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刑事诉讼法返还涉案财物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从现今的各种犯罪事实来看,犯罪的形式和手段是多种多样的,作案动机对每个犯罪分子来说也有着很多的不同。有的人是为了财物而犯罪,那么在其被捕后,就应当按照法律规定返还涉案财物或者将其上交国家。那么,刑事诉讼法返还涉案财物的相关规定是什么呢?接下来我们将为您介绍。一、刑事诉讼法对于返还涉案财物的相关规定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45条的规定:1、国家禁止持有、经营、流通的违禁品应当没收,依照规定处理;2、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合法财产,如果不是必须在法庭上作为证据出示的,应当及时返还被害人,以保证被害人的生产、生活需要。人民法院作出的判决生效以后,对被扣押、冻结的赃款赃物及其孳息,属于被害人合法财产的,应当及时返还被害人;3、已腐烂变质及其他不宜长期保存的物品,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予以变卖;4、作为证据的实物。在被扣押、冻结的财物及其孳息中,对于其中与案件定罪量刑有直接关系,应当作为证据在法庭上使用的实物,原则上应当随案移送,但是有些实物由于其性质、体积、重量等愿意不宜移送的,应当查点清楚,并将其清单或者照片以及其他证明文件随案移送。5、对涉案财物的处理。人民法院对案件进行审理后,对于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依据法律认定 被告人有罪的,除对被告人定罪量刑外,还应同时决定对涉案财物如何处理。人民法院作出的判决生效以后,对被扣押、冻结的赃款赃物及其孳息,除依法返还被害人以外,一律没收,上缴国库。二、对赃款赃物的理解和认定(一)违法所得对违法所得的追缴,在大陆法系国家,是因为犯罪行为所得的不当利益,不能留在犯人手中。在英美法系国家,则出于“任何人不应从犯罪中获利”的原则。犯罪行为所得之物,通常也称为“犯罪收益”。(二)违禁品刑法中的违禁品,是指“依照国家规定,公民不得私自留存、使用的物品。”通常也称“违禁物”,一般被认为是法律禁止私自制造、贩卖、运输、持有、所有或行使之物。根据涉案物品的种类和状况,其流入社会,将对社会安全直接产生危害后果,或者适用它足以危害公共安全或存在用于实施违法行为危险的,均可以视为违禁物而予以没收。(三)供犯罪所用之物在司法实践中,违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财物存在一定的交叉。对犯罪中使用的违禁品予以没收,应该说没有什么争议。对属于犯罪对象的物品,如走私的货物、用于赌博的赌资;还有直接致人死亡、重伤的作案工具,作为证明犯罪人实施犯罪行为的重要证据,也应当没收。《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赌博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8条规定,对赌博犯罪分子所有的专门用于赌博的资金、交通工具、通讯工具等应予没收。综上所述,我国的《刑事诉讼法》规定了于涉案财物有关的具体规定,在罪犯被逮捕或者判决之后,为了充分保障被害人的权益,罪犯应当按照刑事诉讼法返还相关的涉案财物,或者将财物上交国家。刑事诉讼法属于程序法,是对刑法实施的一种保障,审判活动应该按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来进行。
  
  
  


·盗窃罪出罪与入罪的原则是什么?
      一、出罪与入罪的原则是什么? 出罪与入罪的原则是举重以明轻,举轻以明重。“轻的行为被规定为犯罪,重的行为肯定是犯罪”“重的行为如果不构成犯罪,那么比这个行为轻的行为也不构成犯罪”,入罪和出罪是盗窃罪的一种称呼,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


·传唤犯罪嫌疑人需要有什么证据吗
      传唤犯罪嫌疑人需要有什么证据吗派出所传唤没有证据是不可以的,关于传唤的时效问题,需要注意区分刑事传唤和治安传唤两种情况:《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二款规定: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十二小时;案情特别重大、复杂,需要采取拘留、逮捕措施的,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


·遗弃罪相关的司法解释有哪些
      有些人认为只有丢掉孩子才是遗弃罪,但其实并不是这样的,在我们的生活中,那些有能力抚养子女和父母却不抚养的人,就已经犯了遗弃罪。只有更好的了解遗弃罪相关的司法解释,才能对是否是遗弃罪做出合理的判断,本文将对此方面内容做出说明。 一、遗弃罪的司法解释 根据我国婚姻法,遗弃罪...


·刑法中如何规定拒不执行裁定罪既遂量刑标准是什么?
      刑法中如何规定拒不执行裁定罪既遂量刑标准是什么?拒不执行裁定罪既遂量刑标准,是根据《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


·寻衅滋事罪的行为方式有哪些?
      在判断是否构成寻衅滋事犯罪的时候,要先知道具体的行为是怎样的,是否满足法律规定的寻衅滋事的行为,然后再结合其他因素,这样才能定罪处罚。那么您知道寻衅滋事罪的行为方式有哪些吗?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 1、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 殴打,是指对他人行使有形力,造成他人身体痛苦...


·什么是刑事审判辩护词?
      什么是刑事审判辩护词? 一、什么是刑事审判辩护词? 刑事案件辩护词是辩护人在参与刑事诉讼活动中,按照法定程序,为履行其职责,向法庭发表的为维护被告人的合法权益的法庭演说词。任何人在遭遇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时,都有权针对被指控的罪行进行无罪、罪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的辩解和辩论。...


·强制猥亵罪司法解释是什么 如何定义
      一、强制猥亵罪司法解释是什么 如何定义 我国目前没有发布强制猥亵罪相关的司法解释,根据《刑法》中的规定,强制猥亵罪是指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或者侮辱妇女的行为。 《刑法》 第二百三十七条 【强制猥亵、侮辱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或者侮辱妇女的...


·洗钱罪情节严重的情形有哪些
      洗钱罪情节严重的情形有哪些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一条第一款规定的情节严重:(一)洗钱数额在50万元以上的;(二)多次实施洗钱活动的;(三)个人以洗钱为业或者单位以洗钱为主要业务的;(四)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明知是毒品犯罪、黑社 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


·根据刑诉规定证据不足会逮捕吗?
      一、根据刑诉规定证据不足会逮捕吗? 根据刑诉规定证据不足还是有可能会逮捕的,证据不足还批捕是司法进步的具体表现,其目的就是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因证据不足作出不起诉决定是人民检察院在审查起诉阶段,对不构成犯罪或者依法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嫌疑人作出的终止诉讼的决定。...


·告诉才处理刑诉法包括什么类型?
      告诉才处理刑诉法包括什么类型?告诉才处理的犯罪,刑法中规定有侮辱罪、诽谤罪、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虐待罪、普通侵占罪。依《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这几类犯罪,只有被害人和其法定代理人告诉的,刑法才予处理,他们没有告诉或者告诉后又撤回告诉的,司法机关不再追究犯罪人的刑事责任...


·泄露个人信息多少条有罪
      一、泄露个人信息多少条有罪 根据法律规定,非法获取、出售或提供公民个人信息,被他人用于犯罪的,或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他人利用公民个人信息实施犯罪,向其出售或提供个人信息的,不管多少条都有罪。对于非法获取、出售或者提供行踪轨迹信息、通信内容、征信信息、财产信息达到五十条以上的,就有罪...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