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安徽省企业融资面临什么样的问题?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安徽省企业融资面临什么样的问题?安徽省中小民营企业推动了安徽省经济发展,同时也给社会发展打好了的坚实的基础。中小企业是保持安徽省经济和发展一直平稳的一个重要因素,但是中小企业不得不承认在发展过程中仍然面临着融资难的问题等一系列问题,这些问题该如何解决呢?我们给您整理了一些关于安徽省企业融资存在一些问题以及解决办法。
  一、安徽省中小企业融资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融资渠道有限
  目前,中小企业融资主要是间接融资,其中银行信贷资金占绝大份额。中小企业可向中国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交通银行等商业银行贷款,也可在特定条件下向政策性银行贷款。但是,由于一些中小企业屡有逃债现象的发生,损害了自身的信用度,使得商业银行对中小企业普遍存在着歧视。这对于中小企业的间接融资构成了一定的限制。虽然发行股票和债券是中小企业的直接融资渠道,企业能够迅速、大量筹集资金满足扩大生产、投资之需。但是,发行股票的条件过于苛刻,各种限制条件很多,想上市的各种类型的企业也很多,因此上市门槛较高,而每年真正能上市的也很有限。至于发行债券,中小企业也很难进行。这些限制因素基本上堵死了中小企业的直接融资渠道。
  (二)融资程序复杂,时间较长
  银行为了了解中小企业的真实的经营状况和发展前景,不得不对各项信息不透明且信息制度不完善的中小企业的财务信息、资产信息等诸多信息进行详细的调查与审核。这就使得银行对于中小企业抵押贷款的程序变得很复杂而且还要付出高昂的信息费用,特别是要对抵押物进行资产评估时,不仅需要耗费较多的时间、人力和财力,而且其评估的结果也有可能与市场价值有较大差异。银行为了减少成本支出,往往不愿给中小企业贷款。而且基层银行授权有限,办事程序更是繁冗复杂,当中小企业所需资金较多时,贷款时间更长。这也是摆在安徽中小企业面前的一个重要问题。
  (三)融资成本变高
  其一,从2007年以来,银行对中小企业的贷款利率平均上浮了30%~40%,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达7.47%,中小企业贷款利率的提高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中小企业的融资成本。其二,银行对于贷款更加谨慎,贷款的要求越来越严格,贷款的责任更加明确,而且中小企业的每一笔数额不大,但是发放程序,经办环节却缺一不可等等也使得中小企业融资成本进一步提高。除此之外,目前金融市场一直存在中小企业“风险较高”这一观念。中小企业若想利用发行债券的方式来筹集资金就会因“风险较高”这一观念的影响而使得筹资成本变高。总之,中小企业融资成本高的问题是安徽省中小企业融资的一个绊脚石。
  二、安徽省中小企业融资难的原因分析
  
  (一)中小企业自身存在的缺陷
  其一,安徽省经济发展还比较落后,大部分中小企业分布较广而且不集中,总体规模较小并且成立的时间较短,从而导致了其抵抗风险的能力较差,不能向银行提供贷款所需的抵押物,往往达不到银行所要求的抵押担保条件。其二,安徽省中小企业的财务管理水平低,不规范。这就造成了中小企业的财务信息虚假,财务账目的透明度不高等问题。所以,银行为了调查企业的真实情况往往要花费高昂的费用,从而导致了银行不愿给中小企业贷款。这无疑增加了中小企业的间接融资难度。其三,中小企业由于资金不足,不能购买足够的机器设备,也无能力购买先进的机器设备来改进生产作业,提高生产率,这直接导致其营运能力较差,资金周转速度较慢,经济效益不高,因此中小企业用于扩大再生产的自留资金比较短缺。这就迫使中小企业不断地向外部筹集资金,而不是通过自身的盈余资金来融资。因此中小企业的融资变得更加困难。
  (二)缺乏资信评估机制
  资信评估机制的建立对中小企业的融资是至关重要的,它的建立将有助于银行了解中小企业信用度,从而决定给与企业贷款与否。一般来说,经资信评估体系评估后,信用等级越高的企业对投资者的吸引力就越大,同时可以促进中小企业提高自身的信用度,增强企业自身的融资能力,拓宽企业的融资渠道,降低企业融资成本,从而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偿贷能力也进一步提高,形成了一个良性循环。但是,目前安徽省的资信评估机制还比较滞后,使中小企业在向银行贷款的过程中无法证明自己的信用状况,融资自然不会那么容易。所以,安徽省资信评估机制建设的滞后无疑将是阻碍中小企业融资的一个瓶颈。
  (三)缺乏专营金融机构
  专门服务于中小企业的金融机构是非常必要的。它的特点是针对性很强,对当地的中小企业的情况比较了解,可以有效地提高为中小企业服务的质量和效率,降低了中小企业的融资成本,而且为中小企业的融资开拓了渠道。但是,安徽省用于专门服务中小企业的金融机构的资金拥有量比较有限,往往不能满足中小企业的需求量,这就限制了中小企业的融资。为了更快更好的解决安徽省企业的融资问题,政府应该帮助中小企业,为他们创造良好的环境同时也给他们提供一些便利,可以出台一些相关的优惠政策来带动企业的积极性。这样才能使得安徽省的经济得到更加快速的发展。
  
