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转让土地使用权契税如何缴纳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转让土地使用权契税如何缴纳一、转让土地使用权契税如何缴纳?《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自2021年9月1日起实施)第二条,本法所称转移土地、房屋权属,是指下列行为:(一)土地使用权出让;(二)土地使用权转让,包括出售、赠与、互换;(三)房屋买卖、赠与、互换。前款第二项土地使用权转让,不包括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土地经营权的转移。以作价投资(入股)、偿还债务、划转、奖励等方式转移土地、房屋权属的,应当依照本法规定征收契税。二、什么是契税?契税,是指对契约征收的税,属于财产转移税,由财产承受人缴纳。契税中所涉及的契约,包括土地使用权转移,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或转让,房屋所有权转移,应该称为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如房屋买卖、赠送、交换等。除了买卖、赠送、交换外,房屋所有权转移的方式还有很多种。其中,有两种常见的房屋权属转移,按规定要缴纳契税:因特殊贡献获奖,奖品为土地或房屋权属; 或预购期房、预付款项集资建房,只要拥有房屋所有权,就等同于房屋买卖。契税是一种重要的地方税种,在土地、房屋交易的发生地,不管何人,只要所有权属转移,都要依法纳税。目前,契税已成为地方财政收入的固定来源,在全国,地方契税收入呈迅速上升态势。各类土地、房屋权属转移,方式各不相同,契税定价方法,也各有差异。三、契税的征收规定1、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契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是纳税人签订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的当天,或者纳税人取得其他具有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性质凭证的当天。2、纳税期限纳税人应当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10日内,向土地、房屋所在地的契税征收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并在契税征收机关核定的期限内缴纳税款。3、纳税地点契税在土地、房屋所在地的征收机关缴纳。4、征收管理纳税人办理纳税事宜后,征收机关应向纳税人开具契税完税凭证。纳税人持契税完税凭证和其他规定的文件材料,依法向土地管理部门、房产管理部门办理有关土地、房屋的权属变更登记手续。土地管理部门和房产管理部门应向契税征收机关提供有关资料,并协助契税征收机关依法征收契税。一般来说,土地使用权转让契税为百分之三到五。具体的数额肯定根据地区的不同,并且转让土地的价值不同,契税也是不一样的。但是,您一定要知道,在我国,不是所有的土地使用权都能够进行转让。您在办理土地使用权转让的时候,一定要遵循国家的制度。
  
  
  


·国有土地使用费标准是什么
      国有土地使用费标准是什么 国有土地使用费标准是什么 (一)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每平方米14元。依据财综[2009]24号 (二)土地管理费:使用土地每平方米0.4元;征用土地,不超过征地总额的3%。依据鲁价发[2001]30号文件规定。 (三)土地出让金:根据不同情况...


·黑龙江征地补偿标准?
      黑龙江征地补偿标准? 为了根据各地区自身地理环境的不同,为加快推进当地征地拆迁工作,同时更好地维护当地居民因拆迁而享有的合法权益,我国各地区均出台了相关的地方性法规政策来进一步细化征地补偿标准,今天我们要了解的是黑龙江征地补偿标准的具体内容。 一、黑龙江征地补偿标准的法律性文...


·异地羁押讯问的规定是什么?
      异地羁押讯问的规定是什么?1、依法被拘留、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凭《拘留证》、《逮捕证》收押。2、在侦查阶段,跨县级以上行政区域异地羁押的,凭《拘留证》、《逮捕证》以及两地看守所共同的上一级公安监管部门的审批手续收押。3、改变管辖的,凭办案机关改变管辖的法律文书和指定管辖决定...


·土地使用权买卖合法吗?
       一、土地使用权买卖合法吗? 土地使用权买卖是合法的,土地是拥有人是可以进行买卖的,但是也是需要有法律的认可。土地使用权买卖是土地使用权人以获取价款为目的将自己的土地使用权转移给其他公民或法人,后者获得土地使用权并支付价款的行为。受让人按协议约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出让人...


·辽源市征地补偿多少?
      辽源市征地补偿多少?为发展辽源经济,经吉林省国土资源厅(吉国土资耕函[2013]708号)文件批准,辽源市人民政府2013年第七批次用地依法征收辽源市龙山区工农乡五一村集体土地12.7536公顷。依法用于商住项目建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土地补偿不合理可以举报吗
      土地补偿不合理可以举报。相关人员具体可以向当地县级政府举报,如果说不能得到解决可以向省级土地管理部门举报。法律规定,征收土地必须要给予合理的土地补偿。《土地管理法》第四条规定,国家实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 国家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规定土地用途,将土地分为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


·办营业执照土地使用证需要吗?
      不管是个体户,还是私营企业,在成立之初得到工商局办一个营业执照,这样才能合法经营。办营业执照需要准备不少资料,包括身份证、经营场所证明及验资报告等。而企业经营,就要占用一定面积的土地。那么,办营业执照土地使用证需要吗?下面我们一起看看我们是怎么说的。 一、办营业执照土地使用证需要...


·随着房地产市场价格的持续高涨,也带动了房屋租赁价格的不断提升
      随着房地产市场价格的持续高涨,也带动了房屋租赁价格的不断提升,一部分房产投资者、城中村拆迁户等手中握有大量房产资源的人,或者准备长期持有、或者短期没有资金需求、或者自己开办中介公司等原因,纷纷将空置的房屋进行出租,那么,房屋出租管理规定是怎样的呢? 第一条 为加强商品房屋租赁管...


·长春卡伦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长春卡伦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土地是国有的,这是毋庸置疑的,所以在国家建设需要的时候,尽管我们在使用这块地,我们也应该积极配合国家,让出使用地,让国家能使用这块地做更好的建设。但是对于居民们来说。这些地是他们耐以生存的地方,他们在这里建造他们自己的房屋,休憩自己的家园。所以在征...


·深圳市征地拆迁补偿费用包括哪些项目?
      深圳市征地拆迁补偿费用包括哪些项目? 一、深圳市征地拆迁补偿费用项目 1、土地补偿费。用地单位依法对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因其土地被征用造成经济损失而支付的一种经济补偿。 2、青苗补偿费。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青苗因征地受到毁损,向种植该青苗的单位和个人支付的一种补偿费用。...


·最新陕西省西安市高陵区征地补偿标准
      最新陕西省西安市高陵区征地补偿标准最新陕西省西安市高陵区征地补偿标准一、全区新征地补偿标准按照58985元/亩统一执行。二、新征地补偿标准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三、《西安市高陵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高陵区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文件中其他事项不变。四、各相关部门、各街...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