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公司法对表决权规定有哪些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公司法对表决权规定有哪些?
  
  一个公司往往会有多位股东,在公司的经营管理过程中,为了保障各大股东的利益,公司在召开股东大会等会议时拥有表决权,参与公司各项事务的决策。我国公司法对表决权行使方式等作了具体的说明,下面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公司法对表决权规定有哪些?
  
  一、表决权行使的方式
  
  1、按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公司法》规定,股东会作出决议时,按股东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2、一人一票的表决方式。《公司法》规定,董事会在议事时实行一人一票的表决方式。
  
  3、累计投票制。享有的表决权数等于所持有的股票数乘以待选的董事或监事人数。
  
  以上三种表决方式,在《公司法》中有相关规定。如果企业章程规定了表决方式,那么采取章程规定的表决方式。
  
  4、一人一票并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通过。
  
  5、双重多数标准通过。
  
  在《破产法》中规定,表决权的行使通常指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半数或2/3通过。既有人数的规定也有债权额的规定。在《破产法》中,还有另外一种表决方式,即分组表决。同种类的债权分组表决,如果该组债权人过半数通过,那么决议通过。例如重整计划的通过。
  
  二、决议事项
  
  1、对公司的对外投资的决议
  
  《公司法》规定,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按公司章程的规定,可以由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决议。
  
  2、对外担保的决议
  
  《公司法》规定,公司为他人或其他企业提供担保,可以由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决议。如果公司为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必须由股东(大)会作出决议。
  
  3、特别决议和一般决议
  
  (1)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按股东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必须由股东会特别决议通过的事项有:
  
  (2)股份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就一般决议表决时,由出席会议的股东的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由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3)在合伙企业当中,重大事项必须经全体合伙人一致通过。重大事项包括:
  
  ①改变合伙企业名称、经营范围、主要经营场所或地点
  
  ②处分合伙企业的不动产
  
  ③转让或处分合伙企业的知识产权和其他财产权利
  
  ④以合伙企业的名义对外提供担保
  
  ⑤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担任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
  
  ⑥合伙人以劳务出资、合伙协议的订立及修改和补充等
  
  在合伙企业中,只有合伙人之间转让出资和确定清算人不需全体一致同意,其余都是由合伙人一致同意方能通过的事项。
  
  (4)外资企业中,合资企业的重大事项由董事会表决并一致通过。
  
  (5)重整计划(重点及难点)
  
  ①采用分组表决方式。即依照债权种类分组,债权种类包括:
  
  a、对债务人的特定财产享有担保权的债权。
  
  b、债务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及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及法律和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c、债务人所欠的税款。
  
  d、普通债权。
  
  ②重整计划具体的通过方式包括:
  
  a、出席会议的同一表决组的债权人过半数通过,并且其代表的债权额占该组债权总额2/3以上,则该组通过计划。各个组均通过重整计划时,该重整方案通过。
  
  b、部分表决组未通过重整计划的,债务人或管理人可以同未通过重整计划草案的表决组进行协商,该表决组可以在协商后再表决一次。拒绝再次表决或再次表决仍未通过重整计划草案的,但重整计划草案符合法律规定条件的,债务人或管理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批准重整计划草案。
  
  c、重整计划草案未获得通过或未得到法院批准,以及已经通过的重整计划草案未获法院批准的,法院应该裁定终止重整程序,并宣告债务人破产。
  
  (6)和解协议的通过方式
  
  根据《破产法》的有关规定,和解协议采用双重多数方式通过,即同时满足债权人数及代表的债权额的有关规定。(教材第221页)
  
  破产过程中的表决事项也有一般事项和特殊事项之分,一般事项由普通决议通过,特殊事项由特别决议通过。无论普通决议还是特别决议,都必须由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债权人过半数通过。普通决议由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1/2以上的债权通过;特别决议由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2/3以上通过。
  
  在破产过程中,只有重整计划草案的通过和和解协议的通过适用特别决议的表决方式。
  
  (7)国有产权转让的表决方式(第九章)
  
  企业性质如果为国有独资企业,由总经理办公会审议;如果是国有独资公司,应由董事会审议。
  
  对于职工的安置事项,应由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
  
  三、表决权的排除制度
  
  1、公司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不享有表决权的
  
  2、公司对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接受担保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对该事项不享有表决权,由其他股东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3、上市公司的董事与董事会决议的事项所涉及的企业存在关联关系的,不得对该项决议行使表决权,也不得代理其他董事行使表决权。该董事会会议由无关联关系的董事过半数出席方能举行,该决议由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无关联关系的董事过半数通过。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无关联关系董事不足法定人数(即3人),应当将该事项提交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例如,甲上市公司共有董事9人,其中股东乙派出的董事共4人。若甲上市公司与股东乙进行关联交易,在董事会对该项关联交易表决时,关联股东乙派出的4名董事不能参加该事项的表决,也不得代理其他董事行使表决权。如果其余无关联关系董事有3人出席会议,可以召开董事会会议,决议需要无关联关系董事(5人)过半数通过。若无关联关系的董事只有2人出席会议,不能召开董事会,则提交上市公司的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的股东们对公司经营决策具有表决权,这就使得股东们的利益可以得到有效的保护,公司法中对表决权如何行使做了一定的说明,表决权一般情况下都由股东来行使,但也有一些公司的股东会委托他人行使表决权,只要符合公司法中的相关规定,都是可以的。
  
