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诉讼离婚证据是如何收集的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诉讼离婚也就是打离婚官司,按照规定此时需要当事人提供相应的证据,不然最终的判决结果可能就会对其不利。而实践中针对不同的案件情况,自然当事人要提供的证据也不同。那到底这个诉讼离婚证据是怎么收集的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诉讼离婚证据是如何收集的
  
  1、书证。离婚官司中,书证被大量运用。比如:结婚证、公证书、保证书、遗嘱、借条、情书等。书证容易出现的问题有:内容有瑕疵,甚至重大缺陷。在应用书证时,应该注意提交的书证与其他证据形成链条, 一起补强所要证明的事实,这样证明力增加,法院采信的机率也会增强。
  
  2、物证。由于物证具有客观性,不受主观因素以及诉讼环境的影响,因此,具有较强的客观性和真实性。在诉讼当中,物证证实内容更易被法官采信。但是,由于婚姻家庭纠纷中涉及的物证本身就不是太多, 加之当事人缺乏保存意识,导致当事人举证的物证数量较少。目前,常见的物证有毛发、照片、礼物等。
  
  3、视听资料。从证据学上讲,视听资料是指利用录音、录像、光盘、电影胶片等反映的图像和声音,以及电脑储存的资料来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证据。随着时代的发展,以及当事人举证意识的提高, 越来越多的视听资料证据被当事人采用。比如,手机录音,MP3录音,录音笔录音等。此类证据的特点是:
  
  (1)证明材料的直观性。
  
  不论是录像还是录音,一般都是当事人或其他相关证人直接的表述,特别对于离婚案件中当事人的自述,往往可以认定为自认,一旦反映在录音资料或录像材料上,当事人若想推翻, 须另行举出反证。这类证据的形象性、直观性更能反映出客观事实,因此,此类证据证明力较强。
  
  (2)取证时间的不确定性。
  
  在婚姻案件中,取类似证据往往不能使得取证对象知晓,或一般只能采取秘密手段,因此,当事人一方往往说了半个小时或更多时间,也不能将要取证的内容表述出来。
  
  (3)取证时间的阶段性。
  
  一般只能在提起诉讼或与对方正式谈离婚之前,才能取此类证据。并且,绝大多数视听材料证据都是围绕着对方当事人收集的。当另一方当事人心存戒心时,此类证据很难获得。
  
  (4)偷拍偷录不合法证据与私自拍录合法证据的易混淆性。
  
  根据《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68条,以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或者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的方法取得的证据, 不能作为评定案件事实的依据。因此,证据收集是否合法,就要看是否侵犯了他人合法权益或者违反了法律的禁止性规定。比如侵入第三人住宅录音照相,是侵权行为。但如果在自己家取证,不存在此种问题。再如安放录音设备是在自己家里,不构成侵权。但如果是安放在第三人家中,就不具备合法性。还有通过非法手段获取的在第三人居室内的两人亲昵的照片就不具备合法性,但如果是在公共场合获取的两人亲昵的照片,就具有合法性。
  
  二、收集离婚证据时要注意什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规定,民事诉讼证据有以下几种:书证;物证;视听资料;证人证言;当事人的陈述;鉴定结论;勘验笔录。
  
  当事人对于证据的收集及其运用往往存在误区。这是因为当事人一般缺乏法律知识,容易断章取义,片面理解法律条文。另外,受社会流传的各种错误说法的影响,也会事倍功半。如受社会上流传的谁先起诉谁吃亏、带孩子财产会多分、如果对方不同意,第一次打官司法院一定不会判离、只要找出对方有第三者的证据,一定能得到赔偿等观点的影响,在取证方向上产生偏差,甚至花冤枉钱、办冤枉事。在证据收集及其运用方面,应注意以下几点:
  
  1、花大量金钱精力调查婚外性行为不一定必要。
  
  在第三者原因导致离婚的案件中,无过错方不一定掌握过错方的确凿证据,但为收集证据,便请人或请侦探公司调查,而忽视了对于共同财产的调查取证及保全工作。其实,如果过错方不存在《婚姻法》四十六条规定的几种情况,不存在重婚、同居行为,当事人花过多的精力和金钱去调查另一方的婚外情是大可不必的。因为婚外情行为的直接证据是很难取得的,而间接证据再多,法官一般也不肯轻易认定。即使收集到了婚外性行为的证据,也只能作为申请无过错方多分财产的一个理由,而提起离婚赔偿依据不足。而在财产分割上,无过错方多分,一般在判决中只是一个量的平衡问题,不会引起质的差别。
  
  2、注意举证时限。
  
  法院一般都能严格按照最高院关于举证期限的规定,给予原告一个举证的时限,如果原告在举证时限内没有举证,法官当然不会主动告知你丧失举证权利,但有经验的对方律师会及时指出来,使当事人陷入尴尬境地,甚至失去了财产分割的机会,这是非常让人痛心的。
  
