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什么情况下判缓刑,缓刑期间要注意什么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对于罪犯来讲,要是能够在判刑的时候同时被判缓刑的话,那这也是一种机会,毕竟在缓刑考验期间认真遵守相应规定,没有再犯新罪的话,那最终是可以不被执行原判刑罚的。那实践中究竟什么情况下判缓刑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一、什么情况下判缓刑根据我国《刑法》第72条、第74条的规定,适用一般缓刑必须具备下列条件:1、犯罪分子被判处拘役或者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刑罚。缓刑的附条件不执行原判刑罚的特点,决定了缓刑的适用对象只能是罪行较轻的犯罪分子。而罪行的轻重是与犯罪人被判处的刑罚轻重相适应的。我国刑法典之所以将缓刑的适用对象规定为被判处拘役或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就是因为这些犯罪分子的罪行较轻,社会危害性较小。相反,被判处3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因其罪行较重,社会危害性较大,而未被列为适用缓刑的对象。2、根据犯罪分子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认为适用缓刑不致再危害社会。这是适用缓刑的根本条件。也即有些犯罪分子虽然被判处拘役或3年以下有期徒刑,但是根据其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不予关押不至于危害社会的,才能适用缓刑。3、犯罪分子不是累犯。累犯屡教不改、主观恶性较深,有再犯之虞,适用缓刑难以防止其再犯新罪。所以,累犯不能适用缓刑。二、缓刑期间要注意什么根据《刑法》第七十五条规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必须遵守下列规定:1、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2、按照规定定期向执行缓刑的机关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3、遵守考察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4、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考察机关批准。这就要看《刑法》中规定的适用缓刑的条件是什么了,要是满足规定的条件,自然就是可以被判缓刑的。而缓刑的适用,有具体的条件,对于不慎涉及犯罪的犯罪人而言,笔者建议您最好委托专业律师为自己辩护,这样才能能够更好的收集自己罪轻、平时表现良好的相关证据,争取到缓刑的适用。
  
  
  


·关于故意伤害罪的追诉时效有好长
      关于故意伤害罪的追诉时效有好长 一、关于故意伤害罪的追诉时效有好长 如果是故意伤害造成轻伤的,追诉期限为五年。如果是造成重伤的,追诉期限为十年。如果是故意伤害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追诉期限为二十年。 相关法律依据: 《刑法》第234条规定:故意...


·刑法中关于盗窃是亲告罪吗
      一、刑法中关于盗窃是亲告罪吗? 盗窃不是亲告罪,正确的亲告罪包括5种:侮辱罪,诽谤罪,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虐待罪,侵占罪。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的标准如下: ⑴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1000元至3000元以上的,为“数额较大”。 ⑵...


·行政拘留期限法条是怎么规定的
      行政拘留期限法条是怎么规定的?行政拘留一般期限是:10日以内,不超过15日。行政拘留是最严厉的一种行政处罚,通常适用于严重违反治安管理但不构成犯罪,而警告、罚款处罚不足以惩戒的情况。因此法律对它的设定及实施条件和程序均有严格的规定。行政拘留裁决权属于县级以上公安机关。二、行政拘留...


·职务犯罪减刑新规定
      每年我国最高人民法院都会公布一些新的规定,这些规定有的是增加新的条例,有的则是改变以前的条款,接下来我们就额为您介绍一下4月刚刚公布的职务犯罪减刑新规定的相关内容。 关于减刑规定主要是:《关于减刑、假释案件审理程序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 该《规定》明确,6类减刑、假...


·伪造他人签名是什么罪?
      伪造他人签名是什么罪?伪造他人签名构成诈骗罪,如果以此制造伪证,则构成伪证罪,如果用以伪造政府公文,情节将更为严重。签名具有法律效力,伪造签字是要负法律责任的。但是仅仅伪造签名并不当然构成刑事犯罪,还需要结合伪造后的具体行为,社会危害性,危害后果等综合判断是否构成犯罪,构成何种犯...


·已判缓刑是否还需要坐牢
      已判缓刑是否还需要坐牢不确定,具体要看缓刑人员在考验期内的实际表现情况,才能确定最终是否不用坐牢。依据我国《刑法》的规定,判处三年有期徒刑缓刑5年执行的,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如果没有《刑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的情形,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并公开予以宣告。...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在现代社会,众所周知,在我国刑法中规定的大部分都是一些犯罪行为,这就意味着当事人需要承担刑事责任。在现实的生活中,对于各种各样的罪名您可能听说过,但是却不知道具体的量刑标准是什么。那么,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量刑标准是什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量刑标准是什...


·有谅解协议书刑事处罚会减轻吗?
      有谅解协议书刑事处罚会减轻吗?会减轻的,刑事和解协议书可以减轻量刑。对于达成和解协议的案件,公安机关可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从宽处理的建议。人民检察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从宽处罚的建议;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人民法院可以依法对被告人从宽处罚。法律依据...


·收到诈骗罪判决书后可以上诉吗
      收到诈骗罪判决书后可以上诉吗?收到诈骗罪判决书后可以上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七条 被告人、自诉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有权用书状或者口头向上一级人民法院上诉。被告人的辩护人和近亲属,经被告人同意,可以提出上诉。附带民事诉讼...


·单位犯罪的成立条件及处罚原则都有哪些详细的内容
      单位犯罪作为我国现代的犯罪案件,在现实的社会中较为独特。这类案件一般是一单位性质进行诈骗、侵害他人利益等等犯罪手段进行犯罪的,下面我们就单位犯罪的成立条件及处罚原则都有哪些详细的内容,这类犯罪案件为您进行详细的解答。一、单位犯罪的成立条件《刑法》第31条规定:“单位犯罪的,对单位...


·死刑的适用范围有哪些
      古时候,杀人就应该偿命。但是放到现在这个法治社会来看,杀人的并不一定就会判处死刑。当然,实践中具体适用死刑的范围也是不同的。那到底关于死刑的适用范围是怎样规定的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死刑的适用范围有哪些 在中国,死刑分为死刑并缓期2年执行(死缓),与死刑并...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