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专利权出资还是专利使用权出资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专利权出资还是专利使用权出资成立公司的股东出资方式是多种多样的,有点是资金,有点是场地,还有的是专利权。在实践中,股东对专利权的出资有很多疑问,是专利权出资还是专利使用权出资?我们在下文为您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专利权出资还是专利使用权出资
  我国《公司法》第27条规定:“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公司法》第28条对专利权出资的认定方式为:“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笔者认为,专利使用权作为专利权的一部分,是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虽然专利使用权价值低于知识产权所有权的价值,在没有法律明确禁止的情况下,可以作为出资设立公司。所以,应属专利试用期出资。
  二、专利权的客体内容
  
  1、发明
  发明,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发明必须是一种技术方案,是发明人将自然规律在特定技术领域进行运用和结合的结果,而不是自然规律本身,因而科学发现不属于发明范畴。同时,发明通常是自然科学领域的智力成果,文学、艺术和社会科学领域的成果也不能构成专利法意义上的发明。
  2、实用新型
  实用新型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实用新型专利只保护产品。该产品应当是经过工业方法制造的、占据一定空间的实体。一切有关方法(包括产品的用途)以及未经人工制造的自然存在的物品不属于实用新型专利的保护客体。上述方法包括产品的制造方法、使用方法、通讯方法、处理方法、计算机程序以及将产品用于特定用途等。例如,一种齿轮的制造方法、工作间的除尘方法、数据处理方法、自然存在的雨花石等不能获得实用新型专利保护。
  (1)产品概念
  产品的形状是指产品所具有的、可以从外部观察到的确定的空间形状。对产品形状所提出的技术方案可以是对产品的三维形态的空间外形所提出的技术方案,例如对凸轮形状、刀具形状作出的改进;也可以是对产品的二维形态所提出的技术方案,例如对型材的断面形状的改进。无确定形状的产品,如气态、液态、粉末状、颗粒状的物质或材料,其形状不能作为实用新型产品的形状特征。
  (2)专利描述
  产品的构造是指产品的各个组成部分的安排、组织和相互关系。它可以是机械构造,也可以是线路构造。机械构造是指构成产品的零部件的相对位置关系、连接关系和必要的机械配合关系等;线路构造是指构成产品的元器件之间的确定的连接关系。
  3、外观设计
  外观设计又称为工业产品外观设计,是指对产品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相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上应用的新设计。外观设计的载体必须是产品。产品,是指任何用工业方法生产出来的物品。不能重复生产的手工艺品、农产品、畜产品、自然物不能作为外观设计的载体。通常,产品的色彩不能独立构成外观设计,除非产品色彩变化的本身已形成一种图案。可以构成外观设计的组合有:产品的形状;产品的图案;产品的形状和图案;产品的形状和色彩;产品的图案和色彩;产品的形状、图案和色彩。形状是指对产品造型的设计,也就是指产品外部的点、线、面的移动、变化、组合而呈现的外表轮廓,即对产品的结构、外形等同时进行设计、制造的结果;图案是指由任何线条、文字、符号、色块的排列或组合而在产品的表面构成的图形。图案可以通过绘图或其他能够体现设计者的图案设计构思的手段制作。产品的图案应当是固定、可见的,而不应是时有时无的或者需要在特定的条件下才能看见的;色彩是指用于产品上的颜色或者颜色的组合,制造该产品所用材料的本色不是外观设计的色彩。专利权的出资虽然存在很多争议,但是主流的还是专利权使用权出资。因为专利权使用权出资更符合我国法律规定,也更有利于保护专有权人的利益。如果您还有疑问的,我们建议登录平台咨询专业的律师。
  
  
  


·软件著作权登记补正的规定是什么?
      软件著作权登记补正的规定是什么? 其实软件著作权登记这件事情,如果当初提交的材料有些细节存在错误的话,可能就会导致最后颁发的证书上的编码以及相关的时间期限等都会存在着问题的。有的时候软件著作权登记证颁发下来了以后还要对有些材料进行补正,如果遇到这种事情,肯定也特别的关心软件著作...


