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新婚姻法继承父母房产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2021年1月1日起《民法典》正式施行,《婚姻法》同时废止。
  
  人生在世,哪怕帝王再追求长生不老,也终有去世的一天。没有人的生命是永恒存在的。对于子女来说,父母终究会有离开的时候,会有无法再照顾你保护你的时候。当然,父母离开肯定会有遗产留下。那么,继承父母房产的相关规定是什么?今天,我们给您答案。
  
  一、继承父母房产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第一千一百三十条??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第一千一百四十五条??继承开始后,遗嘱执行人为遗产管理人;没有遗嘱执行人的,继承人应当及时推选遗产管理人;继承人未推选的,由继承人共同担任遗产管理人;没有继承人或者继承人均放弃继承的,由被继承人生前住所地的民政部门或者村民委员会担任遗产管理人。
  
  第一千零六十一条??夫妻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
  
  第一千零七十条??父母和子女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
  
  二、出嫁的女儿是否有继承权
  
  作为父母的子女,无论男女,法律规定享有同等继承权。所谓同等继承权是指在法定继承过程中,在父母死亡且没有遗嘱或遗赠扶养协议的情况下。因此,出嫁女也有权继承。
  
  以上就是关于继承父母房产的相关规定的全部内容。从中我们可以知道,法律已经摒弃了重男轻女的思想,出嫁女也可以获得父母的遗产包括房产,这是法律规定的继承权利,任何人不得随意剥夺。更多相关知识请咨询相关律师为您详细解答。
  
  


·商品房出售的条件包括有哪些
      商品房出售的条件包括什么根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出售商品房现房需要具备以下条件:(1)企业主体资格合法。现售商品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2)用地合法,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或者使用土地的批准文件。(3)规划、建设手续合法,持...


·应该怎么进行房屋续租
      当房屋租赁到期之后,要是当事人还能协商一致的话,则可以继续续租该房屋。但续租房屋也是有一套流程的,很多人并不清楚究竟应该怎么进行房屋续租,针对这个问题,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应该怎么进行房屋续租 1、租约到期,承租人要求续租,而出租人则要求合理变更原租...


·婚姻法中规定农村离婚房子怎么分割
      随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的颁布,《婚姻法》将被废止。一、农村离婚房子怎么分割1、双方结婚登记之后,一方家庭为子女结婚居住而建造的房屋,在婚后由夫妻双方共同居住的。这样的房屋视为父母赠与夫妻双方的财产,分割时如果没有特殊情况,双方平分该房屋。2、婚前男女双方的家庭...


·一、婚后父母过户房子属于共同财产吗?
      一、婚后父母过户房子属于共同财产吗? 婚前父母买的房婚后过户给子女后房子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可以分以下情况: (1)父母明确是赠与给子女个人的,则该房屋是子女的个人财产。 (2)父母明确是赠与给子女夫妻的,则是夫妻共同财产。 二、夫妻共有财产的范围 《民法典》(202...


·发生一房多卖该归谁所有
      发生一房多卖该归谁所有《合同法》第107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各个买家都有权利要求卖方继续履行合同,将房屋过户到自己名下,即都有权要房子。然而房子只有一套,不可能多人同时购买,如果各个买家都...


·房屋他项权证几天能办好
       完善房屋他项权证登记工作对促进我国金融市场的和谐发展也有一定的作用,这样银行资金在民间流通的时候将要承担的风险也就小了很多。当下他项权证也正是在逐步的向全国范围内开始推行了,但是房管局到底需要几天才能办理好他项权证就没有统一的规定了,有些地方可能十天左右就会通知当事人去领证的。...


·房屋产权的原始取得方式有哪些?
      房屋产权的原始取得方式有哪些?原始取得是指房屋所有权第一次产生或者不依靠原房屋所有人的权利而取得的所有权。房屋产权的原始取得方式有:1、依法新建房屋。2、依法没收房屋,这里是指依照法律规定强制收归国有的房屋。3、收归国有的无主房屋。无主房屋是指没有所有人或所有人不明的房屋。如无人...


·哪些情况下商品房买卖合同会终止 无论是怎样的
      哪些情况下商品房买卖合同会终止 无论是怎样的合同,其实有成立生效,那自然就有可能出现终止、解除的情况,对于商品房买卖合同来讲也不例外,但这属于比较特殊的合同了,因此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终止的情形可能也不太一样。那究竟哪些情况下商品房买卖合同会终止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


·赠与房产过户后可以撤销吗?
      赠与房产过户后可以撤销吗 我国实行房产登记制度,房产的归属随着房产登记的转移而转移,房屋既然已经过户,也就意味着房屋赠与已经完成,要想再要回房屋基本上是不可能的。但如果受赠方同意也不是没有要回的可能。 二、房产赠与的几种情况 1、房产赠与未过户 这种情况是指只签订了赠与合...


·房屋买卖合同买方违约 如何撤销备案?
      对于房屋的买卖,相信您还是比较熟悉,买卖双方一般都会签订买卖合同,一式两份的,是为了预防一方单独更改合同内容,那么对于房屋买卖合同买方违约 如何撤销备案呢?国家法律对于这一方面有相关规定,下面我们将为您进行详细的解答。 一、购房合同备案后可以撤销吗? 1、并非合同生效的法律要...


·房屋拆迁中,收到评估报告补偿就成定数了吗?
      房屋拆迁中,收到评估报告补偿就成定数了吗?   一、房屋拆迁中,收到评估报告补偿就成定数了吗?   对房屋进行拆迁的,被拆迁人收到评估报告并不是就成定数了,对于评估确定的被拆迁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应当自收到评估报告之日起10日内向评估机构申...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