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离婚后小孩的抚养费是多少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未成年人是祖国未来的希望,同时,对于每个家庭来说,也是最重要的家庭成员之一。在现实生活中,有时候夫妻双方离婚以后,会对小孩的抚养费的问题上产生纠纷。其实,对于小孩的抚养费,如果家里的大人协商不好的话,那么,在提交到法院以后,法院会进行裁决。那么,离婚后小孩的抚养费是多少呢?
  一、离婚后小孩的抚养费是多少?
  在离婚案件中,抚养费不单指生活费,《婚姻法》解释(一)第21条明确规定,“抚养费”包括三项,即生活费、教育费和医疗费。离婚孩子抚养费标准是: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总收入的20%至30%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50%。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因此,社会上很多人认为,抚养费标准就是另一方收入的20~30%,这种观点不完全正确。除了参照工资收入比例的标准外,孩子的实际需要以及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也是相当重要的参照因素,如果教条地仅以工资收入的比例来计算孩子的抚养费是不妥的。
  二、离婚孩子抚养费标准怎么计算?
  离婚孩子抚养费标准怎么计算?父母离婚时,离婚孩子的抚养费标准需要考虑什么因素呢?一般而言主要从三个方面综合进行考虑:一是子女的实际需要;二是结合抚养地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三是父母双方的给付能力(收入及财产情况)。对于离婚孩子抚养费标准的确定,双方可以根据上述三个原则进行协商,不能协商一致的,由法院判决。法院判决的依据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七条的规定。(1)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月总收入的20~30%的比例判决,对于在北京、上海、广州、深圳等一线城市,具体数额原则掌握在800~2000元/月。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50%。(2)对于高收入的。按照上述比例计算高于上述幅度的,可突破上述幅度,如无特殊情况,一般不超过3000元/月。(3)对于低收入的。按照上述比例计算低于上述的幅度的,如有较多其他财产的,可不按上述比例而按上述幅度判决,以维护子女的合法权益;如财产不多或无财产的,结合抚养人的抚养能力,可不按上述比例而低于上述幅度判决,以保障子女的最低生活水平。(4)对于无收入的。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养费。如具有劳动能力的,原则上应支付子女抚养费,因抚养子女是父母的义务,不能因暂时无收入而免除其义务,应保障子女的最低生活水平。(5)对于子女患重病、出国读书(须经双方同意)等特殊情况,可超过上述幅度判决。在搞清楚离婚孩子抚养费标准后,离婚孩子抚养费怎么给呢?通常,无论是协议离婚,还是通过法院诉讼离婚,在孩子抚养费这样一方面,大概有两种给付方式:1、有条件的,可以一次性给付;2、暂时不具备条件的,可以按月或定期给付,也可按季度或年度给付。如果协商一致,一方可以承担全部抚养费的,如果一方抚养能力明显不能保障子女所需费用,影响子女健康成长的,则不可以。 即使达成上述孩子抚养协议,如果过一段时间后,双方经济情况确有变化,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确有增加或者给付的必要,一方仍可诉至法院,要求另一方承担抚养费。抚养费的给付期限,一般应至子女十八周岁为止;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给付抚养费;在孩子成年后,尚未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生活困难的,父母又有给付能力的,仍应负担必要的抚养费。通过我们的介绍可以看出,我国的抚养费在进行判决的时候,会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判决。比如各地的收入水平不一样、当事人的工作条件和收入情况不一样、当事人的身体状况等,这些都在抚养费的考虑范围之内。总之,不管是当事人还是法院,都应该尽量的为孩子提供一个好的成长环境。
  
  
  


·离婚协议抚养费写高了可以反悔吗?
      一、离婚协议抚养费写高了可以反悔吗?可以,离婚协议书在夫妻双方意思表示一致时成立。故一般情况下,夫妻双方在离婚协议书上签字时成立。然而,成立并不意味着协议生效。根据我国的法律规定,当事人离婚应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进行离婚登记,离婚协议书是其中需要携带的文书材料。因此,离婚...


·社会抚养费能返还吗?
      社会抚养费能返还吗 任何情况下,社会抚养费都不退还。 征收标准 (1)符合再生育一个子女条件未取得生育证生育的,按照双方上年度总收入的百分之三十征收; (2)违法多生育一个子女的,按照双方上年度总收入的二至六倍征收,重婚生育或者与配偶之外的人生育的按照六至八倍征收;每再多...


·起诉离婚小孩抚养权给谁
      起诉离婚小孩抚养权给谁?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2、父母双方协...


·夫妻离婚财产分割小孩有份吗
      说到夫妻离婚,必然离不开对夫妻财产的分割,但此时需要进行分割的仅仅是其中属于共同财产的部分,这点相信很多人都不太清楚。那么夫妻离婚财产分割时,所生的小孩有份吗?关于这个问题,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解答。 一、夫妻离婚财产分割小孩有份吗 1、夫妻离婚,夫妻共同财产为各占百分之五十;2、...


·要求增加抚养费需要提供哪些证据
      要求增加抚养费需要提供哪些证据若要起诉变更抚养费,我们需要向人民法院提交的相应证据主要是:(1)开销增大的相关证据,比如生活消费增加的相关证据票据或者住院、上学的大额开销的相关票据;(2)抚养人收入增加的相关证据,比如纳税证明、工资条等证据。只有通过上述证据,我们才可以证明有变更...


·遇到家庭暴力行为要如何收集证据
      遇到家庭暴力行为要如何收集证据 遇到家庭暴力行为要如何收集证据?在发生家庭暴力时,受害人一定要注意收集证人证言、报警的出警记录、医院的诊断证明和治疗的收据和病历等证据。如果是夫妻关系中的一方当事人因另一方遭遇家庭暴力可以离婚吗?这些问题,下文中为您解答。 一、遇到家庭暴力行为要如...


·夫妻假离婚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在我国法律上并不存在假离婚的情况,只要夫妻按照规定办理了离婚手续的,即使当事人本意并不是要真正的离婚,但从法律层面上来看也是真离婚。那实践中要是夫妻假离婚是否具有法律效力呢?若你不是很清楚的话,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一、夫妻假离婚是否具有法律效力对于假离婚,通常是指夫...


·没有结婚证如何离婚?孩子一般会判给谁?
      没有结婚证如何离婚?孩子一般会判给谁? 一、没有结婚证如何离婚? 没有结婚证想离婚可以分为两种情况。一种是男女双方当事人属于同居生活,没有去民政局办理相关的登记手续;第二种是男方双方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但是结婚证丢失。那么这对这两种情况我们想离婚该如何处理呢? 1、没有领取...


·离婚一孩子归谁抚养,如何判决?
      离婚一孩子归谁抚养,如何判决? 一、什么是孩子的抚养权? 什么是孩子的抚养权?夫妻离婚后,是从法律上解除了婚姻关系,夫妻间的相互的权利和义务随之终止。但是,这并不意味着解除了婚姻关系也就解除了对孩子的抚养、教育的义务。这产生了孩子的抚养权问题。离婚后,孩子由谁抚育,应从有利于孩...


·出轨是法定离婚的条件之一吗
      一、出轨是法定离婚的条件之一吗 是。法定离婚的条件: 以下情形属于可以法定判离的情形: (1) 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2) 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3) 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4) 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5) 一方被宣告...


·非婚生子女的抚养权如何确定
      非婚生子女的抚养权如何确定 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应当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直至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 非婚生子女抚养权的确定具体意见可参照最高法院法发(1993)30号《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的有关规定。 1、两周岁以下的子...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