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工伤认定没做询问笔录可以吗?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职工上班过程中遭遇安全事故,导致人身伤害的,应该在康复期间提出工伤认定,这是享有工伤保险待遇的法定环节。而劳动部门在工伤事故调查中,往往要询问在场的其它员工,并做询问笔录。证人证言是工伤认定中的重要依据,那么工伤认定没做询问笔录可以吗?下面我们简单跟随我们做个了解。
  
  一、工伤认定没做询问笔录可以吗?
  
  工伤认定中劳动局调查,要不要见证人的笔录,要看具体情况的,如果劳动部门觉得有必要,是可以通知证人过去做笔录的。工伤认定中劳动局调查,要不要见证人的笔录,要看具体情况的,如果劳动部门觉得有必要,是可以通知证人过去做笔录的。工伤职工对人社局作出的工伤不予认定决定不服,可以在收到人社局《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作出认定的人社局所属人民政府或者上一级人社局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6个月内向人社局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二、工伤认定的程序是怎样的?
  1、先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2、工伤认定申请批准后到指定地接受鉴定。申请人提供材料完整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及时组织鉴定,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提前通知工伤职工进行鉴定的时间、地点以及应当携带的材料,并在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伤情复杂、涉及医疗卫生专业较多的,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可以延长30日。
  三、哪些情况下可以认定为工伤?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综上所述,劳动部门通过调查取证,询问证人,是了解工伤事故成因及过程的重要手段,但是这并不是必须的。如果工伤认定没做询问笔录,没有证人证言,只要其它证据表明职工受伤情况属实的,照样可以进行工伤认定。如果劳动部门以没有证人证言拒绝进行认定,职工可以发起诉讼。
  
  
  


·工厂倒闭怎么赔偿工人工资
      工厂倒闭怎么赔偿工人工资 工厂倒闭是一种常见的情况,但是,并不是工厂倒闭了之后,就可以不支付工人的工资,所以,我们不必过于担心自己的工资的问题。那么,工厂倒闭怎么赔偿工人工资呢?债务人申请破产的程序有哪些呢?下面,我们会为您带来相关的法律知识的介绍。 一、工厂倒闭怎么赔偿工人...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醉驾如何处罚?
      一、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醉驾如何处罚?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醉驾的处罚是接受到交警部门的行政处罚,还有行政拘留隐患,还存在着事业单位当中的各级监察机关的纪律方面的处罚,一般情况下如果已经涉及到危险驾驶或者交通肇事罪的话,还有可能会被开除公职。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严重道路交通违法行为,...


·烟台工伤鉴定费用多少钱
      当员工在用人单位受了工伤的亲况下,员工是否做工伤鉴定是根据自己的意愿来选择的,当然,在确定做工伤的情况下,更有利于员工的工伤赔偿,那么在烟台,烟台工伤鉴定费用多少钱?我们根据问题总结了以下资料,希望对你有帮助: 做工伤鉴定需要多少钱 (一)收费依据:自治区物价局、财政厅《关于...


·工业用地转让手续的基本流程是什么
      工业用地转让手续的基本流程是什么 工业用地转让是一个比较麻烦的事情,有一定的手续必须要办理,包括申请、审核、确定、评估、公开底价、公开让出方案等等,但您对工业用地转让手续基本流程与规定有所了解吗?让的我们一一为您解答。 一、工业用地转让手续 1、交易双方提出转让、受让申请 ...


·职员无故被老板扣工资警察管吗?
      职员无故被老板扣工资警察管吗?职员无故被老板扣工资警察是不管得,用人单位确有克扣工资的权利。无故克扣工资主要是指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扣减劳动者应得工资,即在劳动者已提供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没有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应有的劳动报酬。用人单位确有克扣工资的权利。比如,法律...


·九级工伤赔偿的标准是怎么样的?
      九级工伤赔偿的标准是怎么样的?由于经济发展水平不同,各地标准不一,以广东地区为例,其赔偿依据为《工伤保险条例》及《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据此标准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九级伤残为九个月的本人工资。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第...


·单位招用童工童工应该怎么处理?
      单位招用童工童工应该怎么处理? 使用童工罚款 1、《劳动法》规定:凡用人单位使用童工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按照每使用一名童工每月处5000元罚款的标准给予处罚;在使用有毒物品的作业场所使用童工的,从重处罚;用人单位在规定期限内仍不改正的,将按照每使用一名童工每月处1万元罚款的...


·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规定
      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用人单位提交辞职申请,经用人单位同意,协商一致解除合同; 二、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提前30天书面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合同,无需用人单位同意,30天期满,用人单位即应结清工资,办理解除合同手续; 三、用人单位具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


·国家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要怎么算
      根据法律中的规定,在国家法定节假日的时候,用人单位应该给员工放假,并且还要按照国家的规定来放假。而要是处于生产的需要而安排员工在国家法定节假日加班的话,也需要同时支付员工相应的加班工资才行。那么国家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要怎么算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关于加班的规定有哪些 ...


·三年劳动合同试用期多久
      不得超过六个月。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童工在我国的劳动市场中有着特殊的身份
      童工在我国的劳动市场中有着特殊的身份,我国对这类童工的合法权权益进行相应保护。我国规定相关的劳动者在16随意选啊算作童工,达到16岁的劳动者不算是童工。下面我们就十六岁算童工吗,都有哪些法律规定。这类问题为您进行解答。 童工是指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劳动法仅禁止单位招用16...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