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工程质量标准是什么?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工程质量标准是什么,验收的要求是什么?
  
  工程的质量是各工程得以生存的基础,为了保证工程的质量,相关法律规定,在施工前购买材料时、施工过程中、工程完工后,都需要按照工程质量标准从事作业,但是很多朋友不知道工程质量标准是什么,故而我们整理了相邻相关信息,验收的要求是什么?现在就来一起了解下吧。
  
  一、工程质量标准是什么
  
  工程质量标准以国家现行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体系为基础,融入工程质量的分级评定,以便统一在施工企业建筑工程质量的内部验收方法、质量标准、质量等级评定及检查评定程序的前提下,为创工程质量的“过程精品”奠定基础。
  
  工程质量标准以“突出质量策划,完善技术标准、强化过程控制,坚持持续改进“为指导思想,以提高质量管理要求为核心,力求在有效控制工程制造成本的前提下,使工程施工质量得到切实保证和不断提高。
  
  工程质量标准有以下几个方面: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统一标准(ZJQ00-SG一013-2006)
  
  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标准(ZJQ00-SG 014 2006)
  
  砌体工程施工质量标准(ZJQ00-SG一015-2006)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标准(ZJQ00一SG一01 6-2006)
  
  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标准(ZJQ00一SG一017-2006)
  
  屋面工程施工质量标准(ZJQ00一SG一018-2006)
  
  地下防水工程施工质量标准(ZJQ00一SG一019-2006)
  
  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标准(ZJQ00一SG一020-2006)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质量标准(ZJQ00一SG一021-2006)
  
  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标准(ZJQ00一SG一022-2006)
  
  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标准(ZJQ00一SG一023-2006)
  
  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标准(ZJQ00 SG一024-2006)
  
  电梯工程施工质量标准(ZJQ00一SG一025-2006)
  
  二、施工质量的基本要求
  
  我国标准《质量管理体系基础和术语》GB/T l9000——2008关于质量的定义是:一组固有特性满足要求的程度。施工质量是指建设工程施工活动及其产品的质量,即通过施工使工程的固有特性满足建设单位(业主或顾客)需要并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技术标准、规范的要求。
  
  施工质量要达到的基本要求是:施工建成的工程实体按照国家《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 50300——2001和相关专业验收规范检查验收合格。施工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下列要求:
  
  (1)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 50300-2001和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规定;
  
  (2)符合工程勘察、设计文件的要求;
  
  (3)符合施工承包合同的约定。
  
  “合格”是对施工质量的最基本要求,施工单位可与建设单位商定更高的质量要求,或自行创造更好的施工质量。
  
  三、施工质量验收的要求
  
  (1)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的总体要求: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符合工程勘察、设计文件的规定;
  
  ②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和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规定。
  
  (2)建筑工程施工质量应按下列要求进行验收:
  
  1)工程质量验收均应在施工单位自检合格的基础上进行。工程质量验收的前提条件为施工单位自检合格,验收时施工单位对自检中发现的问题已完成整改。
  
  2)参加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的各方人员应具备相应的资格。参加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的各方人员资格包括专业和职称要求,具体要求应符合国家、行业和地方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尚无规定时可由参加验收的单位协商确定。
  
  3)检验批的质量应按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验收。主控项目是指建筑工程中对安全、节能、环保和主要使用功能起决定性作用的检验项目。一般项目是指检验批中除主控项目以外的检验项目。(检验批也不宜过多补充,后面单独设置了知识点)
  
  4)对涉及结构安全、节能、环境保护和主要使用功能的试块、试件及材料,应在进场时或施工中按规定进行见证检验。见证检验指的是施工单位在监理单位或建设单位的见证下,按照有关规定从施工现场随机抽取试样,送至具备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检验的活动。(见证检验已经单独设置成微课,因此不用过多补充)
  
