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我国上市公司融资顺序是什么?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我国上市公司融资顺序是什么?一个企业为了保证公司正常生产需要,经营公司内部的管理活动,需要采用一定的形式,从一定的渠道向公司的投资者和债权人筹集资金,组织资金的供应,也就是上市公司融资,也称金融。那么,我国上市公司融资顺序和原因是什么呢?让我们看一看我们提供对此的相关解读。
  一、我国上市公司融资顺序
  我国企业的融资顺序普遍实行先外源融资后内源融资,先直接融资后间接融资,先股票融资后债券融资,内源融资所占比例最大不超过20%,这几乎与现代资本结构所描述的优序融资顺序完全相违背。
  二、为什么我国企业融资顺序与西方国家会有如此大的区别呢?
  我们主要从以下几点方面进行分析:1、内源融资与外源融资顺序选择的原因分析。西方国家企业首选内源融资,我国企业首选外源融资。西方国家的企业普遍资金雄厚,加之有一套先进的科学管理方法,使得企业无论是在产品力、销售力还是品牌力上都是中国企业可望而不可及的。自然不需要通过外源融资来扩大企业的再生产,只需通过内源融资,依靠企业的留存收益和折旧便可完成。我国企业的底子薄,在创业初期融资势必要通过外源融资来完成资本的原始积累这一过程。而当企业发展到成长期阶段,企业的技术等资源优势已经确立,产品也开始进入市场,如果市场对产品的反映积极的话,需要进一步扩大市场规模,这就需要大量的资金。由于企业的规模也在迅速扩大,可供抵押的资产也随之增加,为采取债务融资创造了条件,因此,这一时期举债(短期债务,长期债务)就成为了首选。进入到企业发展的成熟阶段,企业要适应规模发展和创新的需要,增加其竞争力,寻找新的发展机会,还需投入大量资金,由于前期阶段的发展,企业的经济水平已有了一定基础,实行长期债务融资和内部融资成为首选。2、间接融资与直接融资顺序选择的原因分析。西方国家企业首选间接融资,我国企业首选直接融资。中西方国家企业之所以会产生这种差别,主要是由于它们的金融机构体系和金融市场体系的发展、完善程度和信用程度的不同。西方国家的金融机构,无论是银行性质的金融机构(银行),还是非银行性质的金融机构(保险公司、证券公司……),从宏观政策到微观运作其发展水平都是我国无法达到的。我国从20世纪90年代中期就大力提倡发展直接融资。最突出的表现是在市场上发行股票和债券(企业发行股票2103.3亿,企业债83亿)。自从我国经济体制改革后,我国企业的融资结构由财政主导型转变成为金融主导型,在金融主导型融资中,直接融资的比重不断上升。但是这种过分依赖直接投资,对我国来说是很危险的。3、股票融资与债券融资顺序选择的原因分析。西方国家企业首选债券融资,我国企业首选股票融资。它的优点有很多,在上文已谈到,事实上,我国上市公司在考虑资金筹集时,如果采用债券融资需还本付息,成本较高,所以他们主要还是依赖股权融资。众所周知,股票不用返还,也不需支付利息,这样更有利于企业甩掉包袱。从现代公司理论的最新发展来看,公司控制权的争夺越来越重要。公司控制权在一定程度上可以看作是与公司的所有权具有同等重要的作用,甚至可以说,公司的控制权即是公司的所有权。如果发行股票,股东会通过其正当的权利参与公司的经营管理,最大的股东往往享有公司的控制权。进入20世纪90年代以来,世界上公司并购高潮的风起云涌,充分证明了公司控制权的重要性。任何一个公司都不会浪费对企业的控制权,采取股票融资在我国企业中占相当的比重。综上所述,我国上市公司融资顺序是先外源融资后内源融资,先直接融资后间接融资,先股票融资后债券融资,并且原因是根据本国国情的实际情况做出的最佳决策。在面对上市公司融资问题时,可以随时咨询法律工作者,听取他们的意见,保证自己融资的合法性和安全性。
  
  
  


·沈阳公司注册流程是什么?
      沈阳公司注册流程是什么? 一、沈阳公司注册成立的程序是什么? 1、公司名称核准 注册公司的第一步是向沈阳市工商局申请公司名称查名,需要股东的身份证明并签署《沈阳市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公司查名通过后,工商局颁发《沈阳市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其有效期为半年。 2、签署工商...


