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农村开荒土地使用权怎么确权?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农村开荒土地使用权怎么确权?根据土地的用途进行分类,土地大致可以分为农用地、建设用地、林用地、公益用地以及荒地。国家鼓励农业耕作,严令禁止土地荒废,也鼓励农民开荒。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荒地的土地所有权属于国家,那么农村开荒土地使用权怎么确权?
  一、农村开荒地土地怎么确权?
  确权,一个是所有权,一个是使用权。所有权:我国实行公有制,所以,即便你个人开荒的地,所有权也不属于个人,还是公有。农村土地属农村集体所有,具体一般是村集体,所以,所有权归你所在的村集体所有。集体土地的使用一般由村集体确定,就是说,怎么用、谁来用,用多少这些事务的决定权在村上,而村上实际上还得按照县级、镇级政府的相关规划和政策确定具体土地的用途(国家实施土地的用途管制政策),尽管你认为是自己开荒,认为这样就该归你自己所用,但实际上严格说起来,如果未经相关部门同意批准,私自开荒种地是危险的,有时候还可能触犯国家法律法规,因为为了生态环境不被破坏,有些地方是需要保护的,对未利用土地的开发,一般先要根据实际进行规划,具体哪些地方禁止开垦、哪些地方可以开垦,每年可以开垦多少,这些都是有具体计划的--------所以,如果村集体认可你开垦的土地并经过半的全体村民同意后,才能给你确认土地的使用权。
  二、农村开荒地为什么不给确权发证?
  让我们先来听听国土部门的说法:四荒地大多属于农村集体土地,有的就算空闲,可能也有其他规划用途,不能因为有人开垦耕作了,就给予其确权发证。但是考虑到农民在开垦过程中也付出了劳动,所以在没有其他利益冲突的情况下,可以仍由当事人耕作,但不发放承包经营权证。当然,以上是国土部门的说法,但还有一层意思,国土部门没有明说,那就是确权发证了,将来的各种农业补贴,就要跟上,跟现在的未开荒地一样,种子、农药、农机、价格等等补贴,确权后的开荒地,也得一样不少的发。全国开荒地加起来绝对不是小数目,一亿亩那还是有的。这是笔不小的财政负担,上面没有点头说要出这笔钱,下边怎么敢贸然发证。也正是因为如此,上面至今都没有明确对开荒地确权的指导意见,这也至今导致了下面在确权过程中,谁都不管对确权的事儿,往前擅自走一步(走错一步那都是钱啊)。当然国土部门还有种说法,就是一是无法确定开荒地原来的用地,是否将来还要用,原来的规划是怎么样的。所以在不清楚的具体情况的现实面前,国土部门的这种选择,也就可以理解了。同时,这还牵涉到农村公平的问题,如果给开荒地确权,那么其他人可能会认为不公平,凭什么这块地他开荒了就是他的?应该是集体的才对。国土部门小算盘一划拉,如果往前走一步给开荒地确权,将会既伤钱,又担稳定风险,还不能做到公平,还不如呆在原地不动,不予确权来的实在。多做事,还有可能招来一堆事,不合算。其实全国的确权和农业补贴,大抵还是有依据的,就是依据当时缴纳农业税时候每村的总亩数来确权,在当时亩数之外的,一概不认。因为2005年以前,农地是征收农业税等一堆费用的,当时上报的时候,很多人耍了个小聪明,把自己种的亩数少报,这样就可以少缴公粮税费了。怎奈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事变时移,颠倒乾坤了,没办法,只能哑巴吃黄连了。或许国家会想,当时你没缴公粮,就不给你补贴和确权,没尽义务就不能享受权利嘛,很公平。根据以上信息我们可以知道,农村开荒土地使用权归属于开荒土地者,所有权属于的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不得随意开荒,当地政府对于那些地方可以开荒,那些地方不得开荒,都会做出严格的限制,故而私自开荒是是十分危险的,有触犯法律的可能。
  
  
  


·湖南公路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湖南公路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征地在国内是非常常见的行为,因为当前国内城镇的发展非常迅速,城市的规划会更加迅速,旧的土地总是会需要得到拆除重新规划,旧土地的使用权所有者可以得到一定的补偿,不过各个地区的补偿标准是不相同的,那湖南公路征地补偿标准有什么内容呢?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湖南...


