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军人离婚有哪些注意事项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军人离婚与普通人离婚是一样的吗?作为特殊的一类群体,关于军人离婚的问题是怎么样的呢?军人离婚是直接去办理离婚手续就可以了吗?现在将在下面的文章中为您具体的介绍关于军人离婚的注意事项的法律问题。
  
  一、军人离婚有哪些注意事项
  
  我国《婚姻法》有规定,现役军人的配偶在提出离婚的要求时必须要征得军人的同意。但是如果在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情况下可以例外。
  
  其中婚姻中的重大过错大致包括一下几种:
  
  1、对原告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2、犯有重婚或者婚外恋、婚外性行为;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并且经家人屡次劝说仍不予悔改。
  
  二、军人离婚财产分割是怎样的?
  
  军人由于履行特殊义务,他们除日常工资外,还包括伤亡保险金、伤残补助金、医药生活补助费、复员费、转业费等。
  
  军人离婚时这些财产如何分配,必须先分清哪些财产属夫妻共同财产,哪些属个人财产。个人财产各自所有,共同财产一般平均分配。
  
  1、军人财产分配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的规定,军人的伤亡保险金、伤残补助金、医药生活补助费属于个人财产。离婚时,应确定为军人个人所有。
  
  发放到军人名下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的,以夫妻婚姻关系存续年限乘以年平均值,所得额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一般由夫妻平均分配。
  
  “平均值”指将发放到军人名下的上述费用总额按具体年限均分得出的数额。具体年限为人均寿命70岁与军人入伍时的实际年龄差额。
  
  2、军人住房补贴分配
  
  目前部队发放的住房补贴是否属个人财产,法律上没有明文规定。
  
  住房补贴指军队以货币形式给予军职以下军官、文职干部和士官住房消费的经济补偿。《军队人员住房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规定,计入个人账户的住房资金,属于军队人员个人所有。
  
  这不表示住房补贴是军人的个人财产。这样规定是考虑国家实行住房补贴的目的是确保军人住房,具体到夫妻双方如何处理这部分财产,应由双方约定或按国家的法律进行规范。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属于应归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据此,军人的住房补贴应属夫妻共同财产。在双方离婚时,一般应由夫妻平均分配。
  
  以上就是我们的法律中关于军人离婚的注意事项的问题解答,更多关于军人离婚方面的问题,如军人离婚的程序是怎么样的?军人离婚与普通人离婚的区别在哪里?如果您想知道这些问题,请联系我们,我们有专业的律师为您提供法律帮助。
  
  


·女方结婚后患精神病可以离婚吗
      女方结婚后患精神病可以离婚吗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精神病是可以离婚的,婚姻法规定婚姻自由,精神病人也不例外,他们的婚姻也是自由的,结婚。离婚都自由。精神病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和精神病人离婚不能协商,应直接诉讼离婚。如果精神病人结婚之前的监护人同意与之离婚并协商一致,可以办理离婚手...


·一、离婚后对方不给抚养费怎么办?
      一、离婚后对方不给抚养费怎么办? (1)如果一方无经济收入或下落不明而导致对方拿不到抚养费的话,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 如果不给抚养费方存在减少给付情况,那他可以减少给付。减少给付情况,主要指给付一方,由于长期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经济相当困难,无力按原数额给付,而抚养子...


·法律上多久能自动离婚?
      法律上多久能自动离婚?法律上100年也不能自动离婚,婚姻关系解除的方式有两种,一是协议离婚经民政部门登记,二是到法院诉讼离婚。所以无论分居多长时间婚姻关系都不会自动解除,离婚必须通过相应的法律途径。婚姻法规定夫妻双方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一方起诉到法院经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但不是分...


·怎样解除无效婚姻 哪些情况下的婚姻是无效婚姻
      男女之间的婚姻关系并不是必然有效的,现实中也有可能出现婚姻无效或者可撤销的情况。一般在男女中有一方不满足结婚条件的情况下,就会成立无效婚姻。对于无效的婚姻当事人可以申请解除,那到底该怎样解除无效婚姻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哪些情况下的婚姻是无效婚姻? 《婚姻法》第...


·一、离婚后财产过户诉讼的起诉书需要写吗?
      一、离婚后财产过户诉讼的起诉书需要写吗?需要写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向人民法院起诉,应当递交起诉状。起诉状是刑事自诉案件的自诉人或民事、行政案件的原告向人民法院提出的指控被告的书状。基本内容起诉状应包括以下内容:(1)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公民应当写明姓名、性别、年龄、民族、工作单...


·一、离婚后财产分割协议是否有效?
      一、离婚后财产分割协议是否有效? 签字是本人的话就有效的,会受到法律保护,但是如果存在胁迫违法强制和法律相违背的情况下签下的合同那就要去法院了,比如勒索敲诈赌博之类的情况下签的,就不合法的,如果没有这类情况发生,那这合同就合法了 二、夫妻共同财产如何分割 对已认定的夫妻共同...


·在离婚之后给的抚养费每月多少钱
      离婚后抚养费每月多少钱抚养费一般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7条规定:子女抚养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对于抚养费的数额,双方本着最大程度有利于...


·夫妻因为一方出轨离婚财产怎么分割?
      夫妻因为一方出轨离婚财产怎么分割?法律关于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方法,仅有一条原则性的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离婚财产分割即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是指离婚时依法将夫妻共同财产划分为各自的个人...


·离婚案件子女抚养费如何确定抚养费的给付标准给付子
      离婚案件子女抚养费如何确定抚养费的给付标准给付子女抚育费的数额,一般为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参照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为标准,由父母双方协议确定。不能达成协议的,由法院依据上述原则判决。抚育费的给付期限,依照双方约定确定,没有约定的到子女能力...


·结婚八年离婚财产分割是怎么规定的
      我国的婚姻法当中并没有规定说夫妻双方如果想要离婚的话,必须在规定的时间之内才可以提出。结婚离婚,这都是男女双方自愿做的决定,只不过在离婚的时候肯定所有的夫妻都要进行财产分割的,离婚财产分割在婚姻法当中也有规定。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结婚八年离婚财产分割是怎么规定的? 一、结婚八...


·俗话说家和往事兴
      俗话说家和往事兴,美满的夫妻生活是我们必不可少的生活调剂品。有时候夫妻感情破裂后,其中一方想要离婚,但是另一方却并不想离婚,这时就可以通过诉讼来解决。那么诉讼离婚需要哪些证据呢?首先是证明当事人的诉讼主体资格的证据,证明原、被告是夫妻关系的证据,如结婚证、婚姻关系证明书、户口簿以...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