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企业停薪留职规定的管理制度是什么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企业停薪留职规定的管理制度是什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完善本公司人事管理制度,加强对公司员工的管理,针对停薪留职人员的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由行政部参照公司行政管理相关制度的规定制定,适用于公司正式员工。
  
  第三条、停薪留职是指为请假时间超过30天(不含)而需要离开工作岗位的人员办理的停止工资发放但保留其职务的手续。
  
  第二章一般规定
  
  第四条、公司员工凡因个人需要长时间学习进修的、结婚需度假、家庭原因或员工因身体原因需要长期治疗的等特殊情况,长时间不能到公司上班,需办理停薪留职手续者,由员工本人提前三个工作日填写“停薪留职申请书”(详见附表1),经部门负责人同意,管理部审批,总经理核准后,按“停职留薪申请表”(详见附表2)内容做好工作交接后,一式两份,将申请书原件交行政管理部门人事部存档一份,呈送本人一份,方可离岗,非因正当理由停薪留职者,申请不予受理。
  
  第五条、员工在停薪留职期间,根据公司规定,需要签约《员工停薪留职协议书)。
  
  第六条、员工在停薪留职期间擅自从事与公司同行业同类工作岗位者,一经核实,视其已离职;凡停薪留职满一个月之内不能上班者,视其已离职。
  
  第七条、交接工作手续办理及复职管理
  
  1、停薪留职人员的离职交接手续及工资发放等运作程序与离职手续办理程序相同,填写《员工离职交接表》,(详见附表4)按规定进行审批;
  
  2、办理停薪留职员工在约定的停薪留职时间期满后需回公司上岗的,应提前一个月向公司报告,以便公司安排期满后就业。停薪留职期满后不能回公司上岗的,必须在停薪留职约定时间届满一周内续办手续,否则,公司视为自动离职处理。
  
  3、员工办理停薪留职手续后,公司无义务为其保留原职位,停薪留职员工办理复职手续时,公司按实际工作需要安排相关职位。
  
  第八条、公司停薪留职人员待遇
  
  1、停薪留职人员在停薪留职期间不再享受在职时的工资、奖金等所有福利待遇。
  
  2、停薪留职期间个人档案、工资关系、工龄可保留。
  
  第九条、停薪留职期满员工要求复职时,需填写“复职申请书”,经原任部门负责人同意,管理部门审批,总经理核准后,方可办理复职手续。
  
  第十条、其他相关事宜,一律按《公司管理规章制度》办理。
  
  附则
  
  本制度经总经理签发后实行,修改时亦同。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根据公司停薪留职管理规定,职员在申请停职与复职时,都必须提交书面申请,且停职期间不得超过一个月,对于逾期未提出复职请求的,视为自动离职,并解除劳动关系。对于需要离职的,应提前一个月告知用人单位,在办理停职手续后,公司没有义务为其保留原有岗位,复职时按照实际情况为其安排岗位。
  
  以上就是企业停薪留职规定的管理制度是什么的相关内容。企业停职留薪管理规定中明确的对公司和员工的利益都做出了相关的规定。对于符合条件的员工来说,企业经过审核后,在办理相关的手续后,是可以履行停薪留职的。将来以后处理好自己的事情后,再到公司办理相关的复职手续。停薪留职是受到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保护的,如果您有需要,可以查询相关法规,合法维护自己的劳动权益。
  
  


·一、公司一致说没钱不给做职业病鉴定合法吗?
      一、公司一致说没钱不给做职业病鉴定合法吗? 公司一致说没钱不给做职业病鉴定显然是不合法的,劳动者有权要求公司给予职业病鉴定,也可自行鉴定,而后向有人单申请补偿。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对于没有股份的法人是股东吗?
      对于没有股份的法人是股东吗? 一、没有股份的法人是股东吗? 没有股份的法人也可以是股东,法人代表并不一定必须具备股份。法定代表人可以是股东,也可以不是股东。由谁担任法定代表人一般由股东或董事会决定。我国《公司法》第十三条规定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


·在我国公司法人可以没有股份吗?
      股份是属于股东对公司的所有权,如果是有几个股东创办的公司的话,那么不可能有人的股份就是百分之百的,只能够说股份占有率越大的股东在公司的话语权和决定权都是比较权威的。但是,可能有一部分的普通职工所关心的一个问题就是在我国公司法人可以没有股份吗? 一、在我国公司法人可以没有股份吗? ...


·公司股东变更需要哪些材料
      公司股东变更需要哪些材料 一、有限公司股东变更需要哪些材料 1、《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 2、《公司股东(发起人)出资情况表》; 3、《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4、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会决议;有限责任公司未就股东转让股权...


·企业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流程是什么?
      企业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流程是什么? 一、企业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流程是什么?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 2.公司签署的《公司股东(发起人)出资情况表》(公司加盖公章)。 3.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


·隐名股东需要在公司担任职务吗?
      隐名股东需要在公司担任职务吗?隐名股东不需要担任职务,隐名股东也叫实际投资人,是依据书面或口头协议委托他人代其持有股权者。在实践中,有的隐名股东不参与公司经营,完全由显名股东行负责,有的则以自己名义行使股东权利。由于公司的社团性,公司的其他股东有权知道公司的投资人是谁。隐名股东以...


·上市公司暂停上市的情形有哪些
      上市公司暂停上市的情形有哪些1、上市公司股本总额、股权分布等发生变化,不再具备上市条件。2、上市公司不按规定公开其财务状况,或者对财务会计报告作虚假记载。3、上市公司有重大违法行为。4、上市公司最近三年连续亏损。出现前三种情形之一的,交易所根据中国证 监会的决定暂停其股票上市。出...


·企业并购融资意义是什么?
      企业并购融资意义是什么? 企业并购融资意义 一、 提高经营效率 通过并购,将本来分散在不同企业的生产要素集中到一个企业中。由高效的企业管理代替低效的市场管理,从而提高了经济效率。 二、降低进入新行业壁垒 企业在进入一个新的生产领域时,如果通过在新行业中投资新建的方式,必...


·股东会做出解散公司的决议;
      股东会做出解散公司的决议; 二、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下列职权: (一)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二)通知、公告债权人; (三)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 (四)清缴所欠税款以及清...


·一人有限公司的最低注册资本要求是怎么规定的
      一人有限公司的最低注册资本要求是怎么规定的?1、一人有限公司不受《公司法》最低10万元注册资本的限制,也不用在章程中规定一次性缴足实收资本。认缴制的有限公司无最低注册资本限制,不登记审核实收资本,设立时无需提交验资报告,在章程里约定出资额、出资时间等即可前来办理营业执照。股东应当...


·企业申报纳税流程
      按规定每个月的一号一般纳税人需要去税务机关服务厅办理防伪税控开票机的抄税工作,其中在十四个窗口的任意一个窗口都可以进行办理报税工作。不管走到哪里做什么,都是需要证明的,报税也不例外,需携带税控IC卡、增值税相关的发票以及发票明细表;抄税失败的话还要携带上个月开具的发票存根联进行补...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