·海口征地补偿新标准是什么
      海口征地补偿新标准是什么 海口这些年的经济发展速度非常快,城市规划也在不断的进行,导致很多地方都在进行着征地拆迁。对于海口人们来说,征地拆迁是一个重要的事,因为涉及到征地拆迁补偿款的事,和人们的利益息息相关。那么海口征地补偿新标准是什么? 2017年海口市拆迁补偿标准政策 ...


·办理村集体土地使用证的流程是什么
      办理村集体土地使用证的流程是什么?1、向村委会写出书面申请。村委会根据村民大会讨论的意见,经村委会审查同意后,张榜公布,张榜七日无异议后,上报审批宅基地名单。2、填写申请表:村委会同意后,由村负责填写《宅基用地呈批书》签署意见,村长签字,盖村委会公章。3、乡镇政府审核:乡镇政府根...


·农村宅基地房屋有房产证吗?
      一、 农村宅基地房产证怎么办,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根据《房屋登记办法》的规定,因合法建造房屋申请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三)宅基地使用权证明或者集体所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明; (四)申请登记房屋符合城乡规划...


·房屋70年土地使用权到期后怎么办
       70年土地使用权到期后怎么办 如果房屋使用权性质是居住,按照法律规定自动续期。如果房屋使用权性质不是居住,就要看当初土地转让合同是怎样约定的,有三种可能: 1.可以续期,需补交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2.不可续期,土地使用权收回,对土地上建筑物、构筑物予以补偿; 3...


·土地使用证与不动产登记证的区别
      土地登记是不动产登记的登记的一部分。不动产登记的范围:1、住宅房产。房产作为不动产登记国家可以了解人们的居住条件、生活水平等信息,对国家保障民生起到引导作用。2、商业房产。就是不是用来居住的房产,包括工业厂房、门市、用来出租的房屋,这些房产国家会适当收税的。3、土地。我国的土地所...


·土地使用权出让人是什么,土地出让的方式有哪些
      土地使用权出让人是什么,土地出让的方式有哪些在国内土地使用权是非常重要的土地使用权利,如果没有土地使用权我们是无法对土地进行使用的,如果想要对土地进行使用,我们就需要对土地使用权进行购买,如果土地已经有人使用的话就需要像拥有人购买,以求转让。那对于我们来说土地使用权出让人是指什么...


·约定合同签署地仲裁机构仲裁的效力是怎么样的?
      约定合同签署地仲裁机构仲裁的效力是怎么样的?在我们签署相关合同时,我们通常都会在合同上约定合同签订地仲裁机构,以确保合同在履行不顺时的仲裁权利,维护双方当事人的权益。那么,约定合同签署地仲裁机构仲裁的效力是怎么样的?为此,我们在下文中整理了该问题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为了...


·如果是集体土地使用证能贷款吗
       一、如果是集体土地使用证能贷款吗 不能,一般银行不会给这样的宅基地以及房屋,都不能办理抵押贷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之规定:第一百八十二条:以建筑物抵押的,该建筑物占用范围内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并抵押。以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的,该土地上的建筑物一并抵押。抵押人未依照前款...


·夫妻双方在异地是否可以起诉离婚
      现实中,有很多夫妻在婚后可能会选择外出打工,而此时肯定就不会在户籍所在地,因此如果需要离婚的话,就只能在异地办理离婚。那此时夫妻双方在异地是否可以起诉离婚呢?要是你不清楚的话,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异地是否可以起诉离婚 夫妻一方提出离婚的,由另一方住所地的人民...


·征地拆迁包干协议怎么书写
      征地拆迁包干协议怎么书写 征地拆迁包干协议书 甲方: 乙方: 协议订立时间: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为加快征地拆迁安置工作,甲方采取委托大包干的方式,将配置用地所需的土地征收、房...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