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后会分给后代吗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夫妻共同财产分割会分给后代吗?不少夫妻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时候都会有此一问,而这里的后代往往是指他们的子女。关于这方面的问题,我们收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您解答。
  
  一、夫妻共同财产分割会分给后代吗
  
  家庭财产的分割是可以分给孩子,夫妻二人可以随意处分共同财产,只要不违反国家法律,在双方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可以把家庭财产分成三份,夫妻双方各一份和孩子一份,对于此国家是无权干涉的。其实那一份可以看成是夫妻双方赠与给孩子的。关于孩子是否有权利分割家庭财产,孩子是没有这个法定的权利的,关键还是看夫妻双方的协商。
  
  二、夫妻共同财产如何分割
  
  1、双方协商决定。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2、男女平等。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一条第二款:实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
  
  3、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4、给予补偿的原则。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八条: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5、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具体的分割方法包括:
  
  (一)实物分割法,即双方各自取得应得的份额,但以不影响财产的功效、价值、用途为前提。
  
  (二)价金分割法,即将共有物变卖,双方分割取得的价金。此种方法主要适用于共同物不能实物分割或者分割后可能降低其价值与用途的情形。
  
  (三)价格补偿分割法,即将共有物分割给一方所有,分得共有物的一方向对方补偿其相当于应分得财物部分价值的价金。
  
  综上可知,夫妻离婚对共同财产的分割,在协商一致的情况下是可以分给后代子女的,但法律上并没有规定子女可以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权利。同时,我们还为您带来了夫妻共同财产如何分割的内容。要是你对此还有疑问的话,可以直接来电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老公出轨离婚赔偿标准是什么
      老公要是在婚内有出轨行为的话,这对夫妻感情会带来巨大的影响,严重的甚至还会导致夫妻离婚。而在夫妻离婚的时候,老婆要求出轨的老公进行赔偿的话,那么老公出轨离婚赔偿标准是怎样的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老公出轨离婚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照顾无过错方的标准。但需要收集证据。可...


·实际中起诉离婚在哪里办理
      相信您都知道要是夫妻协议离婚的话,此时是去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构办理离婚手续,但要是诉讼离婚的话,那就是去法院办理提起离婚诉讼。不过此时很多人不知道起诉离婚在哪里办理。对此,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你解答这个问题。 一、起诉离婚在哪里办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


·签订婚内财产协议要注意什么
      在现代社会中,有很多人愿意签订婚内财产协议,并且会把协议拿去公证处进行公证。因为他们认为,婚内财产协议需要公证;如果不公证,婚内财产协议就不能成立或不生效。那么签订婚内财产协议要注意什么事项呢?下文中我们就来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签订婚内财产协议要注意什么 签婚内财产协议时,...


·可撤销婚姻需要哪些证明材料
      我国法律规定,夫妻一方是被胁迫结婚的,被胁迫的一方可以带上相关材料去婚姻登记机关申请撤销婚姻,那么你知道当事人要撤销婚姻时,需要带上哪些材料吗?这个问题,我们下文做了解答,供您阅读。 一、可撤销婚姻需要哪些证明材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一条规定:“因胁迫结婚的,受...


·一、继子女事实抚养关系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一、继子女事实抚养关系的认定标准是什么?第一,抚养教育关系的形成前提是继子女未成年,因为需要抚养教育的继子女,必然是未成年人。第二,一般需要有共同生活的事实。抚养,简单地说,就是“保护并教养”,强调长辈对晚辈的教育和保护,父母对子女的抚养目的是要让子女健康成长,所以抚养教育关系一...


·离婚起诉之后一般多长时间开庭?
      离婚起诉之后一般多长时间开庭?一般而言,对于当事人起诉离婚的案件,离婚起诉后多久开庭,我国法律并没有明确规定。但是对于法院审理离婚案件的审理期限,我国《民事诉讼法》明确规定: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离婚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


·军人离婚孩子一定会判给母亲吗
      对于现役军人的婚姻,我国法律中是进行了较多保护的。但在未成年子女抚养权方面,其实与普通婚姻的处理是一样的。那么军人离婚孩子一定会判给母亲吗?针对这个问题,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吧。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1)患有久治不愈的...


·夫妻双方离婚股权无偿转让缴税是怎样的?
      股市总是牵扯着亿万股民的心,很多人都在股市中赚的盆满钵满,也有很多的企业上市后公司价值暴涨,而股权则在很多的企业中显得非常的重要。股权都可以进行转让甚至交易,我们都知道一般都会收取一定的费用,那么夫妻双方进行离婚股权无偿转让缴税又是怎样的呢?网就来说道说道。一、离婚股权无偿转让缴...


·包办婚姻是无效婚姻吗 ?
      包办婚姻是无效婚姻吗 ?一、包办婚姻是无效婚姻吗 我国《婚姻法》虽然明令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但对于包办、买卖婚姻的效力如何,则没有明确的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若干具体意见》第6条也规定,包办、买卖婚姻...


·离婚损害赔偿的违法行为有哪些?
      一、离婚损害赔偿的违法行为有哪些   离婚损害赔偿的违法行为有:婚姻一方因为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其他重大过错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离婚损害赔偿。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


·一、在我国离婚起诉答辩应该如何进行?
      一、在我国离婚起诉答辩应该如何进行?离婚案件开庭时,一定要将诉讼材料,如身份证、结婚证、起诉状、答辩状、证据原件等一定要带齐,另外要准备一份诉讼提纲,沉着冷静,积极应诉,不要开庭时手忙脚乱,找什么材料都找不到。 法院一般让当事人做的案情陈述,最好前提写好,开庭一边看,一边说。(一...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