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工程质量监控主体都有谁?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工程质量监控主体都有谁?工程的质量好坏直接关系到建筑物的使用寿命和业主的切身利益,因此,各方必须采取有效措施,保障工程质量。这其中,就少不了对工程质量进行监控。和工程质量自控相比,监控的力度更大,更能及时发现工程质量问题。那么工程质量监控主体都有谁?下面我们看看我们的这篇文章。
  一、工程质量监控主体都有谁?
  1、政府的工程质量控制政府属于监控主体,它主要是以法律法规为依据,通过抓工程报建、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施工许可、材料和设备准用、工程质量监督、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等主要环节实施监控。2、建设单位的工程质量控制建设单位属于监控主体。工程质量控制按工程质量形成过程,建设单位的质量控制包括建设全过程各阶段:(1)决策阶段的质量控制,主要是通过项目的可行性研究,选择最佳建设方案,使项目的质量要求符合业主的意图,并与投资目标相协调,与所在地区环境相协调。(2)工程勘察设计阶段的质量控制,主要是要选择好勘察设计单位,要保证工程设计符合决策阶段确定的质量要求,保证设计符合有关技术规范和标准的规定,要保证设计文件、图纸符合现场和施工的实际条件,其深度能满足施工的需要。(3)工程施工阶段的质量控制,择优选择能保证工程质量的施工单位,择优选择服务质量好的监理单位,委托其严格监督施工单位按设计图纸进行施工,并形成符合合同文件规定质量要求的最终建设产品。3、工程监理单位的质量控制工程监理单位属于监控主体,主要是受建设单位的委托,根据法律法规、工程建设标准、勘察设计文件及合同,制定和实施相应的监理措施,采用旁站、巡视、平行检验和检查验收等方式,代表建设单位在施工阶段对工程质量进行监督和控制,以满足建设单位对工程质量的要求。
  二、工程质量监管的自控主体是谁?
  1、勘察设计单位的质量控制勘察设计单位属于自控主体,它是以法律、法规及合同为依据,对勘察设计的整个过程进行控制,包括工作质量和成果文件质量的控制,确保提交的勘察设计文件所包含的功能和使用价值,满足建设单位工程建造的要求。2、施工单位的质量控制施工单位属于自控主体,它是以工程合同、设计图纸和技术规范为依据,对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交付阶段等施工全过程的工作质量和工程质量进行的控制,以达到施工合同文件规定的质量要求。综上所述,从工程质量控制的主体分类的话,工程质量控制分为自控主体和监控主体。其中,工程质量监控主体包括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工程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建设单位质量监控的责任最大,其贯穿于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各个阶段。而监理机构更多是采取勘察设计合同、现场巡视等方式,代表建设单位负责工程质量管理。
  
  
  


·劳动合同不给员工赔偿金吗?
      劳动合同不给员工赔偿金吗如果公司需要提前解除与员工之间的劳动合同,要支付员工赔偿金的,那么此时公司需要按照法律当中的规定,对员工作出赔偿才行。一般这个赔偿金都是根据员工在该公司的工作年限来计算的。单位不支付经济补偿金按照《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后...


·协议终止劳动合同有没有补偿
      劳动者在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之后,用人单位无故解除劳动合同是需要支付劳动者个经济补偿的,那么在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协议终止劳动合同有没有补偿呢,以下是我们为您整理的相关资料,希望可以帮助到您。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


·不合法的劳务分包亏损工人工资怎么办
      向法院起诉,要求建设单位或施工总承包企业依法承担工人工资清偿责任。建设单位或施工总承包企业将工程违法发包、转包或违法分包致使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由建设单位或施工总承包企业依法承担清偿责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意见》 第九条 落实清偿欠薪责任。招用农民工的企...


·一、无效劳动合同如何赔偿?
      一、无效劳动合同如何赔偿? 劳动合同被确认无效,劳动者已付出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劳动报酬的数额,参照本单位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根据《...


·劳动合同含义?
      劳动合同含义? ?劳动合同 ,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 根据《劳动法》(第十六条第...


·员工被拖欠工资如何举证在工资拖欠案件中
      员工被拖欠工资如何举证在工资拖欠案件中,劳动者只需要举证证明其已履行劳动义务即可,而对用人单位未付工资的事实不应当负举证责任。《工资支付暂行规定》(1994年)第6条第3款规定,用人单位必须书面记录支付劳动者工资的数额、时间、领取者的姓名以及签字,并保存两年以上备查。这表明,用人...


·呼和浩特公路工程质量检测办法是什么?
      呼和浩特公路工程质量检测办法是什么? 修建公路可以说是我们国家的大型基础设施,而且也是一件利国利民的事情,但是公路工程质量的好坏决定着交通道路的安全。公路工程质量检测主要是总结公路建设的阶段性成绩,本文我们将以呼和浩特为例,给您介绍呼和浩特公路工程质量检测办法,欢迎您阅读。 呼...


·工伤被抚养人生活费怎么计算?
      现如今因受公伤失去生命的人非常的多,而且很多时候都是无法避免的。现在的法律有明确的规定,父母或孩子因为工伤而失去了宝贵的生命,自己成为被扶养人的时候,是可以依法拿到被扶养人生活费,解决生活、经济上面面临的困境的。而且生活费的金额不是随便给的,是有相关的条件计算出来的,那么工伤被抚...


·2023上海非工伤死亡赔偿标准
      2023上海非工伤死亡赔偿标准 劳动者非工伤死亡赔偿标准为: 1、死亡丧葬费,本公司职工的平均两个月的工资; 2、一次性的非工伤救济金,供养一个直系亲属,为本人6个月的工资,供养两个直系亲属,为本人9个月工资,供养三个或者三个以上,为本人一年工资; 3、供养生活困难的直系...


·超过工伤认定期限怎么办
      关于申请工伤认定期限的问题,我国也是有规定的,不能任由当事人随意的申请工伤认定,这无疑是不利于事故的处理。那现在,我国规定的申请工伤认定期限是多久?如果超过工伤认定期限怎么办呢?下文中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工伤认定的期限是多久 《工伤保险条例》、《工伤认定办法》等法规规定:...


·工资条丢了怎么办,弄丢工资条如何处理
      工资条丢失一般不会有什么大的影响。但是对于解决已解除劳动关系的与原单位产生的劳动纠纷有着一定的影响,对于需要工资条办理贷款的银行办理业务也会带来不必要的麻烦。那么,在实践中,劳动者的工资条丢了怎么办呢?我们一起从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吧。 一、工资条丢了怎么办 工资条丢失有以下解决...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