  5)隐蔽工程在隐蔽前应由施工单位通知监理单位进行验收,并应形成验收文件,验收合格后方可继续施工。
  
  6)对涉及结构安全、节能、环境保护和使用功能的重要分部工程应在验收前按规定进行抽样检验。
  
  7)工程的观感质量应由验收人员现场检查,并应共同确认。
  
  工程的质量标准是多方面的,总的来说,分为验收标准以及施工标准。这些标准需要以现行的工程质量的验收标准进行制定的,工程无论是在施工时,还是在验收时各方单位都是需要按照标准从事作业。
  
  


·一、有关工伤病假期间的工资待遇是怎么规定的?
      一、有关工伤病假期间的工资待遇是怎么规定的?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


·最简单的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范本是怎样的
      最简单的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范本是怎样的 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分别在符合约束双方规定的情形下是可以直接解除或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解除时之前签订的劳动合同即时被废除,同时用人单位会开具一张证明已经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以下就是该证明的写法。 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模板一 兹有本单位职工_...


·培训期间脑出血算不算工伤?
      培训期间脑出血算不算工伤?在上班时间在单位工作突发脑出血不算工伤的,但是如果死亡的话,可以算工亡的。在工作时间,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48小时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视同工伤。1、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2...


·辞职后多久能开解除劳动合同证明
      15天内。我国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15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


·在我国没签订劳动合同工伤怎么赔偿?
      职工自己能够默认公司不签劳动合同的这种做法,其实就直接的给自己在以后的用工关系当中埋下了很多的法律风险的。特别是有些公司不签劳动合同,就是为了避免劳动争议的时候损害到公司的利益。例如工伤事故当中,部分职工就非常担心在我国没签订劳动合同工伤怎么赔偿? 一、在我国没签订劳动合同工伤怎...


·试用期7天离职,工资怎么算?
      用人单位在和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时,往往都会约定一定的试用期,但是如果劳动者在试用期间只工作了7天就离职了,该如何结算工资了?接下来,我们将为你讲解试用期7天离职工作怎么算,详情请阅读下文。 一、试用期7天离职,工资怎么算 1、依据劳动部印发的“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


·入职协议劳动合同这两个是一回事吗?
      入职协议劳动合同这两个是一回事吗?一般正规单位入职时都会签订正式合法的劳动合同并加盖公司公章,若只有入职协议,可能是该公司想要简化条款内容用以逃避法律责任。入职时一定要签详细劳动合同,确认内容中的薪酬、工作时间、支付方式、加班费用、社会保险等条款,有法律纠纷可咨询的专业律师。 ...


·劳动合同是为了在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签订的
      劳动合同是为了在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签订的,在合同中,工资应该是需要明确写明的,但是有些工资是计件计算的有的是计时计算的。那么,劳动合同工资按什么填?在有关法律条文中,有没有具体的说明呢?下面请跟随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 劳动合同工资按什么填? (一)乙方正常工作时间的工资按下列第1种...


·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方法是什么
      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方法是什么 一、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方法 1、寻找单位的违法行为,随时向单位行使单方解除权。 2、与单位协商解除劳动合同。 3、提前三十天通知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二、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 员工必须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


·工伤鉴定结论通知书通知30天后可以领取吗
      劳动者在工作中若发生了意外事故,造成受伤是能做工伤鉴定的,那么工伤鉴定结论通知书通知30天后可以领取吗?工伤鉴定有严格的程序,申请人要提交出完整的相关资料文件,用人单位则需做出处理承担相关责任。以下是对问题的解答内容,请继续阅读。 一、工伤鉴定结果通知书什么时候领取? 劳...


·劳动仲裁的申请手续是怎样的
      劳动仲裁的申请手续是怎样的 一、劳动仲裁的申请手续是怎样的 当事人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应符合有关条件并提交相关材料: 1、申请仲裁人应为劳动争议的当事人; 2、当事人申请仲裁的事项是与劳动权利义务有关的劳动争议; 3、当事人应在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利受侵害之日起...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