  
  


·注册广告传媒公司的流程是什么?
      注册广告传媒公司的流程是什么? 注册广告传媒公司的流程是什么? 第一步 核准名称 时间:1—3个工作日 操作:确定公司类型、名字、注册资本、股东及出资比例后,可以去工商局现场或线上提交核名申请。 结果:核名通过,失败则需重新核名。 第二步 提交材料 时间:5—15个...


·公司吊销十年未注销可以恢复吗
      不能恢复了,只能注销后再重新注册。营业执照被吊销是一种处罚,也就是主体资格虽然存在,但已经是退出市场了,这是不能恢复的,也有部分省市交纳了罚金以后恢复的情况,你可以到本地工商局咨询以下。可以先提出行政复议,对复议结果不满意可以提出诉讼,也可以直接提起诉讼要求撤销行政行为,恢复原状...


·一、合伙企业财产分割答辩状怎么写?
      一、合伙企业财产分割答辩状怎么写? 合伙企业财产分割答辩状应当写清楚答辩人和被答辩人的身份状况,其次就是关于合伙企业财产分割的答辩意见做出详细的阐述,通常情况下就是针对原告的诉讼请求问题来一一作出回应,这样的话是可以说清楚自己的主张意见,让法官更加的了解案件情况。 二、答辩状...


·在我国企业融资估值是什么?
      在我国企业融资估值是什么意思 公司融资其实就是要寻求金融市场当中有一些投资人给自己的企业投资,所以投资者在决定是否要将自己的钱投给该家企业的时候,肯定需要对公司进行估值的。所谓知己知彼,才能够百战不殆,投资者也是需要控制投资风险的。可能初次融资的有些企业家不太了解,在我国企业融...


·对于解决企业经济纠纷的有效措施有哪些?
      对于解决企业经济纠纷的有效措施有哪些? 1、注意合同的签订形式。 在经营过程中凡是需要签订合同的相关事宜,一定不能用口头合同的形式,需要用合理的书面形式来展现。在合同订立时不要使用含糊不确定的词语,要知道,合同中的每一个条款,每一句话, 每一个字,甚至每一个标点符号都是十分...


·私募基金公司章程该怎么写?
      私募基金公司章程该怎么写?一、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私募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以下简称《登记备案办法》)及其他相关规定,制定本指引。 二、私...


·股东决定跨页要盖骑缝章吗?
      股东决定跨页要盖骑缝章吗? 一、股东决定跨页要盖骑缝章吗? 要的,不需要每一页都盖章,只需要在末页盖章处加盖公章,通常会要求加盖骑缝章(章程整体展开可以将骑缝章还原成原章),这样可以避免否认或者更换文件内容所带来的争议和纠纷。 普通公章盖章时要求“骑年压月”,但骑缝章要求“...


·2023公司注册资本越多越好吗
      2023公司注册资本越多越好吗 一、公司注册资本越多越好吗? 公司的注册资金当然不是越多越好。因为股东是以出资额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的,如果注册资金多了,说明股东承担的风险也更大了。这是有利有弊的。不能简单的说,要看具体情况的。 注册资本,是指合营企业在登记管理机构登记的资本...


·公司增资股东未按时出资的处罚标准是什么?
      公司增资股东未按时出资的处罚标准是什么 一、公司增资股东未按时出资的处罚标准是什么? 《公司法》 股东没有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第二十八条 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


·成都公司法人社保农村是否可以
      成都公司法人社保农村是否可以其实现在您在交纳社保的时候,基本上是在哪个地方上班,就会向当地的社保机构缴纳社保金。如果和正规的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话,那么社保也是由用人单位来缴纳的。不过有一些人可能在担任公司法人的时候,虽然公司在成都,但是社保区在农村缴纳的。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


·合伙企业法人资格有吗?
      合伙企业法人资格有吗? 在公司或企业中,需要注册法人代表,法人的制度功能主要是财产上的,因此,法人能成为民事主体的支柱,就是必须有独立财产。那么合伙企业法人资格是否具有呢?下面为您详细介绍一下合伙企业法人资格是否具有的问题。 一、合伙企业法人资格是否具有? 我国《民法典》第...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