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撞车后交通费赔偿是怎样的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撞车后交通费赔偿是怎样的在交通事故的赔偿项目中,不仅仅有误工费、医疗费、护理费的赔偿,同时还有交通费、营养费等的赔偿。针对不同的赔偿项目,那实际作出的赔偿是不一样的。今天,我们为您介绍撞车后交通费赔偿的内容,希望可以为你提供一些帮助。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二条 “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
  交通费是指事故伤残者就医配置残疾用具参加处理事故等活动实际必需的车船票费。其他人和必要的护理人员的交通费用及受害人本人及其亲属参加事故处理的交通费用,应予赔偿。
  1、交通费一般以送医院就诊,检查治疗和转院治疗过程实际的交通费结合交通条件而定。主要包括必要的车船费,抬搬费,急救费等,按照当事人实际必需的费用计算,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
  2、交通费赔偿标准, 按照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出差的最低标准计算, 乘坐公共交通车辆、火车硬座,轮船三等舱以下的普通交通工具。
  3、但认为特殊情况。伤情严重,行动困难确实需要且受害人有合理说明的,可以乘座救护车、出租车及软座、卧铺火车,但支付应以正式凭证(票据)为依据。的可乘坐救护车、出租车、火车软卧、轮船二等舱。
  4、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 索赔交通损失费时,有人随意开价,有的则是当时忘记保留发票,事后用连号发票充数,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不相符。当事人只有保留有效证据,法院才容易确认。
  5、 交通费支出的范围:
  1)、受伤后送到医院时的交通费用;
  2)、是在转院治疗或者到外地治疗时支出的交通费;
  3)、参加救护的人员的交通费;
  4)、护理人员的交通费。
  在计算交通费的时候,需要搞清楚法律中规定的交通事故的交通费赔偿范围是怎样的,根据上文的讲解主要涉及到四个方面。而在实际进行交通费计算的时候,需要当事人提供相应的证据,并不是随意想要多少就可以获得多少赔偿。若你在这方面还有疑问的话,请直接来电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土地评估合同需要交印花税吗
      中国地大物博,不仅是物种很多样,而且土地面积也很大。对于农民来说,土地就是一种财富。目前国家大力的在改革,城市化的进展也越来越快,城市周边的乡镇也得到了大规模的开发。土地的价值也越来越大,毕竟土地是有限的。土地的评估合同具体是什么?土地评估合同又需要注意什么呢?和小编一起来了解一...


·一、主次责任交通事故赔偿流程是什么?
      一、主次责任交通事故赔偿流程是什么? 1、交通部门现场勘查。交警部门对现场勘查记录经复核无误后应要求当事人或见证人在现场图上签名。为检验需要,可以扣留肇事车辆和当事人相关证件。 2、交通部门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交警部门经过调查后,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


·民事诉讼证据交换的规定是怎样的
      民事诉讼证据交换的规定是怎样的本文将就民事诉讼证据交换做相关的解释。既然是民事诉讼,双方肯定是存在矛盾的,那为什么在审理的时候又要进行证据交换呢?这样做的目的到底是什么?民事诉讼证据交换的规定又是什么呢?接下来,我们就将为您对上面提出来的几个疑问。民事诉讼证据交换的规定是怎样的一...


·江苏非婚生子女罚款逾期不交的后果是什么
       一、江苏非婚生子女罚款逾期不交的后果是什么? 对于逾期不交纳的,计生部门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如果当事人确无交纳能力,法院可中止执行。法院作出中止执行裁定后,不受期限的限制。也就是说,当发现有履行义务的条件时,随时可向法院提出申请恢复。 如果有经济能力交纳而拒不履行,并...


·车被追尾赔偿哪些内容?
      车被追尾赔偿哪些内容根据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四条、十五条规定,你可以请求侵权人赔偿维修被损坏车辆所支出的费用、车辆所载物品的损失、车辆施救费用。如果车辆灭失或者无法修复,你可以请求赔偿为购买交...


·醉酒驾驶电动车违反了交规吗?
      醉酒驾驶电动车违反了交规吗?醉酒驾驶电动车违反了交规,不过电动车也分成非机动车和机动车两种。1、如果驾驶的电动车,其技术指标属于机动车,醉酒驾驶电动车的应当承担刑事责任;2、如果驾驶的电动车没有达到机动车标准,醉酒驾驶电动车的,不承担刑事责任。《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条“ 行人...


·一、交通事故因病死亡赔偿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一、交通事故因病死亡赔偿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1、因抢救、治疗支出的医疗费;(以医疗机构出具的票据为准); 2、根据实际情况还可以要求护理费、误工费; 3、丧葬费(上年度年该地区社会平均工资×6个月); 4、死亡赔偿金(上年度该地区城镇/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年(受害...


·交通事故伤鉴定费谁出交通事故伤残鉴定费用由鉴定人先垫付
      交通事故伤鉴定费谁出交通事故伤残鉴定费用由鉴定人先垫付,责任方最后承担交通事故伤残鉴定费用。交通事故伤残鉴定费如果与医药费相加总额没有超过保险公司赔偿限额则应该由保险公司承担。交通事故伤害者可以要求肇事者赔偿,有保险,找保险赔偿。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及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


·一、未系安全带交通事故赔偿比例是多少?
      一、未系安全带交通事故赔偿比例是多少?机动车行驶时,驾驶人、乘坐人员应当按规定使用安全带,摩托车驾驶人及乘坐人员应当按规定戴安全头盔。交通安全法明确规定了机动车驾乘人员应当按照规定使用安全带,这不仅包括前排驾乘人员,也包括后排乘坐人员,而多数情况下,后排乘坐人员往往会忽视系安全带...


·交通事故要给误工费吗?
      交通事故要给误工费吗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第三十七条,损害赔偿的标准按照下列规定计算:对于误工费,当事人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三倍以上的,按照三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国营同行业的平均收入计算;《最...


·二手房满二年交税:个人将购买两年以上(含2年)的
      二手房满二年交税:个人将购买两年以上(含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税;个人所得税:按照房产交易盈利部分的20%或者房款的1%来收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管理办法》第四条 下列纳税人不办理一般纳税人登记:(一)按照政策规定,选择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纳税的;(二)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规定...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