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工伤认定不认可怎么办 谁可以申请交通事故工伤认定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在用人单位不申请进行工伤认定的情况下,作为受伤的职工或者其家属,其实也是可以直接向统筹地区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认定的申请。当然,对于作出的认定结果,当事人不认可也是有的。那一般工伤认定不认可怎么办?请阅读下面的文字了解相关内容。
  
  一、工伤认定不认可怎么办
  工伤职工对工伤认定不服,可以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理由如下:(1)工伤认定是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所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复议办法》第三条第八款以及《工伤保险条例》第五十三条规定,是可以进行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但前提是必须先申请行政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才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劳动部劳社厅函(2004)123号文件《关于当事人对工伤认定不服申请行政复议问题的复函》:“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五十三条规定,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直系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应该首先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再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在适用(工伤认定办法)第十九条规定时,当事人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五十三条规定执行;当事人对不予受理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即这种情况下行政复议不是前置程序。”
  二、谁可以申请交通事故工伤认定
  1、用人单位申请工伤认定:当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的的场合,用人单位应当依法申请工伤认定,此系其法定义务。2、受伤害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申请工伤认定:在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期限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场合,受伤害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可直接依法申请工伤认定。据此,此种申请必须满足一个前提条件,那就是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期限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而非职工一发生事故伤害或者一按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时就可以由受伤害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直接申请工伤认定。此种场合的直接申请工伤认定就受伤害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来说,是其民事权利而非义务。同时,法律授权工会组织也享有工伤认定申请权,以维护受伤害职工的合法权益。都是不能直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而必须要先申请进行了行政复议之后,对复议结果不服的情况下,再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才行。当然当事人申请进行工伤认定也需要在规定时间内作出才行。
  
  
  


·买新房子要缴纳的税费 :(一)买商品房需要交的税:
      买新房子要缴纳的税费 :(一)买商品房需要交的税: 1、契税,购房总价的3-5%(不同的省市自治区税率不同),普通商品住宅减半,即1.5-2.5%。 2、印花税,购房总价的0.05%。(二)基金: 1、房屋维修基金,购房总价的2-3%,大多数地方是2% 。 2、副食品价格调节...


·交通事故致人死亡一定负刑事责任吗
      交通事故致人死亡一定负刑事责任吗1、造成交通事故尚不够刑事处罚的,对其违章行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和其他道路交通管理法规、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罚。2、交通事故致人死亡,构成刑事犯罪的,依照《刑法》规定,依法追究肇事者的刑事责任。根据《刑法》第133条的规定,犯交通肇...


·交通肇事逃逸处罚程序是什么?
      交通肇事逃逸处罚程序是什么?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管辖区域和道路情况,制定交通肇事逃逸案件查缉预案。发生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陈述、证人证言、交通事故现场痕迹、遗留物等线索,及时启动查缉预案,布置堵截和查缉。案发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通过...


·一、交通事故扣押驾驶证多少可以领取?
      一、交通事故扣押驾驶证多少可以领取?交通事故扣押驾驶证,在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可领取驾驶证。1、根据《交通事故处理程序条例》第四十四条的规定,“自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通知当事人收缴被扣留的事故车辆、机动车驾驶证。许可证和被扣留物品。2...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小车违章怎么处理?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小车违章怎么处理? 经常可以看到电视报道中哪个地方又出现啦交通事故,交通事故的发生其中一个重要原因是违章行为,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违章行为随处可见,那么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小车违章怎么处理?那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相关的知识。 一、驾驶人在场处罚方...


·交通事故赔偿标准辽宁是怎样的
      交通事故赔偿标准辽宁是怎样的 1、医疗费的赔偿标准 医疗费是指受害人在遭受人身伤害之后接受医学上的检查、治疗与康复训练所必须支出的费用。 《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19条规定: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


·一、交通事故赔尝包括哪些?
      一、交通事故赔尝包括哪些??车辆事故赔偿,主要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营养费、鉴定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具体计算方式如下:1、残疾赔偿金等于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居民人均收入乘以...


·1、交通事故司法鉴定的受理时间
      1、交通事故司法鉴定的受理时间 《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15条对此作出了明确规定。对于符合司法鉴定机构受理条件的伤残鉴定委托,司法机构应当及时作出受理或不受理的决定。对于不能即时决定是否受理的情形,应当在7个工作日内作出决定;对通过信函等方式提出鉴定的,也要在10个工作日内作出决...


·肇事逃逸交强险是否赔偿?
      肇事逃逸交强险是否赔偿?是可以赔偿的,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三章赔偿的规定:第二十一条 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受...


·一、交通事故后期治疗费用需要赔偿吗?
      一、交通事故后期治疗费用需要赔偿吗?需要赔偿,后续治疗费是对交通事故中受害人的损伤治疗后而遗留的功能障碍需要再次治疗的费用或伤情尚未恢复需要二次治疗所支付的费用,由事故责任者按照一定的标准对该项费用进行的赔偿。对治疗后留有后遗症或者伤情尚未恢复需要二次治疗的受害人来说是必须的,是...


·在我国到底什么是股票期权交易
      一般都是在公司当中的核心管理层、骨干等人员才会接触到关于期权交易的,而且在金融市场当中有一个专门的词汇叫期权池,期权池在公司的整体股份当中占有很大的比例。现在随着金融市场的繁华,在股票市场当中也专门形成了股票期权交易这种模式。但不了解到底什么是股票期权交易的也是大有人在的。 在我...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