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抹灰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最新标准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抹灰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最新标准
  
  一、抹灰工程质量验收标准
  
  1)主控项目
  
  (1)抹灰前基层表面的尘土、污垢、油渍等应清除干净,并应洒水湿润。
  
  (2)一般抹灰材料的品种和性能应符合设计要求。水泥凝结时间和安定性应合格。砂浆的配合比应符合设计要求。
  
  (3)抹灰工程应分层进行,抹灰层与基层之间的各抹灰层之间必须粘结牢固,抹灰层无脱层、空鼓,面层无爆灰和裂缝。
  
  2)一般项目
  
  (1)一般抹灰工程的表面质量应符合下列规定普通抹灰表面应光滑、洁净,接槎平整,分格缝应清晰。
  
  (2)护角、孔洞、槽、盒周围的抹灰应整齐、光滑,管道后面抹灰表面平整。
  
  (3)抹灰层总厚度应符合设计要求,水泥砂浆不得抹在石灰砂浆上,罩面石不得抹在水泥砂浆层上。
  
  二、室内抹灰工程质量验收标准
  
  1、标 准:普通抹灰(最少两遍成活)
  
  2、质量要求:合格,检查验收标准按附表1《室内墙面抹灰工程质量验收控制表》相关要求。
  
  3、工 序:吊立线→贴灰饼→做冲筋→抹底层灰(聚合物砂浆,分层赶平)→粘贴耐碱纤维网→抹面灰→最后压光。
  
  4、抹灰层厚度控制:总厚度≤20mm,底层抹灰厚度5mm~8mm,面层灰厚度7mm~12mm。
  
  5、质量控制一般要求:
  
  (1)抹灰前,砖墙、混凝土等基层表面的灰尘、污垢和油渍等,应清除干净,并洒水湿润。
  
  (2)抹灰前,应先检查基层表面的平整度,并用与打底相同的水泥砂浆贴灰饼、做冲筋。
  
  (3)抹灰砂浆均应采用机械搅拌,并要做到每盘砂浆计量准确,搅拌均匀,颜色一致。
  
  (4)严禁随意调整砂浆配合比,必须保证砂浆的强度达到设计要求。
  
  (5)严禁砂浆过时、过期使用(放置时间大于3小时)。
  
  (6)对于面的混凝土柱、梁基层,应先作“毛化处理”
  
  (7)底层抹灰面强度达到60%~70%时间方可抹面层灰,严禁一次成型。
  
  (8)成型的抹灰层不得有裂纹、抹痕和接槎现象。各抹灰层之间及抹灰层与基层之间应粘结牢固不得空鼓。
  
  (9)正式抹灰作业前,按要求在次要部位做块样板,经施工、建设、监理等部门验收合格方可正式施工。
  
  (10)根据气候条件,适时对抹灰面进行养护工作。
  
  抹灰工程是室内装修工程的一个子工程,故而抹灰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最新标准需要根据室内装修的规定进行。抹灰工程有主控项目以及一般项目之分,两者都需要按照特定的工序进行,在工人施工的工程中,需要对粉刷的厚度、强度严格把握。
  
  


·一、劳动合同续签什么时间开始操作,怎么操作?
      一、劳动合同续签什么时间开始操作,怎么操作? 劳动合同续签在合同到期前一个月内进行合同的续签,一般是与公司的人事部进行续签的工作。 二、劳动合同续订的情形 劳动合同续订可以有法定的情形,也可以有劳动合同约定的情形。例如,我国《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合同续订的情形主要有...


·离职和辞职有什么区别 劳动者合同期内能辞职吗
      现实中,有的劳动者是向单位提出辞职,而有的则申请离职,那究竟离职和辞职有什么区别吗?一般单位都会与劳动者约定一个具体的劳动期限,那么在约定的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者是否可以辞职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劳动者合同期内能辞职吗 辞职权是指劳动者享有...


·劳动合同签订时间规定有哪些
      劳动合同是对劳动者权利进行保障的一种协议,法律要求用人单位应该及时与劳动者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不然就要支付劳动双倍工资。那么关于劳动合同签订时间,我国是如何规定的呢?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解答。 一、劳动合同签订时间规定是怎样的 《劳动合同法》规定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


·对于很对在外务工的人来说,在本地购买一套房子实属不易。在本地
      对于很对在外务工的人来说,在本地购买一套房子实属不易。在本地购买一套房子以后,可以享受的教育,医疗等各个方面的优惠。但是对于租房的人来说,肯定也想得到和本地人一样的权利。广州市对于租售同权出台了一些新的政策。以下是广州楼市租售同权的规定是什么的相关资料。 广州楼市租售同权的规定是...


·北京市不予工伤认定决定书式样怎么写?
      工伤认定是对劳动者的一种全力保障,但是,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并不是所有的工伤申请都会得到认定,根据工伤鉴定的结果,相关部门会依法给出相应的判决。那么,不予工伤认定决定书包含什么内容?用什么格式撰写?请看下文。 一、不予工伤认定决定书式样 北京市 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辞退人员工资一般什么时候发放
      辞退人员工资一般什么时候发放按规定应该在工作交接时一并算清,但一般单位都是在次月发工资时才会给结清。依据《工资支付暂行条例》第九条,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二、公司辞退员工怎么赔偿公司开除员工,应按以下标准进行赔偿...


·一、关于解除劳动合同通知的效力认定是什么?
      一、关于解除劳动合同通知的效力认定是什么 1、该通知具有法律效力,双方签了字即可认为是双方同意协议解除了劳动合同,虽然用词不规范,但在劳动仲裁等过程中,不会因为用词不规范就被认定为不是协议解除劳动合同。 2、“双方再无任何经济纠纷。”并不表示员工放弃了诉权,如果事实是比如...


·一、法定的劳动合同解除的类型有几种?
      一、法定的劳动合同解除的类型有几种? 法定的劳动合同解除的类型有三种。公司招聘员工的时候是需要给员工签订一份劳动合同的,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在一定的情况下是可以解除的,但是解除劳动合同时,必须要遵守一定的程序。 《劳动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劳...


·一、对于劳动关系确定依据?
      一、对于劳动关系确定依据有哪些 劳动关系,即双方当事人是被一定的劳动法律规范所规定和确认的权利和义务联系在一起的,其权利和义务的实现,是由国家强制力来保障的。劳动法律关系的一方(劳动者)必须加入某一个用人单位,成为该单位的一员,并参加单位的生产劳动,遵守单位内部的劳动规则;而...


·建筑工程施工验收统一标准是什么?
      建筑工程施工验收统一标准是什么,制定依据是什么 一、建筑工程施工验收统一标准是什么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是根据中国建筑工程总公司(简称中建总公司)《关于启动(中建总公司施工工艺标准)编制工作的通知》中建科字[2002]389号,由中国建筑工程总公司质量管理部门会同中...


·工程承包欠款适用条件?
      工程承包欠款适用条件?众所周知,承包工程,都是需要垫付资金的。充足的资金才能保证工程的顺利进行。对于承包方来说,从发包方那里接手工程,再找工人工作,是需要垫付一部钱的。当工程结束后,发包方结清工程款。但是,若承包方领到钱后携款跑了,而工人没领到工资。怎么办呢?接下来,律师将和您分...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