·如何审查商标转让合同的效力 我国的商标分为了很多类,其中要
      如何审查商标转让合同的效力 我国的商标分为了很多类,其中要想获得法律的保护,那就要申请进行注册,在被授予了商标权之后,才会受到法律的保护。而现实中,通常说商标转让其实也是指对商标权的转让,这种情况下要求签订书面合同。不过当事人该如何对商标转让合同的效力进行审查?请跟随我们一起在...


·被恶意商标抢注后怎么办?
      被恶意商标抢注后怎么办?1、当被抢注商标进入初步审定公告,提出异议。《商标法》第三十三条 对初步审定的商标,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任何人均可以提出异议。公告期满无异议的,予以核准注册,发给商标注册证,并予公告。《商标法》第三十二条 申请商标注册不得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也不得以...


·假冒专利罪既遂的处罚是怎样的
      假冒专利罪既遂的处罚是怎样的《刑法》第二百一十六条 【假冒专利罪】假冒他人专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第二百二十条单位犯本节第二百一十三条至第二百一十九条规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本节各该条的规...


·专利权转让提供的资料有哪些
      专利权转让提供的资料有哪些1、需填写“著录项目变更申报书”(可在专利局网站下 载),明确专利号(或者申请号)、专利权人(或申请人)、发明创造名称,以及转让人和受让人信息。2、提交证明文件:专利权人 因权利的转让或者赠与发生权利转移提出变更请求的,应当提交转让或者赠与合同。该合同是...


·根据法律规定视频申请版权多少钱?
      根据法律规定视频申请版权多少钱? 一、根据法律规定视频申请版权多少钱? 作者是对视频版权进行著作权登记的,需要交纳的登记费用依据视频的长度而定,如果在1-5分钟的,要交纳300元。 相关法律规定 《中国版权保护中心著作权自愿登记收费标准》 电影作品 件 2000元 系列...


·商标侵权最高处罚标准是什么?
      商标侵权最高处罚标准是什么 一、商标侵权最高处罚标准是什么? 商标侵权最高处罚标准是刑事处罚,刑法中,假冒注册商标罪 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


·抢注国外商标被异议不过的规定是什么?
      抢注国外商标被异议不过的规定是什么 一、抢注国外商标被异议不过的规定是什么 抢注国外商标公告期被异议不过的规定是接受相应的调查,然后等待上课的结果,商标被抢注,可在被抢注商标进入公告期时向商标局提商标异议。商标异议是指公众对某一经过初步审定并公告的商标,在法定期限内,向商标局...


·商标使用许可合同违法导致无效的依据是什么?
      商标使用许可合同违法导致无效的依据是什么? 现在社会当中同样的产品的生产厂家或者销售方都是成千上万的,消费者可以体会到的同一性能的服务也可以说是比比皆是的。但是为了能够区分自家品牌跟其他品牌的不同之处,在消费者心目当中迅速确立品牌价值就是通过商标达到这种目的的。下午当中我们要给...


·商标无效宣告中可以转让吗 一、商标无效宣告中可以转让吗?
      商标无效宣告中可以转让吗 一、商标无效宣告中可以转让吗? 可以,只要在商标确权程序中没有到最后程序确认该商标无效,商标还是处在有效状态。 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宣告注册商标无效的,商标评审委员会收到申请后,应当书面通知有关当事人,并限期提出答辩。商标评审委员会应...


·专利转让证明文件是什么?
      专利转让证明文件是什么?对于已在国家知识产权局登记的专利申请权转让,可以请求国家知识产权局出具“专利申请权转让证明”。“专利申请权转让证明”只向专利申请的权利人出具。办理“专利申请权转让证明”需交纳相应费用(费用标准附后)并根据以下情况提交相应文件:1、申请人或本案代理人办理“专...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