  


·公司法与企业法的关系是怎么样的?
      公司法与企业法的关系是怎么样的?企业和公司的关系可能对于您来说两者都是一回事,公司肯定就是企业,企业也就是公司,没有什么差别。但是,我国的公司法和企业法却有明确的区分。也就是说在法律规定下,公司和企业是不同的事物。那么公司法与企业法的关系是怎么样的?今天我们为您谈谈。 1、公司法...


·公司法人退股没办理怎么办
      公司法人退股没办理怎么办?按照公司法规定,法人作为股东,出资后没有特殊情况是不能抽逃资金的,以股份承担有限责任,但是,当公司连续五年盈利,一直没有分配利润的时候,法人可以要求转让股份,也就是人们所说的退股,那么,公司法人退股没办理怎么办?下面我们就来给您讲解一下。 一、公司法人退...


·国有企业改制方式包括包括哪些?
      国有企业改制方式包括包括哪些?国有企业在我国市场经济中占据了重要地位,针对近年来国有企业发展中存在的问题,有关部门积极推动国企改制。希望通过国有企业改制,将其做大做强,更好的为人民群众服务。企业改制也是企业治理的主要方式,那么国有企业改制方式包括哪些?下面我们跟随我们了解下相关知...


·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融资手段有哪些?
      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融资手段有哪些?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我国历来重视高新技术企业的发展。高新技术企业在发展过程中会经常遇到资金短缺的情况。对于这些企业来说,确保资金充足非常重要。它们可以通过不同的渠道拿到生产研发所需资金。那么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融资手段有哪些?我们一起看看我们是怎么说...


·企业融资包括哪些内容,具体有哪些
      企业融资包括哪些内容,具体有哪些方式?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私营经济也处于不断壮大的过程中,而资金是一个企业经济活动的基础,当企业出现资金短缺就需要进行融资,融资方式分为债务式融资和权益性融资,那么我们接下来就具体为您介绍企业融资包括哪些内容,有哪些融资方式。企业融资包括哪些内...


·当事人肇事逃逸保险公司不赔偿吗
      当事人肇事逃逸保险公司不赔偿吗对于交通肇事逃逸的行为,保险公司只赔付交强险,商业险不进行赔偿。第一,对于交强险部分,相关法律并未将肇事逃逸归入保险公司的免责事由之内,且《民法典》(2021.1.1生效)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明确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该机动车参加强制保...


·最高院公司法解释二内容怎样?
      最高院公司法解释二内容怎样? 我国的经济能力在全世界也算得上是名列前茅了,所以经济发展了以后,那么对应的公司肯定也比之前要多,公司会遇到很多不规范的事情,会发生很多的纠纷,所以针对这样的现象,我国颁布了一部法律《公司法》。那么最高院公司法解释二内容怎样? 一、最高人民法院关于...


·公司法人变更要多少
      公司法人变更要多少钱,变更需要哪些材料? 有许多企业的法人会发生变更,因为法人死亡或者没有履行自己应尽的职责,又或者是因为岗位调动等等原因,就有人来问我们公司法人变更要多少钱,担心这个程序会花费许多的钱,那么,接下来,我们就给您简单的讲解下关于公司法人变更的有关内容。 一、变...


·公司法人职称变化时怎么办?
      公司法人职称变化时怎么办? 一、法人职称发生变化应该怎么办 (一)相关法规 第六十四条 法人存续期间登记事项发生变化的,应当依法向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二)法人变更程序 到工商局更换企业营业执照,需要带上以下资料,受理后10个工作日可领取新的营业执照: 1、企业变...


·关于分公司的合同法律效力是否有效
      关于分公司的合同法律效力是否有效如果分公司超出总公司授权范围与相对人签订保证合同的,保证合同无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规定:“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未经法人书面授权提供保证的,保证合同无效。因此给债权人造成损失的,应当根据担保法第五条...


·企业并购的意义何在
      企业并购的意义何在 企业并购的意义 1、并购能给企业带来规模经济效应。 企业的生产规模经济效应。企业可以通过并购,对企业的资产进行补充和调整,达到最佳经济规模,降低企业的生产成本;并购也使企业有条件在保持整体产品结构的前提下,集中在一个工厂中进行单一品种生产,达到专业化水平...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