃修补术后;
  
  41)十二指肠修补术;
  
  42)小肠修补术后;
  
  43)结肠修补术后;
  
  44)肝修补术后;
  
  45)胆囊切除;
  
  46)开腹探查术后;
  
  47)脾修补术后;
  
  48)胰修补术后;
  
  49)肾修补术后;
  
  50)膀胱修补术后;
  
  51)子宫修补术后;
  
  52)一侧卵巢部分切除;
  
  53)阴道修补或成形术后;
  
  54)乳腺成形术后。
  
  我们可以知道可以被认定为九级工伤的情形共有54种,在进行九级工伤认定时,这要满足以上其中一种情形就可以要求按照九级工伤的赔偿标准获得经济补偿。若用人单位拒不支付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要求其强制履行。
  
  


·劳动仲裁证人误工费
      劳动仲裁证人误工费 刑事诉讼中,证人因履行作证义务而支出的交通、住宿、就餐等费用,应当给予补助。证人作证的补助列入司法机关业务经费,由同级政府财政予以保障。 民事诉讼中,证人因履行出庭作证义务而支出的交通、住宿、就餐等必要费用以及误工损失,由败诉一方当事人负担。 法律依据:...


·水运工程质量检验标准的划分原则是什么?
      水运工程质量检验标准的划分原则是什么现代社会的发展速度远远产出我们的想象。水运工程在现代社会发展中,已经十分常见,水运工程在国家经济规划中发挥着很重要的作用。在水运工程建设成功之后,国家会组织专门的人员进行验收,在验收的时候,对与各方面的规定都是比较详细的,可能很多人都不是很清楚...


·什么叫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签订合同失职被骗罪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因严重不负责任被诈骗,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可能涉嫌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签订合同失职被骗罪。为了更好地保障涉案人员的合法权益,没有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不是犯罪。另外,本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其他人员同样不构成本罪...


·误工费精神损失费如何结算?
      误工费精神损失费如何结算? 误工费按实际误工的损失计算,营养费的赔偿,可以按照当地居民平均生活费标准的百分之四十至六十的比例计算。应赔偿的期限,可以委托法医鉴定,也可以在征求治疗医院的意见后酌定,精神损失费是法律酌情处理。 依据《人身损害赔偿标准》规定: 误工费 受害人误...


·劳动合同赔偿确认劳动关系程序是怎么规定的
      员工在没有什么过错的情况之下,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劳动关系的话,肯定需要对员工进行赔偿的。但是很多单位都拒绝为员工支付赔偿金,甚至在解除劳动关系以后,员工索要赔偿金的时候直接否认劳动关系。员工如果要进行维权,就必须首先确认劳动关系。就需要知道劳动合同赔偿确认劳动关系程序是怎么规定的...


·工地上死亡保险能赔偿吗?
      工地上死亡保险能赔偿吗? 一、工地上死亡保险能赔偿吗? 属于工伤事故的可以获得保险赔偿,根据国家规定,执行日常工作及企业行政方面临时指定或同意的工作,从事紧急情况下虽未经企业行政指定但与企业有利的工作,以及从事发明或技术改进工作而负伤者,均为工伤。工人与职员因工负伤,其全部诊...


·建筑工地受伤如何赔偿
      建筑工地受伤如何赔偿 一、建筑工地受伤如何赔偿 我们知道,建筑工地由于行业特殊性,一直是伤害事故多发领域,特别是工作在一线的农民工兄弟,经常成为事故的受害者。那么在建筑工地受伤是否属于工伤,该怎么索赔呢,在此,律师针对主要的几种情况,解答如下: 1、如果劳动者受雇于劳务公司...


·徐汇区工伤鉴定流程是什么?
      在劳动合同的保障下,工人在工作过程中负工伤,可以申请用人单位赔偿治疗费与因伤耽误而造成的误工费。但是在这之前,是需要取得工伤鉴定报告作为评判的依据,可很多朋友对工伤鉴定并不了解。那么徐汇区工伤鉴定流程是什么呢?接下俩就由我们为您介绍一下。 工伤鉴定流程: 工伤鉴定流程有三...


·工伤鉴定怎样评定级别?
      工伤,是指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所受到的伤害,随着现代社会人们法律意识的逐步提高,当劳动者遭受工伤时,他们很多会选择维权,也就是去工伤鉴定机构去做工伤鉴定,那么,这就涉及到工伤鉴定标准的问题,那么关于工伤鉴定怎样评定级别的问题,我们为您介绍一下。 一、一级工伤鉴定标准 一级伤残的鉴...


·用人单位不签合同如何赔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
      用人单位不签合同如何赔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六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


·试用期可以随时辞职吗?
      试用期可以随时辞职吗试用期内,劳动者提出离职分三种情况处理:1、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第38条规定的情况,你书面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后可以立即走人不需要用人单位的批准,并可以要求支付剩余的工资及经济补偿金(按照每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及办理离职手续等;2、依据《劳动合同法》,提...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