  3、注意运用申请法院调查收集证据的权利。
  
  在离婚案件中,大量的财产证据必须靠法院去收集。比如,银行存款、股票资金对账单等,一般是需要法院查询,或由法院开具调查令再委托律师收集。此外鉴定报告,比如价格鉴定、亲子鉴定等,均需法院委托,否则,单方证据对方不予以认可。因此,灵活运用申请法院调取证据的权利是相当重要的。
  
  可能很多人觉得比较困难,毕竟自己不是专业的,一个是不清楚要怎么收集,再一个就是担心收集的证据是无效的。这样的情况下,其实可以聘请专业的离婚律师来提供帮助。网站为你推荐你所在地区经验丰富的律师,帮助你处理离婚的相关问题。
  
  


·没离婚不管孩子是遗弃罪吗?
      随着社会的发展,很多人的家庭观念或许会发生变化。有的人在还没有离婚的时候就不管孩子,既不承担养育孩子的责任,也不支付抚养费,那么没离婚不管孩子是遗弃罪吗?很多人对这个问题的回答都有一定的误区,认为只要不管孩子就是犯了遗弃罪。 一、没离婚不管孩子是遗弃罪吗? 遗弃家庭成员,未造...


·申请撤销婚姻的时间要多久
      要是婚姻中的一方或双方是受胁迫而缔结的婚姻关系,则这样的婚姻会被认定为可撤销婚姻。不过要想撤销这样的婚姻,还需要有权利的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那么实践中申请申请撤销婚姻的时间要多久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申请撤销婚姻的时间要多久 《婚姻法》第11条规定:“受胁迫的...


·怎么证明有抚养能力
      怎么证明有抚养能力 1、证明一方经济状况良好的,应提交工资单或其它合法收入的证明,或提交有关居住情况的证据; 2、如涉及10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的,应提交子女本人愿跟随父亲或母亲生活的相关证。收集哪些证据可以最大可能争取到孩子的抚养权呢? 首先,双方基本条件的取证。 即使夫...


·男方争取抚养权的证据有哪些
      男方争取抚养权的证据有哪些一、男方争取抚养权的证据有哪些 1、对方有其他子女的证明(如户籍上的子女情况); 2、医疗机构出具的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的诊断证明; 3、对方有吸毒、赌博、酗酒等恶习,或有虐待等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证明; 4、医疗机构出具的,男方...


·一、女性怀孕期间可以离婚吗?
      一、女性怀孕期间可以离婚吗我国实行婚姻自由的原则,靠法律的手段维护婚姻的稳定并非婚姻立法的本意。婚姻能否维持,能否形成人们所期盼的幸福美满的婚姻关系,关键取决于婚姻当事人双方的合意;再者,婚姻关系属人身权范畴,结婚、离婚均须当事人自己自愿作出的意思表示,他人是无权干涉的。当婚姻关...


·离婚孩子丈夫不付抚养费怎么办
      离婚孩子丈夫不付抚养费怎么办 现实中有很多夫妻离婚后,一方常常对子女生活不管不问,也不给抚养费。这种行为是不对的,因为不管夫妻之间发生什么事情,父母都必须尽到抚养子女的义务。因此,父母离婚也要给孩子抚养费。那么不给抚养费怎么办?怎么要回抚养费? (一)协商解决 子女抚养费的...


·一、女方犯了重婚罪怀孕了会坐牢吗?
      一、女方犯了重婚罪怀孕了会坐牢吗?女方犯了重婚罪,怀孕通常情况下不会坐牢,因为我们国家关于缓刑的适用条件当中是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都是有可能会被判处缓刑,而怀孕的妇女是符合这样的一种情况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的规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


·根据法律规定可以要求女儿给抚养费?
      根据法律规定可以要求女儿给抚养费? 是赡养费,子女都有赡养老人的义务,同样子女都有继承父母财产的权力,但是如果父母将财产指定给某一个子女的,则此人负有主要赡养责任 根据《民法典》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构成上述关系的赡养、抚养义务人,...


·最新丧假国家规定是什么?
      劳动者在付出辛勤劳动的同时,享受到各自福利待遇,生育子女的时候可以休产假,有事情的时候可以休年假,而家里如果有人去世,劳动者还可以向单位提出丧假申请。这些假期充分体现了国家对劳动者的关怀。那么最新丧假国家规定是什么?下面我们一起跟随我们了解下吧。 一、最新丧假国家规定是什么? 1...


·现在起诉离婚要多久才能判决?
      诉讼离婚与协议离婚相比,主要是程序复杂,那就导致花费的时间比较长。对于很多起诉离婚的夫妻而言,在法院受理了案件之后,往往都比较想知道现在起诉离婚要多久才能判决。对此,我们总结了相关内容,马上在下文中为你进行解答。 一、现在起诉离婚要多久才能判决 法院审理期限: 适用普通程序...


·如果无力抚养孩子怎么办
      如果无力抚养孩子怎么办如果夫妻双方决定离婚,那么势必会涉及到孩子抚养权的判决问题,在我国,为了使得孩子更好的发展,通常会将孩子抚养权判给父母双方的其中的一方。但是,如果出现孩子直接抚养权人无力抚养孩子的情况应该怎么办呢?接下来,我们将针对无力抚养孩子怎么办的问题,为您详细介绍。 ...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