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双方离婚孩子抚养费标准是多少?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生活中有很多没有固定工资,和没有固定生活来源的父母在离婚手续办理中都很苦恼双方离婚孩子抚养费标准是多少?支付方式又是怎样的?这些都需要双方认真的了解过后才会有保证孩子的合法权益,因为“抚养费”是对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所必须的费用,一直要到法定年龄或结婚可中断抚养费。一、抚养费标准
  ?1、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数目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20%-30%。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收入的50%。这里的“月总收入”指工资总额,包括工资、奖金等。可申请法院调查令来调查。2、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目可依当年的收入或同行业的年平均收入,参照①确定。一般参照《道路交通事故赔偿项目参照标准》来确定的年平均人收入、年平均生活费来作为依据。3、有特殊情况的,如子女长期患有重大疾病、或子女残疾的,可适当增加。4、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抚养比例。二、支付方式1、?抚养费的标准一般按月工资收入的20~30%比例给付《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7条规定: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8条规定:抚育费应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一次性给付。第9条规定:对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3、根据以上规定, 抚养费的支付方式一般是按月支付,按月打入孩子抚养费的专用账户或在探视孩子时支付,实践中,很多当事人都要求对方一次性支付抚养费,因为这样一来省去要钱的麻烦,二来可以折抵给付对方房款。但是,是否采用一次性的支付方式,法院要看对方的实际支付能力,以及对方当事人的态度。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不同意一次性支付的,法院不会判令其一次性支付。抚养费不单指生活费,《婚姻法》解释(一)第21条明确规定:“抚养费”包括三项,即生活费、教育费和医疗费。所以,在离婚时,除生活费外,要充分考虑教育费和医疗费,在抚养费的标准(20~30%比例)范围内争取较高的比例。4、一般情况下,父母抚养子女的义务截止到子女十八周岁。超出十八周岁,父母没有法定抚养义务,包括子女上大学期间的抚养费。同时《婚姻法》第21规定: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婚姻法》解释(一)第20条规定 “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是指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或者丧失或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等非因主观原因而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的成年子女。5、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离婚后双方需要严格遵守离婚协议,对孩子进行抚养责任,双方离婚孩子抚养费标准是多少是根据双方的负担能力抚养费一般可按照收入20-30%计算,当然有有特殊情况的比例也可以进行调整,这也需要双方的协商同意,支付方式是大致可分为:一次性支付给对方;定期给付,至孩子成年至十八周岁时止。
  
  
  


·夫妻什么情况下是过错方
      夫妻什么情况下是过错方1. 一方有重婚行为的属于过错行为一方在已经有婚姻状态的情况下又与第三者达到结婚的状态,属于重婚,我国《民法典》保护一夫一妻制,构成重婚罪的还将承担刑事责任。2. 一方有与他人同居的属于过错行为一方已有合法配偶,还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同居的。3....


·男方争夺孩子的抚养权需要什么理由
      男女在打算解除夫妻关系的时候,如果此时孩子尚未成年的话,那同时也是需要对孩子抚养问题作出处理的。这种情况下就有可能出现双方争夺抚养权的局面,那此时作为男方争夺孩子的抚养权需要具备怎样的理由呢?详细内容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男方争夺孩子的抚养权需要什么理由 孩子的抚养...


·抚养权变更的条件有哪些
      离婚后子女抚养权变更条件如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十六条规定,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支持。(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


·一、没领结婚证彩礼怎么分割?
      一、没领结婚证彩礼怎么分割?没领结婚证的话可以要求女方退回彩礼,《婚姻法解释(二)》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


·结婚彩礼返还规定是怎样的
      结婚彩礼是现在很多地区男女结婚的一种风俗,这主要是由男方在结婚之前给付给女方一定的财物,当然这往往是以结婚为目的给付的。如今很多地区都流行这样一种做法,但现实中因为彩礼返还而产生纠纷的情况也不少,对此我国做出了相应的规定。那么结婚彩礼返还规定是怎样的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


·一、离婚财产协议有效期是多久?
      一、离婚财产协议有效期是多久?永久有效,离婚协议书自签订以后是长期有效,没有期限限制。一般说来,离婚协议书有成立和生效两个阶段。因为离婚协议因涉及身份关系不受《合同法》调整,只能根据《民法通则》民事法律行为理论进行解释。离婚协议自夫妻双方达成共同意思表示时成立,即双方签字时成立。...


·离婚协议中的抚养费可以变更吗?
      离婚协议中的抚养费可以变更吗 当然可以变更: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九条第2款规定:“关于子女生活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的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抚养费的变更包括增加、减少和免除三种情况。抚养费增加是子女在必要时提出的,除了因物价调...


·夫妻双方有一方死亡的财产分配夫妻一方死亡后
      夫妻双方有一方死亡的财产分配夫妻一方死亡后,夫妻共同财产并不是全部归另一方所有,而是将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后,剩余的个人财产部分作为遗产进行分配。(1)夫妻共同财产分配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的的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以外,如果分割遗产,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


·强迫签的孩子抚养权协议有效吗?
      强迫签的孩子抚养权协议有效吗?强迫签的孩子抚养权协议是无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生效)第一百五十条规定: 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申请离婚证的程序是什么
      一般在协议离婚的情况下,当事人按照要求办理了离婚手续之后,才能领取到离婚证,宣告婚姻关系的解除。但申请离婚证也是有具体的程序要求的,那到底申请离婚证的程序是什么呢?详细内容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申请离婚证的程序是什么 1、初审,查验申请离婚登记当事人的相关证件和...


·一、刑法上如何定义重婚罪?
      一、刑法上如何定义重婚罪?重婚罪是指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重婚罪要认定首先就是要确定当事人是否已经结婚,是否已经和另一方构成了一夫一妻的婚姻关系。出具相关证明以及事实以后来...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