·公司经营范围分类是怎样的
      公司经营范围分类是怎样的 公司经营范围分类是怎样的 (一)、服务型企业经营范围参考 (一)服务类 电脑图文设计制作、企业形象策划、展览展示服务、市场调研、摄影服务、资料翻译服务、礼仪服务、赛事活动策划、公关活动策划、快递服务、室内保洁服务、婚庆礼仪服务、餐饮管理、其他居民...


·我国公司成立流程是什么?
      我国公司成立流程是什么?1、核名:到工商局去领取一张“企业(字号)名称预先核准申请表”,填写你准备取的公司名称,由工商局上网(工商局内部网)检索是否有重名,如果没有重名,就可以使用这个名称,就会核发一张“企业(字号)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这一步的手续费是30元。 (30元可以帮你...


·公司法对股东分红规定是怎么样的?
      公司法对股东分红规定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有限责任公司依照《公司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不按持股比例分配的除外。《公司法》第一百六十六条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


·外资企业股权变更流程是怎么样的?
      外资企业股权变更流程是怎么样的?外商投资公司股权变更审批、登记注册应提交的材料(商务部门): 1、必须提交的基本材料: (1)企业申请(需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 (2)股权转让协议书; 包括以下内容: ①转让方与受让方的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国籍; ②转让股权的份额...


·公司解散股东怎么算账
      公司解散后,股东可以退出,并拿回投资。股东可以通过两种方式要求清算:一是公司解散后,在公司自行组成清算组,结清公司债务后,剩余财产按股权所持比例分配。二是如果是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法院判决解散,债务结清后按照比例分配,如果公司不按照比例分配,股东可以向法院提起请求按股权所持...


·分公司法人和负责人有什么区别?
      分公司法人和负责人有什么区别?相信很多人对于一个公司或者是企业的法人以及负责人的理解有点错误,有些人认为这二者是等同的,法人就是公司的负责人,但是其实二者并不是等同的,是有一定的区别的。法人它是一个组织,团体,而负责人是一个自然人。那么分公司法人和负责人有什么区别?一、分公司法人...


·分公司能以自己名义签合同吗
      分公司可以自己名义签合同。分公司以自己的名义签订合同的前提是该分公司有在工商部门注册的营业执照,能够独立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且如果是特殊行业,如建筑类行业的话,还需要有符合该行业的资质才可以的。如分公司无相关资质,则可能存在违反国家强制性法律规定,导致合同无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


·一人制公司法人是否具备资格?
      一人制公司法人是否具备资格? 一、一人制公司法人是否具备资格? 依法成立的一人制公司依法享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有两个基本法律特征,一是股东人数的唯一性,二是股东责任的有限性。 “一人公司”可分为形式意义上的“一人公司”与实质意义上的“一人公司”,前者指公司...


·拟是职业病公司不配合去做职业病鉴定怎么办
      拟是职业病公司不配合去做职业病鉴定怎么办 根据《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卫生部令第91号)第21条的规定,进行职业病诊断需提交以下材料:劳动者职业史和职业病危害接触史、劳动者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查结果、职业性放射性疾病诊断相关的个人剂量检测档案等。由...


·企业注册资本增加用缴印花税吗?
      企业注册资本增加用缴印花税吗? 一、企业注册资本增加用缴印花税吗? 企业注册资本增加用缴印花税,因为企业增资不属于印花税免税范围,所以企业增资需要缴纳印花税,根据《印花税暂行条例施行细则》第八条的规定,记载资金的账簿贴花后,以后年度资金总额比已贴花资金总额增加的,增加部分应按...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